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徐州首套房契稅辦理需要繳納哪些材料
需要業主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購房合同,買房不動產統一銷售票據,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手續費。
憑完稅證明可以申請辦理房產證。
⑵ 房屋交契稅需要帶哪些資料
新購房屋交契稅要帶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發票過戶確權審批表、評估報告。
⑶ 去交房屋契稅 需要出示什麼材料
需要出示的材料有: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3、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
4、如果購房人需委託他人代辦契稅的,應提供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託書需本人簽名、按指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第八條規定: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一般而言契稅由買方交,如果房產證由開發商代辦,就買房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轉交給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3)徐州房產契稅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契稅分類:
一、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是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後,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⑷ 房屋契稅什麼時候交,要帶什麼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第八條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一般而言契稅由買方交,如果房產證由開發商代辦,就買房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轉交給產權產籍管理中心。如果自己辦理房產證,則由買房自己將契稅直接交納給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辦理房產契稅所需的材料:
1、所購房子是新房的話,購房者只需要准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支付房款發票或收據原件和復印件,就可以辦理契稅繳納手續。
2、所購房子是二手房的話,購房者務要准備買賣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買賣雙方都到場並簽訂房屋轉移納稅申請書;房產評估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原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4)徐州房產契稅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契稅的計稅依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參考資料:契稅暫行條例—網路
⑸ 繳納契稅應該帶什麼資料
新建商品房繳納契稅應該攜帶的資料有:
1、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1-7頁,合同簽回訂期所在頁);
2、購房發票或收據;答
3、個人納稅需提供身份證,委託代辦需要提供業主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單位納稅需提供營業執照;
4、房屋實測報告表或實測平面圖;
備註:經適房需提供審批表及購房證等。
(5)徐州房產契稅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契稅征稅對象: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⑶房屋買賣:
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
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免納契稅。
⑹ 去交契稅的時候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契稅是您在買房時必須要交的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專細則》第四條規定屬:「契稅的計稅依據: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也就說,該契稅是買房者一定要交的。並且在交契稅時,需要准備您購房的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貸款發票、全款發票(全款買房的)、面積補差款發票(期房)、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已婚)等材料。
所以,在辦房產證時,您必須繳納契稅。還要准備好以上材料。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⑺ 新房交契稅需要什麼資料
一、商品房(增量房)契稅申報繳納所需資料
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房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3.委託他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4.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准購證。
5.因面積增加補交契稅的,須提供購房合同、契稅完成稅證明、房產局認可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實測結果報告書、身份證明。
二、二手房(存量房)契稅申報繳納所需資料
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房屋買賣合同。
2.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3.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4.委託他人代辦的提供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現賣方繳納契稅的完稅證明。
三、符合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需提供的資料
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戶口本
2.結婚證(已婚需提供)
3.房產交易部門提供的所有家庭成員的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果當地不具備查詢條件的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並就此出具書面說明的,納稅人應向徵收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
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產的價格。由於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因而具體計稅依據視不同情況而決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成交價格是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也就是說,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徵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批准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為了避免偷、逃稅款,稅法規定,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徵收機關可以參照市場價格核定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