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證上的 字第號是什麼意思啊,是不是就是房產證號啊
房產證上的字第號是很大的含義,是不是煩人?那些有的是房產證上的證件號。
『貳』 房產信息已登記是什麼意思
【問題補充】我在某一小區買了一套房子,辦了按揭後就到房產信息網專去查,我的房子的屬確標註上「按揭(紫色)」字樣,但我發現更多的是標注「已登記」,根據房產信息說明,標注「已登記」字樣(綠色)的房子是可以出售的,但又聽說這小區房子全賣完了,偶爾聽說有人轉讓而已。我不能明白既然房子已售完,為何還有標注「已登記」字樣,其中有貓膩嗎?
『叄』 房屋登記證明是什麼意思與房產證是一個意思嗎
房屋登記證明應為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其與房產證不是一個意思。
預告登記證明與房產證區別表現在:
1、房產證即是指不動產物權在已經完成的狀態下所進行的了登記,而預告登記則是為了保全將來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而進行的一種登記。
2、預告登記作出後,並不導致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或變動,而只是使登記申請人取得一種請求將來發生物權變動的權利。房產證則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3、如果進入了預告登記請求的步驟之後,如果發生了與與該項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行為,具有排它效力,從而保證以後只發生這項請求權所希望的結果。房產證而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房產證辦理時間: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根據以上辦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限,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資料的多少盡量提速,可能10個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個工作日才能完成。
(3)驗證房產登記字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辦房產證需要的資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所需材料
(1)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2)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3)購房人為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肆』 房產局網站上查詢房屋顯示已登記是什麼意思
紅色區域(已登記),代表這些房屋已經辦理完了「預購商品房的預告登記」(房屋預售階段)或者是該房屋已經辦理了「產權轉移登記」,發了小產證——現房階段。
『伍』 房產證登記字型大小是哪個
2008年之前的房產證登記號在第1頁,2008年之後辦的房產證,房產證等機號在第2頁。
『陸』 請問 《房地產登記簿查冊表》 裡面「房產登記號」是什麼意思
房產登記號是按照登記順序填寫的,方便查詢房屋信息
一般情況下不會變動
在重新辦理產權,更換產權性質,更改戶主等情況時從新填寫新的登記號碼
『柒』 房產權證號數字意思
房產證第一頁第一行:房權證、字第、號,那個填進去的號,就是房產證號,一般是手寫的數字。
在2008年以前,房產證編號在第一頁,2008年後再第二頁。 房產證編號是房管部門內部根據產權登記需要所編的證件序號,以便於產權查詢和管理.翻開第一頁,左邊靠下有編號,編號數字類似蓋的鋼印,有凹凸感.
關於房產證編號在哪裡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如果是想要知道房屋在房管局的編號,那麼就看房產證上的權字型大小; 如果想要知道房產證的本子的編號,那麼就是監字型大小了。
高級姜太公的魚
來自網路知道認證團隊2018-05-19
1.房產證編號就像人的身份證號一樣,是一個由9位數組成的數字編碼。每個數字分別代表不同的意思。
2.房產證第一頁第一行:房權證、字第、號,那個填進去的號,就是房產證號,一般是手寫的。
3.如果是最後印刷的產權證編號的話,那個只是類似於出廠的物品一個編號而已,沒有作用的,只是類似於機器的流水號。
4.如果你說話的列印上去的,權字型大小,或是字第XX號,就是你這套房屋的檔案保管號,你房產所有的資料,都存這個號碼下面。
5.以後你到房管局查檔,工作人員也是通過這個號碼,而查找到你房屋檔案的產權查詢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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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房屋登記信息狀態為已限制登記是什麼意思
限制登記是指該房產被司法機關查封,或該房產權屬存在爭議被行政限制,
或該房產的異議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了異議登記。處於限制登記狀態的房產不能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8)驗證房產登記字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2008年1月22日建設部第147次常務會議通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1、概念: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
2、主管:
第4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3、程序
第7條: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4、原則
第8條:
辦理房屋登記,應當遵循房屋所有權和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5、時限
第23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效力
第26條: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第98條:
本辦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57號)、《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建設部令第9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