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詢問筆錄房號寫錯可以改嗎
把打在詢問筆記錄好寫都可以改嗎?班長,政府因為寫錯了,可以改的
⑵ 被帶到派出所協助調查,做了筆錄,為什麼還要拍照片,采指紋,采血樣呢
公安局為了盡快破案需要建立信息庫,以便比對。
協助調查,沒有違法犯罪,會關24小時的時間,但是公安機關的協助調查,例如刑警隊,經偵隊,禁毒隊這些所說的協助調查,基本都是違法犯罪嫌疑人,在經過48小時的調查後,大部門都是轉送到看守所了。
2018年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2)為什麼房產證還要填問詢筆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⑶ 為什麼受害者還要寫以上筆錄以看過,和我所說的相符,急
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就是說你看過上面的話,並且認同,所以簽字
⑷ 請問我買房後現在辦房產證,有一個詢問筆錄,還要我的合同說是房管局要加章是真的嗎
去了房管局,就是真的,不在房管局,就難說了
⑸ 取保候審後在去做筆錄。帶上房產證去是什麼意思
關於取保候審為什麼還要用到房產證?感覺這是因為要收集個人的所有信息,將這個是要長期關注,這個人也要長期去偵查到每一天的信息,所以說要房產證是應該有沒有非法轉移財產的嫌疑!
⑹ 房產證過戶詢問筆錄怎麼寫
你好,辦理不動產證部門已經把所有問題都按表格形式列印好了,只要你去辦理時,工作人員是可以協助你填寫好詢問筆錄的。
⑺ 貸款買房,辦房產證需要產權人去房產局做什麼筆錄
不是筆錄,是產權申請登記手續,你們需要約定各自佔有的房屋產權份額以及約定將來處置房產的方法(新的物權法規定,2/3產權人可以處置房產)
⑻ 房產交易中心的詢問筆錄起什麼作用
共有權人簡單來說就是房產證上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產權人,房產證上的人即為共專有權人。
法律上共有權分為共屬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應的共有權人也就分為兩種。合同上的共有權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
1. 共同共有
這僅存在於法律規定的少數情況。如夫妻共有財產、家庭共有財產、遺產為分割前繼承人共有。這幾種情況下,出售物業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
2. 按份共有
除了共同共有的幾種情況外,都屬於按份共有的情況。如A和B共有一物業,兩人各佔50%的份額的份額,兩人可以分別轉讓其各自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