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沒有遺囑,原則上五個子女平均分配,但如有未成年子女或無勞動能力子女應為其優先分配.
如果沒有遺囑,原則上五個子女平均分配,但如有未成年子女或無勞動能力子女應為其優先分配.
② 急!父母去世後。留下房產,子女三人,該如何分配
你好來,對老三的境遇深表遺自憾。2樓分析得很不錯。該情況在現實中要認定遺囑的效力,非常難,如果老大老二不承認,也沒有其他的證人的情況下,可以說該遺囑幾乎是不可能被承認。就是說可能還是只有按法定繼承,所以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在多分遺產方面多考慮。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以上兩點法律規定你都符合,應該能夠多分遺產。當然需要你舉證證明。
第一,生活有特殊困難,你可以以「從小就帶殘疾,40歲時又得了腦梗塞,半身不遂,生活困難,靠吃低保過日子」證明,這些證據你應該很好取得。
第二,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這一點,可以找些證人以及證據。
第三,在舉出老大老二生活條件比你好,雖然這不是法律考慮的要件,但是對於情理上來講是有用的,對此案會有幫助。
③ 如何分配父母留下的房產
如果有遺囑就按遺囑分配,如果沒有就家人協商分配。
④ 父母去世了,房子產權怎麼分配
一、父母去世,如果住房是你父母婚姻期間取得,那麼住房就屬於他倆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屬於兩人各自名下那一半產權,可以作為遺產辦理繼承手續。
1、繼承法規定,死者死亡首先看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2、無遺囑前提,按照死者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合法擁有的財產和住房權益份額。三方繼承權利均等,繼承份額均等。
二、《繼承法》相關具體規定為:
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父母遺留房產怎麼分配擴展閱讀: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繼承條件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
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⑤ 關於父母去世留下房產的分配問題
我是前兩天給你留言的某地房產管理局的朋友。想了半天,我還是用我自己的語言來給你回答,不引用法律、法規條文。這樣比較通俗,你也能簡單的明白。
一、離婚後,房產證在你母親的名下,那可以證明,房產歸你母親所有,離婚時已分割清楚,可由她自行處分。與你父親無關。
二、如你母親再婚,該房產已屬於你母親的婚前財產,可由她自行處分,與你繼父無關。但在婚姻存序期間,你母親去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繼父享有第一序列繼承權. 如你母親沒有再婚,房產將由你母親的親生子女繼承。
三、所有有繼承權利的繼承人,簽訂好繼承協議,到公證處做繼承協議公證(包括放棄繼承權利人)缺一不可。內容上要每個人自願認可,表示同意,並在公證員面前簽字,方可生效,如你認為繼承分配不妥,可拒絕簽字。
四、如最終繼承人只有你和你姐姐,並在你姐姐合作的情況下,可持繼承公證到產權部門申請辦理權屬登記。
五、房產證遺失,可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母女證明及你母親的死亡證明,到產權管理部門申請查檔,掛失。原則上掛失後需先將房產補辦給原產權人,才能進行各種變更登記。然而產權部門不可能給已去世的人登記房產頒發權屬證書。所以,必須在第三點公證完畢後,按公證協議直接辦理給各個繼承人。
六、如你懷疑房產已被他人非法轉移,可持你的身份證,母女證明,和你母親的死亡證明到產權部門申請查擋。如你根本得不到那幾樣證明,可請當地居(村)委會開證明材料(寫明你與母親的關系,並註明你母親的死亡時間和申請查閱的檔案),到產權管理部門時,加以說明,應該很容易能申請查檔(記的查閱時要說清房屋坐落,和產權人(產權證上的)姓名)。
七、如仍然能查到你母親的房產檔案,則證明該房產仍未被轉移。如查閱不到,證明房產已被轉移,則要申請查交易記錄。
八、如房產未轉移,可協同你姐姐一起到產權部門辦理繼承手續。如已經轉移,則要運用法律手段。(因為本人沒搞法律,具體不知道在房產已經被非法轉移後,應該是向公安機關報案還是向法院起訴。請懂的朋友負責向可憐的妹妹解釋下,因為如果房產已經轉移,過戶到別人名下,妹妹是沒有權力查閱別人房產檔案的,所以有可能根本不確定經手人和現在的產權人是誰)
九、以上幾條完成後你自然可以得到你應當繼承的部分,到時候也許出現兩種情況:
1、將你所有的房產登記到你的名下,你可以自由處分;
2、現產權人,或轉讓房產的得利人給予你所有房產的現金折價,房產歸他所有。
注意:當你選擇2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房產行情,不要太虧了自己。如對方惡意壓價或你又根本不了解行情的情況下,可委託評估部門進行房產評估。或乾脆只要房產不要折價,等你再長大些,再懂些社會知識後再做處理。
另:在辦理房產繼承時的必要件。
1、產權人的死亡證明;
2、經公證的繼承協議;
3、原房產證;
4、繼承人身份證明。
一般來說:產權部門在辦理繼承時,有收必要件的權力,有資料不全退件的權力,有就有關事項詢問辦事人的權力,但卻沒有調查權。所以索要經過公證的繼承協議。公證處在辦理公證時,便要就該遺產有幾個合法繼承人做以調查,並做已公證。至於公證處的調查權能到什麼范圍,我也就不清楚了。但你要相信,就算他們用欺騙手段獲得公證,也是無效的,因為上面沒有你的簽章,他們偽造,也有公安或法院管查。隱瞞個別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簽定的繼承協議,是不合法而且無效的。
還有一點就是,該房產不可能一步辦到你姐夫,或繼承人之外的名下。
你要相信,產權部門所有一切經過的手續都是有據可查的,你該得的遺產不會憑空消失。
希望能幫助到你,願你幸福。
中國的法律不管你信什麼教,呵呵。如果你辦不來這些事情可委託你信任的親戚帶你一起辦,或乾脆請個律師委託代辦,不過律師的費用可能要高些。
養老保險在你母親去世時便終止了。至於以前領到的,你可能是分不到了,因為你當時還沒有能力贍養母親,你姐姐可以說是她在全權照料母親而得到保險。但房產方面你是合法繼承人,不能是因為她照料了母親就歸她所有,切記。
⑥ 請問父親死後留下的房產如何分配
首先要看這抄套房產是襲否屬於你父母夫妻共同財產,是否要區分出你母親的份額後再行繼承
如果你父親沒有遺囑,你母親\哥哥和你有相同的繼承權
如果你現在想處理這套房產,必須經過你母親和你哥哥的同意
按繼承法規定辦理
按照繼承法,如果你父親有立有遺囑,對於屬於他的部分財產,按照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首先,要對該房產進行分割.作為共同財產,你母親享有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你母親,你和你哥哥各享有三分之一的權利.如果你母親和哥哥願意放棄他們的部分,可以通過放棄或者贈與的方式轉給你,你可以憑該協議到房產局辦理房產證然後處分該房產.
⑦ 父母留下的房子其他子女怎麼分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分配比例是多少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義務;③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世界各國民法確定遺產的范圍和價值,都是從繼承開始時,即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見失蹤和死亡宣告)這一法律事實發生的時間確定的。在中國,一般,在繼承開始地點(即死亡人最後的住所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繼承人,負責通知不在繼承地點的其他繼承人和遺贈受贈人和遺囑執行人關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保存遺產的人應當負責保管好遺產,不得擅自處理、隱匿和侵吞。如果在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雖有繼承人知道但該繼承人無行為能力又無法定代理人進行通知和管理的 ,則應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居住地基層組織或公證機關負責通知和保管遺產。
⑧ 請問父母房產怎麼分配
可以將該女兒拿出的錢分割出來,剩餘錢款作為遺產進行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