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向法院申請解封房產後,請問法院必須在多久內解封,解封時間有限制嗎
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專協商。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屬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1)提前多久續封房產擴展閱讀:
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B. 法院查封的房產期限是多長 延長期限有多久
"法院查封的房產期限是多長 根據新司法解釋,房子是不動產.應該不超過2年,就是保全,也應該以新司版法解釋來辦,如果權超過1個月,那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嗎?. 查封房產,在法院不主動解封的情況下,期限2年,到期不 辦理續行查封,自動解封。法條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10條 查封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建築物時,人民法院應當通 知其管理人或者該建築物的實際佔有人,並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 第29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 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 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 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 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 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30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 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C. 法院查封房產到期續封可以提前多少時間
沒有具體規來定提前多長時自間申請續封,只要在查封期滿前申請就行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D. 房屋查封期限一般是多久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專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屬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凍結存款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一年,查扣動產期限最長可以為二年,查凍其他財產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E. 法院解封房產需要多久,具體時間
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一、個人將欠款還清後,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請的。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
1、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
3、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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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執行人設定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受抵押擔保的債權數額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時起不再增加。
人民法院雖然沒有通知抵押權人,但有證據證明抵押權人知道查封、扣押事實的,受抵押擔保的債權數額從其知道該事實時起不再增加。
第二十八條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查封、扣押、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對已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協助進行輪候登記,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其他人民法院查閱有關文書和記錄。
其他人民法院對沒有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製作筆錄,並經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及被執行人簽字,或者書面通知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參考資料: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F. 法院查封房產,續封,再次續封的最長期限應該是幾年,累計期限是幾年。
一般3年一續 沒有最長期限限制 可以一直查封
G. 法院對房產續查封是否有期限限制
查封有期限,查封期比較常見的是一年和三年。
H. 執行查封房產期限是多久
查封一般最長時間是兩年,你要向法院了解查封的時間,到期前一個月可以要求續封,續查封最長一年。一般執行拍賣房屋的,時間較長,一年左右能執行下來就不錯。
I. 法院查封的房屋到期了,要續封的話是多久
定期之前可以找辦案法官,申請續保全,每續一次是1—2年
J. 法院查封房產到期後,還可以續封嗎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嗎
法院查封房產到期後,可以申請繼續續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屬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10)提前多久續封房產擴展閱讀:
法院查封房地產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是訴訟過程中的財產保全;
二是在執行過程中需要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查封。其中第一項分為訴前查封和訴訟中查封。
在執行過程中對房地產進行查封,是因當事人提出執行擔保或是當事人不自覺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而由法院採取的措施。
為了使法院的判決今後能夠執行,由法院對訴訟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其他財產採取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用以避免當事人將財產出賣、轉移或損壞,財產為房地產時,還能防止其設定房地產他項權利。財產保全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或是由法院依據其職權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