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過戶與房產遺贈沖突嗎該怎麼做
房產過戶與房產遺贈不沖突。房產可以辦理贈與手續也可以直接過戶,贈版與必須通過公證。公權證時,有繼承權的人都要到場親筆簽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憑繼承公證書和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具體費用可以根據房屋價值計算一番,稅費標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當地公布的為准。
『貳』 房產遺贈過戶手續需要什麼又怎樣規定
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公證!
根據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 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另外,申請登記時應由全部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重點查驗當事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當事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親屬關系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有無其他繼承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事實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無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個人所有等,並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齊全、是否願意接受或放棄繼承、就不動產繼承協議或遺囑內容及真實性是否有異議、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詢問,並做好記錄,由全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來源溫嶺律師咨詢http://china.findlaw.cn/wenling
『叄』 房產贈予和繼承有什麼不同
在二手房過戶中,贈與與繼承是經常出現的兩種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區別。版房屋贈與可以發權生在任何時候,而繼承是在房產所有人死後才發生的。房屋贈與是通過贈與合同的方式來實現的,而繼承可以是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並不一定會存在合同。從稅收方面來看,二手房過戶的稅收主要有三種,即稅、個稅和契稅。繼承過戶實際上是成本低的,主要費用是繼承權公證,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更名。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繼承是遺產人死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所以這種過戶方式的人比較少。房屋贈與則分為直系親屬和非直系親屬的贈與。直系親屬成本只有契稅;非直系親屬贈與贈與成本有三個,其中契稅和稅的計算方式與買賣完全一致,個稅則是全額的20%。
『肆』 房產繼承有幾種方法
1)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於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專遺贈人將財產屬遺贈給扶養人的協議。
2)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將遺產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的一種繼承方式。
3)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協議辦理。也就是說以上繼承方式的適用順序為: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法定繼承.
『伍』 房產繼承如何分配
公公跟婆婆是夫妻,房子雖然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應該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共同財產算的話,公婆一人一半。因婆婆過世,她那一半由丈夫,兩個兒子繼承,平均分配(1/2)/3=1/6,這樣算下來,公公總共拿1/2+1/6=2/3 ,兩個兒子各繼承1/6。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針對你的情況,你的老公及他的哥哥,你的公公都是第一繼承人,平均佔有這套房產中遺產的部分的1/3(如果你老公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話),即公公佔有2/3(包含他自己所原有的部分),其餘兩人1/6。
(5)房產如何繼承與遺贈擴展閱讀: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
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
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陸』 房產繼承稅與房產遺贈有什麼關系
二、贈與過戶
1、費用
1.1 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免徵
1.2 公證費:當地公正收費標准
1.3 契稅:不論房產什麼情況都需要徵收全額契稅 其他費用和正常過戶一樣
2、所需材料
2.1 登記申請書原件;
2.2 申請人身份證明;
2.3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4 贈與協議公證書原件,或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的書面文件原件;
2.5 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2.6 房屋登記表、房產平面圖二份;
2.7 已購公有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及補交房屋差價(標准價、優惠價公有住房)證明;
2.8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的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
2.9 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2.10 整宗劃撥用地或者整幢樓房佔用劃撥土地的,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
3、情況說明
3.1 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3.1.1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1.2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1.3 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3.2 其他人之間的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但可以扣除辦理房屋過戶過程中的相關稅費。
三、繼承過戶
對於《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徵收契稅。同時明確,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1、繼承房產的費用:
1.1 當地公正收費標准(單位: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1.2 繼承公證費:當地公正收費標准(單位:元/單);
1.3 放棄繼承公證費:當地公正收費標准(單位:元/人);
2、過戶所需材料:
2.1 房屋登記信息核檔證明(原件);
2.2 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原件);
2.3 繼承權公證書或遺囑公證書及遺囑繼承權公證書(原件);
2.4 測繪部門出具的房屋平面圖(原件);
2.5 申請人(含共有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註:繼承房屋再次出售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贈與房屋再次出售相同,其稅基同樣是房屋實際成交價減去房屋原價及受贈人支付的相關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稅率為20%。此外,免徵條件也是相同的,如果房產證夠五年(「房產證夠五年」並非指受贈人獲贈之日開始算,而是從贈與人購買該房產之日開始算),且該房產為繼承人的唯一住房時,則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3.1 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A、身份證;B、戶口簿;
3.2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A、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台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B、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C、身份證(若有);
3.3 所有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繼承人為第二順序的還應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
3.4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死亡證明應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區的衛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3.5 如繼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應提供已故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
3.6 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A、結婚證;
B、如離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法院《民事調解書》/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C、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
D、如未再婚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及以前婚姻狀況終止的證明。
3.7 被繼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3.8 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由被繼承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
3.9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如單位證明、戶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3.10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當親自到公證處發表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或提交經公證證明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3.11 繼承人失蹤多年,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的裁定書;
3.12 其他有關材料。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等。
3.13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憑證、股權證明、股票清單、機動車登記證書、保險合同及理賠證明等)
注意事項:
A、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包括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的遺囑),與他人過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也必須提供。
B、放棄繼承的,應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證件要求如1)親自來公證處作放棄繼承聲明或在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4、其他事項
4.1 房屋的繼承順序及流程
繼承順序: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法定繼承
流程: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書,到地稅局核定稅費後再到房屋管理部門換新房產證。
4.2 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那些?
A、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後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B、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C、對於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於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柒』 房產贈與和繼承有什麼區別
房屋贈與和房屋買賣都屬於房屋的處置的發生,房屋買賣可能是發生在內一手房交易容,有可能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產贈與一般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這里的比較主要是針對二手房交易來說的。贈與,通常受贈與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錢作為交換。而買賣,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是需要支付對價的,這是二者最主要的區別。在二手房過戶環節有各種稅,但主要的只有三種,分別是稅、個稅和契稅。房屋買賣的稅收計算,個稅是等於(本次價格-原值價格-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收-其他費用)*20%(也即是:差額的20%。);稅也要按照「滿五唯一」分為三種,不滿2年的房子,稅為全額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稅為差額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徵稅。契稅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2%。房屋贈與的方式所需繳納稅款根據交易人之間的關系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來說就是,直系親屬成本只有契稅;而非直系親屬贈與的贈與成本有三個,其中契稅和稅的計算方式與買賣完全一致,個稅則是全額的20%。
『捌』 房產贈與與遺贈有什麼區別,哪種過戶費用低
遺贈過戶相對較低!房屋贈與過戶手續及費用:
一、簽署確認書贈與人與受贈人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另外,補充一點,在贈與業務當中,如果受贈人為未成年人,贈與人單方出具的贈與書亦有法律效力。收費情況:簽訂委託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二、評估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於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三、辦理贈與公證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四、繳納稅費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後,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
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以上三項一般都由受贈人支付。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如部分沒有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則要贈與人補交。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贈與房產是房改房性質的,則經過此贈與手續之後,就改變了其性質,轉為商品房。
五、出新房產證註:如果贈與人和受贈人之間是直系親屬、姻親的話,則免契稅。如父母與子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贈與則免除契稅。
(8)房產如何繼承與遺贈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過戶
『玖』 遺贈到的房產怎樣過戶
根據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 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另外,申請登記時應由全部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重點查驗當事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當事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親屬關系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有無其他繼承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事實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無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個人所有等,並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齊全、是否願意接受或放棄繼承、就不動產繼承協議或遺囑內容及真實性是否有異議、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詢問,並做好記錄,由全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拾』 房產繼承或遺贈問題
現在有三種方式:1.贈予2.繼承3.交易
一般來說繼承的稅收少一點,可是程序內要麻煩很多容,需要證明到你奶奶父母是否健在,還要證明你爺爺是否也健在,如果不健在,還在追溯到再上一代,很麻煩的,就你目前的情況,最理想的方法就是趁你奶奶還健在,直接把房子公證到你的名下,然後你叔叔伯伯姑姑集體簽名給你,只交個公證費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