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是否存在房產因既成事實而歸屬的問題
1,甲乙以及甲抄丙的合同都有效,但是襲甲乙之間的合同沒有執行完畢。
2,房屋所有權的轉移,以權利證照的過戶為法定標准。甲與丙辦理了產權登記變更,丙的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3,甲乙之間有糾紛,乙可以起訴甲,要求其按照合同要求甲賠償損失。乙與丙之間不產生法律糾紛。
B. 購買並居住幾年以上能成為事實房產
根據最新實施的《來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源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的需要納稅。但是,你已經有居住證超過7年,可能可以申請免徵收,但是條件還是相當嚴格的:【第六條(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你在外地買房的貸款的事實,與上海買房表面上無關,但是在認定是否屬於家庭唯一住房是要考察的因素之一。按你目前的情況,應該不用繳納稅,因為你符合\\「(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C. 張三通過其父親的遺囑繼承了其父親的一套房產 本案中法律關系是什麼 三要素是什麼 法律事實是什
繼承法律關系;主體是張三和父親,客體是父親的房產所有權;內容是繼承;是法律行為
D. 砌的新房子幾年可以成為事實房產
蓋的新房子幾年可以成為事實房產嗎?對於這個問題,一般來說,法律上還沒有這個規定,這是不可能的,蓋的必須有房產證。
E. 舉例說明什麼是房地產法律事實
房屋買賣 ,房地產抵押,房地產開發經營、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優先購買、房產登記,拆遷補償等等。
F.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何區別
動產與不動產的來區別:
1、移動性自
動產具有可移動性。比如說手機、機動車、辦公桌椅等流動資產與資金等動產、。
不動產這種就是屬於位置固定性。比如說像土地,房屋、等這些就是屬於土地定著物。
2、個別性
動產一般來說不具特殊個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動產可以說它都是有著它的獨特性、異質性,包括位置差異、權利差異 等。
3、耐久性
動產一般來說都是會存在損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來說都是有限的。
不動產可以說它的壽命長久,比如說有的時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這樣也是會造成損耗、毀滅,且增值。
4、數量有限性
動產數量一般來說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數量沒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動產卻是供給有限。
5、保值增值性
動產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_。
不動產這種是由於數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對來說它的財產可以說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G. 本人住的房產寫父母名下很久,能算我的事實房產嗎
不能,你要近快便更成你的,對以後買賣方便,去房產交一定的交易數額稅。
H. 固有房產跟事實房產有什麼區別
首先明b 確房地產的概念: 房地 產是指土地以及建築等土地定著物,是實物、 權益、區位三者的綜 體。其中(1)土地:指的是地球陸地表面及其上下一定范圍內的空間(2)建築物是一種土地定著物,具體是指人工建築而成,由建築材料、建築構件和建築設備等組成的整體物。包括房屋和構築物兩大類。(3)其他土地定著物指的是建築物以外的土地定著物,具體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築物上,與土地建築物不可分離的物。或者雖然可以分離,但是分離不經濟,或者分離後會破壞土地、建築物的完整性、使用價值或功能,或者會使土地、建築物價值明顯受到損害的物。 房地產包括實物、權益和區位:(1)實物:指的是房地產中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部分,例如外觀、結構、裝修、設備等(2)權益:指房地產中無形的、不可觸摸的部分,包括權利、利益、收益(如使用權、所有權、抵押權等)(3)房地產區位:指的是房地產的空間位置。具體的說,一宗房地產的區位是該宗房地產與其他房地產或事物在空間方位和距離上的關系。 現在來說房產,房產按字面意思應為房地產中的一部分,即房地產包括房產與地產,再縮小一些范圍則僅指地上建築物部分,只是平時我們房產較多的時候是作為口語來講的,實際上意思等同於房地產(因為房地產強調的是房地合一,不可分割)所以平時我們經常提我在***位置上有一處房產,實際這個房產指的就是房地產。因為一幢房屋如果沒有了土地,就等於空中樓閣,無源之水,這是不現實的,所以現在抵押貸款時,只要房屋抵押,則其對應的土地也要隨之抵押,無法分割的
I. 什麼叫事實產權
這是一種復民間的說法,制指的是游離在監管之外的一部分農村小產權房、一部分沒有獲得批准卻久遠存在的臨時建築等,在法律上是沒有產權依據的,按現在標准,都是違章建築。
但由於歷史上監管不強,這種事實產權房在全國存量很多,比如北京等一線城市周邊就有大量的小產權房,一些中小城市的主要公路和街道也都有一些歷史遺留下來的無土地證、無產權證、無任何許可、確有營業執照的民宅和商鋪。
隨著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推行,這種事實產權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只是相關部門還拿不出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