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書記收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時上面少寫了70平方6年了才發現怎麼辦
找相關部門說明情況
然後重量面積把缺的
這部分加上去即可
Ⅱ 房產證上的面積比實際面積少2平方怎麼辦
1、能不能把產證分開和那個是沒有關系的,這個要取決於開發商當時建設的時候取得的產證分割有沒有得到國家批准。如果你們的就是3、4、5樓合在一起的,那就沒辦法分開。
2、看你們的情況應該買的也是二手房,至於稅的問題,是當時的戶主的問題,理論上和你們是沒有關系的。
3、產正上的面積和實際面積上有誤差是被允許的,但是誤差面積要控制在3%以內。實際面積比產證面積少3%以上,戶主可以要求退房,但不適合您這種情況;實際面積比產證面積多3%以上,戶主要加錢的呵呵。。。。。。。。這件事貌似和開發商拉不上什麼關系的。
4、我想問下:您確定你的產證上寫得包括3、4和5樓都在內?
Ⅲ 房產證和土地證換一個不動產權證,沒換之前我是74平方,換完後變成64平方了,怎麼少了10平方求解
如果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更換登記的時候沒有進行現場勘測,則屬於工作失誤,權利人可以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要求進行更正登記。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十九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權利人申請更正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證實登記確有錯誤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利害關系人申請更正登記的,應當提交利害關系材料、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確有錯誤的,應當予以更正;但在錯誤登記之後已經辦理了涉及不動產權利處分的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的除外。
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填制錯誤以及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更正登記中,需要更正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內容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換發,並把換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的事項記載於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無誤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更正,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十一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發現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應當通知當事人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更正登記。當事人逾期不辦理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公告15個工作日後,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錯誤登記之後已經辦理了涉及不動產權利處分的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的除外。
Ⅳ 房產證上的平方數跟實際面積小怎麼辦
可以先抄請房屋測繪公司對房屋的襲實際面積進行測量,並出具測繪報告,然後帶房產證和測繪報告、戶口本、產權人身份證到房產登記部門進行更正登記。 我國《物權法》第十九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
Ⅳ 房產證上的面積比實際面積小該怎麼辦
可以先請房屋測繪公司對房屋的實際面積進行測量,並出具測繪報告,然後帶房產證和測繪報告、戶口本、產權人身份證到房產登記部門進行更正登記。
我國《物權法》第十九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5)房產證換證平方還少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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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面積亦稱建築展開面積,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外圍線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它是表示一個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但不一定產權面積大於建築面積有時產權面積還小於建築面積。他的公攤面積少有時就是小於建築面積。
面積范圍
根據《房產測量規范》的有關的規定,房屋產權面積系指產權主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築面積。房屋產權面積由直轄市、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認定。
根據《住宅設計規范》、《房產測量規范》的有關規定,房屋使用面積是指房屋戶內實際能使用的面積,按房屋的內牆面水平投影計算,不包括牆、柱等結構構造和保溫層的面積,也未包括陽檯面積。
根據《房產測量規范》的有關規定,房屋建築面積系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切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米以上(2.2米)的永久性建築。
面積計算方式
就是實際使用面積,住宅的使用面積,指住宅各層平面中直接供住戶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計算住宅使用面積,可以比較直觀地反應住宅的使用狀況,但在住宅買賣中一般不採用使用面積來計算價格。
計算使用面積時有一些特殊規定:躍層式住宅中的戶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不包含在結構面積內的煙囪、通風道、管道井均計入使用面積;內牆面裝修厚度計入使用面積。計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積計算。
一般計算公式:建築面積/1.33(板樓)或1.44(塔樓)=使用面積!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Ⅵ 建築面積辦房產證時少一個平方怎麼辦
建築面積辦房產證時少一個平方,如果要糾正應該很麻煩。我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會找房屋管理機構進行重新核實,再按程序一步一步辦理,我覺得非常老火,如果自己住可以放棄。
Ⅶ 換房產證時面積少了怎麼辦
一手房的話找開發商,二手房的話找原房主。
Ⅷ 由於更換房產證,房子的建築面積比原來建築面積小了!我要依據哪條法律來解決我的問題
或許是產權初始登記時錯誤登記,或者是變更時錯誤登記。可到房管局征詢答案。
Ⅸ 換房產證時面積少了3分之一 可以弄回來嗎
為什麼會少了3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