①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怎麼分
前買的房子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後可以 均分配 因為這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二 人可以平均分配 。這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應該共同支配。
② 婚前其中一方買的房產,婚後二人共同還貸,該房產的所有權該如何定義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版後不動產登記權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③ 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付了房產的首付款,婚後男女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一方專名下的,該房產屬可以視為登記方的房產,但是具體分割也需要區別對待。首付款應該視為首付款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如果在離婚的時候,仍然有房貸沒有付清,則視為產權人的個人債務。
注意: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④ 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房子怎麼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
第十條內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容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此,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⑤ 婚前按揭房產 怎麼判定婚後是否共同還款
婚姻法規定婚後夫妻倆的收入,在沒有事先書面特殊約定前提,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所以,自領取結婚證起,不管夫妻哪一方出資償還該住房貸款,所用款項只要是婚後合法收入,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⑥ 婚前房子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後怎麼分配
可以兩個人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法院解決,一般情況下,婚前購買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還的房貸部分,屬於兩個人共同財產,這個部分需要兩個人平均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