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了安置房房產證還沒下來,我可以起訴要使用權嗎
如果房產是對方婚前財產,拆遷後安置房也屬於個人財產,是不可以起訴要使用權的。
② 安置房還沒拿到房產證,可以立遺囑公證嗎
你的安置房還沒有拿到房產證,
你可以立遺囑的,
就是房產證拿上以後這個房子歸誰歸誰或者給誰的是可以的。
③ 再婚有一套安置房沒有房產證怎麼做財產公證
搜一下:再婚有一套安置房沒有房產證怎麼做財產公證
④ 夫妻離婚凈身出戶,房子沒有房產證該怎麼去辦理需要去公證嗎
最好是公證,有離婚協議也可以,但是最好去公證,有的地方需要公證才給辦房證。
⑤ 離婚了安置房房產證還沒下來,我可以起訴要使用權嗎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如果協商不成,只能起訴。但是,依據婚姻法司版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權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法院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對涉案房產不進行分割,而是要求當事人待條件具備時另行起訴。
⑥ 話說安置房沒有房產證,但是中介說可以公證過戶,沒有房產證怎麼公證過戶呢,沒搞懂
公證不是過戶
房產過戶,法律承認的只能去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公證,只是證明你有取得版房產的權權利,但是在法律上,房產仍然屬於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一旦產權人把房賣給別人並且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你只能拿公證書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這種房不建議購買,風險太大
⑦ 安置房沒有房產證可以公證嗎
得先辦好不動產證,憑安置協議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就可以了。辦理完了以後再去公證。
⑧ 離婚房子沒有房產證,可以去公證處做公證嗎
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 規定,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專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屬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⑨ 我離婚了,房子是拆遷房沒有房產證,請問要怎麼過戶呀
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在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的回。
其次,房子沒有房產答證也不可以辦理公證,公證機構不受理以下房產公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⑩ 協議離婚,沒房產證的安置房,怎樣歸我名下
雖然是沒有產權證明的安置房,但也是財產。至於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根據具體情況版來權判斷:
①如果購買該安置房的房款是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則該套房產是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割。因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產只是財產的形式發生改變,其權屬性質並沒有發生改變。
②如果購買該安置房的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則該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至於如何分割,應該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一般由一方佔有、使用,向另一方支付補償款。也可以把安置房賣掉,雙方分割價款。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