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否收房產土地稅
不同地方,農業專業合作社稅收政策是不一樣的,浙江、江西、四川、黑龍江、安徽、河南等內地規定容免徵所得稅優惠。
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可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合作社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憑合作社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貳』 房產稅的徵收具體是怎麼收的
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專度,由省、自治區、屬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第七條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
『叄』 合作社怎麼納稅
1、賬務處理可參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
2、稅務處理方面主要是根據財稅〔2008〕8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在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及相關事宜。
『肆』 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怎麼收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內徵收的一種容財產稅。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伍』 農民合作社國稅怎麼徵收
1、根據增抄值稅暫行條例:農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規定(農業生產者包括農民和農業合作社),你出售的樹木是自產的就能免稅。
2、可以到國稅局大廳代開發票,需提供供需雙方證明和代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有些地方會要求你社領購發票開具,需要解釋說明開票業務不常發生,這次代開是偶發的。
『陸』 合作社稅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八條規定:"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為了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了《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文件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可以享受4項稅收優惠政策,並從7月1日起執行。稅收支持農業發展是我國一項長期基本國策,涉及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那麼如何利用稅收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走健康發展之路呢?
一、要弄清楚稅收政策內涵
(一)增值稅
根據財稅[2008]81號文件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幾項稅收政策:
1、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這里有一個條件,農業產品必須是"本社成員生產的",否則就不能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這里明確購進的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免稅農業產品",其他農業產品或商品則必須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計算抵扣。因此,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其他農業產品則要考慮稅收問題。
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這里規定的是"向本社成員"銷售上述六種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否則不能享受免徵優惠。因此,在實際經營中既要把握好銷售對象又要把握好規定的商品品目。
4、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1995]52號)對"自產農業產品"做了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營業稅
1、《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項目免徵營業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林木銷售和管護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12號)規定,納稅人單獨提供林木管護勞務行為的收入中,屬於提供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2號)規定,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徵營業稅。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換言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上述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三)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則進一步明確了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包括:
1.企業從事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葯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採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遠洋捕撈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2.企業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登記,即可取得法人資格。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就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同於原稅法的一個最顯著特點就在於實行法人所得稅制度,毫無疑問,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因此,對上述的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四)其他相關稅收
按照前述稅收政策,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享受的涉農經濟活動的稅收優惠還有:
1、城鎮土地使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中"關於經營採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征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明確: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范圍內經營採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於採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中"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把握的關鍵就在於土地必須是"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而非他用,不符合這個用途規定的則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房產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具體征稅范圍解釋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9]44號)鑒於經濟發展及城鎮建設已發生很大變化,規定"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徵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這里同樣強調的是"對農林牧漁業用地".
3、印花稅。財稅[2008]81號文件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這里需要區分的是社內、社外及農業產品、非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非農業生產資料等,符合條件的免稅,不符合條件的征稅。
4、耕地佔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佔用前款"佔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塗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徵收耕地佔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條例第十四條所稱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是指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而建設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具體包括:儲存農用機具和種子、苗木、木材等農業產品的倉儲設施;培育、生產種子、種苗的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木材集材道、運材道;農業科研、試驗、示範基地;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專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灌溉排水、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設施;農業生產者從事農業生產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設施;其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因此,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佔用農用地從事上述生產設施建設的,不征耕地佔用稅,否則則應照章徵收。
5、車船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拖拉機、捕撈(養殖)漁船免徵車船稅。
6、車輛購置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用三輪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04]66號)規定,對農用三輪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農用三輪車是指:柴油發動機,功率不大於7.4kw,載重量不大於500kg,最高車速不大於40km/h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7、契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徵契稅。
『柒』 注冊農民專業合作社需要繳納房產稅跟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嗎
根據《城鎮土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產用
"規定免徵城鎮土使用稅握關鍵於土必須"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產"非用符合用途規定則要繳納城鎮土使用稅
2、房產稅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產稅土使用稅具體征稅范圍解釋規定通知》(稅發[1999]44號)鑒於經濟發展及城鎮建設已發變化規定農
林牧漁業用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徵收房產稅土使用稅"同強調
"農林牧漁業用".
3、印花稅財稅[2008]81號文件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員簽訂農業
產品農業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需要區社內、社外及農業產
品、非農業產品農業產資料、非農業產資料等符合條件免稅符合條件
征稅
4、耕佔用稅《華民共耕佔用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建
設直接農業產服務產設施佔用前款"佔用林、牧草、農田水利用、養
殖水面及漁業水域灘塗等其農用建房或者事非農業建設"規定農用
徵收耕佔用稅《華民共耕佔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進步明
確條例第十四條所稱直接農業產服務產設施指直接農業產服務
建設建築物構築物具體包括:儲存農用機具種、苗木、木材等農業產品
倉儲設施;培育、產種、種苗設施;畜禽養殖設施;木材集材道、運材道;農
業科研、試驗、示範基;野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
材檢疫設施;專農業產服務灌溉排水、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
設施;農業產者事農業產必需食宿管理設施;其直接農業產服務
產設施農民專業合作社佔用農用事述產設施建設征耕
佔用稅否則則應照章徵收
『捌』 農業合作社稅收 是怎麼收的
按國稅總局文件及《合作社法》等法律規定,合作社對外銷售成員自產農產品免稅,外購入生產資料對成員銷售免稅,同時免徵增值稅和所得稅。
除此之外其他經營項目都應按規定繳稅,包括代扣代繳個稅。
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