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中介經紀人資格證如何辦理
不能辦理,只能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我的已經拿到了。
㈡ 怎麼獲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反正北京做這行是不要證的.我後來靠了個證,花950,現在每年都出租,一年1500,租我證的是用來注冊分公司的.一般租來都是注冊用.你這種情況,如果非要做這行,還是考一個吧.
㈢ 怎麼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報名條件經紀人(滿足下方任意條件之一方可報名)
(一)通過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二)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三)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四)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五)取得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六)取得博士學歷(學位)
經紀人考試詳解:考試共4科,考試成績保留有效期4年,4年內全部通過即可拿證。考務費90每科,可一次報名四科 也可以報任意數量科目考試都是客觀題 單選和多選和材料分析(里邊也是單選和多選) 總分150分 90分及格。多選題漏選可以得0.5份,錯選不得分。
報名協理證條件及考試詳情
【協理】初級資格證報名條件是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無需工作經驗和從業年限,考2科,成績保留2年。每科120分,72及格。
報名准備相關材料
(1)1寸免冠白底正片
(2)身份證掃描件
(3)學歷證明
(4)和工作證明
(5)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按照我們發的模板填寫蓋章就可以)。
考試基本信息
房地產經紀人專業人員資格考試分為兩次(四月份和十月份)各一次
每年兩次考試13個試點城市:四月份(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沈陽、南京、杭州、武漢、成都、石家莊、長沙)
考試項目
經紀人考試4個科目:
《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
《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
《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
《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
經紀人協理考試2個科目:
《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
《房地產經紀操作事務》
㈣ 如何獲得全國性房產經紀人資格證
1、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途徑是什麼? 答:通過全國統一的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2、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答: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一)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四)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五)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3、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哪些科目?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共有四科:《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4、2007年房地產經紀人全國統一考試在什麼時間? 答:2007年房地產經紀人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定在2007年10月20日和21日 。 5、各地考生在何時、何地報名? 答:各地擬准備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考生,請您留意自己所在省、市、自治區建設和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通知(各地考試部門可在本網站的「考試中心」欄目處查詢),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報名。 6、考生如何獲得考試報名表? 答:請考生到您所在省、市、自治區考試報名地點咨詢,並索取有關表格。 7、怎樣購買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教材? 答:(1)考生可以在考試報名點購買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教材。 (2)考生也可以到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站( http://www.agents.org.cn/)查詢各地的購書方式。(3)考生還可以通過郵局寄款到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郵購教材。郵寄地址是:北京市三里河路15號中建大廈B座9001室,郵編是100037,收款人是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匯款時請在匯款單的附言欄中註明所購買的書名和數量。聯系電話是88083156,88083151-106。請考生購買正版教材,正版教材的版權頁是用印有學會標志圖案的水印防偽紙印製的。 8、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輔導教材有哪幾本? 答: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一套共四冊(含《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以及一本考試大綱。 9、考生是否需要參加各地舉辦的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輔導班? 答:考生是否參加各地舉辦的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輔導班,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水平和需要自行決定。10、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有哪些題型? 答:四科考試題型均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分析題。11、考生在考試前要做哪些准備? 答:考生在報名後應該認真復習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輔導教材,並通過書中的復習思考題檢驗自己的掌握情況。在考試前,請考生及時領取准考證、查看考場,准備考試用具(2B鉛筆、計算器、鋼筆等)。 12、進入考場,考生可以攜帶那些考試用具? 答:2B鉛筆、橡皮及鋼筆或圓珠筆。13、考生進入考場不能攜帶哪些物品? 答: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行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並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14、填寫答題卡應注意什麼?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塗卡說明,填寫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注意數字和方框的填塗位置要相互對應。請不要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要保持卡面清潔,不要折疊答題卡。一定要用2B鉛筆把需填塗的方格填滿,填塗時不要出格,也不要以三角、圓圈、圓點等形式代替填塗方格。 15、填寫考卷上的考生信息應注意什麼? 答:請考生看清楚考卷上所要求填寫的考生信息,並對應填寫,不要將文字寫到所要求的填寫范圍之外。 16、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辦公室值班電話是多少? 答:考試期間,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辦公室值班電話為(010)88083150/51。 17、考試結束後,考生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答:考生可以在本網站查詢考試成績或按准考證上公布的查詢電話查詢成績,或直接打電話到當地的人事考試主管部門查詢成績。18、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成績幾年有效? 答: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例如,某考生2002年報名參加4門考試,其中有一門成績不合格。該考生在2003年只需報名參加未合格的那一門考試。如該門考試成績合
㈤ 如何考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
一、根據國家建設部和人事部的有關規定:我國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兩個層次。房地產經紀人的含金量高,但是大多數地區除了符合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規定,還要求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的資格證書,才可報考。經紀人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持證者任經濟師職務。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三、從事房地產行業,需要具備這些資格證書,你才可從事。當然也可掛靠到一些單位。
四、免試條件: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政策與制度》。
五、考試科目:房地產的基本的制度以及政策、房地產經紀的概論、房地產的經紀的實務、房地產經紀的相關的知識。
六、指定教材:基本上是每年一套,大概內容變動不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七、報名時間:每個地區不一樣,一般是每年的6-7月之間,網上報名繳費,一般是該省的人事考試網,考試時間是每年10月的第三個周六日。
(5)房產經紀人證書怎麼獲得擴展閱讀: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申請取得《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資格考試合格證》(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③具有高中或中專(含)以上學歷;
④具有房地產或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及相應的專業技能(相關職稱是指建築類、財經類及法律類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⑤申請房地產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六)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㈥ 怎樣取得房產經紀人證
一、根據國家建設部和人事部的有關規定:我國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兩個層次。
房地產經紀人的含金量高,但是大多數地區除了符合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規定,還要求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的資格證書,才可報考。經紀人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持證者任經濟師職務。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三、從事房地產行業,需要具備這些資格證書,你才可從事。當然也可掛靠到一些單位。
四、免試條件: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政策與制度》。
五、考試科目:房地產的基本的制度以及政策、房地產經紀的概論、房地產的經紀的實務、房地產經紀的相關的知識。
六、指定教材:基本上是每年一套,大概內容變動不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七、報名時間:每個地區不一樣,一般是每年的6-7月之間,網上報名繳費,一般是該省的人事考試網,考試時間是每年10月的第三個周六日。
(6)房產經紀人證書怎麼獲得擴展閱讀:
考試大綱
一、房地產業
掌握房地產業的概念和行業細分,房地產法規體系。
熟悉房地產業的地位和作用,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了解房地產業的歷史沿革,房地產生產方式改革。
二、建設用地制度與政策
掌握農地徵用的政策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概念及政策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的范圍及劃撥土地的管理。
熟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含義,農地徵用補償的范圍和標准,閑置土地的處理。
了解現行土地所有制,農地徵用應遵守的原則,農地徵用的工作程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管理。
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屋拆遷補償的對象、形式和標准,特殊情況下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熟悉城市房屋拆遷的程序和糾紛的處理。
了解城市房屋拆遷的概念及管理體制。
四、規劃設計與工程建設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城市規劃的基本概念和內容,城市規劃的實施。
熟悉城市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建設監理,建設工程施工與質量管理。
了解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的管理,注冊建築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制度。採集者退散
五、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產項目轉讓及商品房銷售的政策規定,房地產廣告的有關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熟悉房地產開發的概念,確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原則,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制度,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
了解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劃分,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立的程序。
六、房地產交易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產交易的基本制度,房地產轉讓的分類及政策規定,房地產抵押的政策規定及實施要點,房地產租賃的政策規定。
熟悉房地產交易及轉讓、抵押、租賃的概念,房地產租賃的分類。
了解房地產交易的管理機構及其職能。
七、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的基本內容,幾種特殊房地產登記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面積測算。
熟悉房產測繪的概念,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的內容。
了解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的概念、任務、目的、意義和原則,房地產檔案的特點、作用。
八、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管理的內容,房地產經紀人的注冊條件,房地產經紀人的權利和義務,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技術能力要求,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自律的內容。
熟悉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內容和標准。
了解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概念及特點,房地產估價師的有關規定。
九、物業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物業管理的主要環節,物業管理的實施。
熟悉物業管理經費的來源,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共性 服務收費的構成,收益性物業管理費用的構成,維修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了解物業管理的概念、性質、基本內容。
十、房地產稅收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房地產有關稅費的優惠政策。
熟悉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的有關規定。
了解稅收的基本知識。
十一、房地產金融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產貸款的種類和相關規定,個人住房貸款的種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及利率。
熟悉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利率和稅收政策。
了解住房公積金的性質、特點、歸集、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基本原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㈦ 房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怎麼考
日前,人事部與建設部在共同發布《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今後凡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人員,必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員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生效。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為配合《暫行規定》的實施,人事部和建設部還同時發布了《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兩部同時發布的《實施辦法》明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從2002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房地產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的精神和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對長期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的人員,進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的一次性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定考試申報條件
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遵紀守法,並同時具備以下2項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
(一)學歷和業務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1992年底前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累計滿5年。
2、1987年底前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累計滿8年。
3、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累計滿10年。
(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及年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在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擔任主要負責人滿3年,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房地產方面的論文3篇以上或公開出版有房地產方面的專著。
2、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在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擔任主要負責人滿5年,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房地產方面的論文3篇以上或公開出版有房地產方面的專著。
二、認定考試組織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並成立「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試辦公室」),負責認定考試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區人事廳、建設廳和直轄市人事局、房地產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本地區的認定考試管理工作。
三、認定考試
(一)認定考試採取全國統一組織閉卷作答的方式。
(二)考試時間定於200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考試科目為《房地產經紀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房地產經紀基本概念、房地產經紀基本理論與實務、房地產政策法規知識等。
(四)考試的合格標准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研究確定。
四、認定考試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l、《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申報表》(表1)一式兩份;
2、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存檔);
3、單位出具的本專業工作年限、房地產經紀工作業績和職業道德證明文件;
4、在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論文及公開出版的專著;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張。
(二)申請參加認定考試的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部門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有關手續。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認定考試管理機構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認定考試。
(四)認定考試結束後,各地將認定考試合格人員情況匯總表(表2)、考試信息軟盤及申報材料於2002年8月10日前報「考試辦公室」。
(五)「考試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呈報的認定考試合格人員進行復核,並將復核合格人員的名單通過中國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站(http://www.realestate.gov.cn)、中國建設執業網(http://www.cpear.com)和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網站(http://www.cirea.org.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經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公布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七)認定考試合格人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
五、認定考試要求
(一)各地應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向社會公告。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二)各地人事、建設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合作,嚴格認定考試工作程序,確保認定考試工作質量,對在認定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地區和個人,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三)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的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子牛 柴強
聯系電話:(010)68318963 68318964
88083151 88083152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21號樓2層
郵政編碼:100037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開始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時間定於每年的第三季度。首次於2002年10月份舉行。
生活時報
㈧ 如何得到房產經紀資質證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
㈨ 房產經紀人資格證在哪怎麼辦理
國家法規的有關規定
根據國家工商局頒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規定:公民或組織要成為合法經紀人,首先必須獲得經紀人從業資格,那麼如何獲得經紀人資格呢?一般經過以下三個步驟取得經紀人資格。
(一)必須通過經紀人資格審查:即確認是否具有成為經紀人的資格。根據《經紀人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 申請從事經紀活動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3、有固定的住所;
4、掌握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5、申請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
具備以上條件的人員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考核批准,取得經紀資格證書後,方可申請從事經紀活動。
(二)必須通過考核。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和有關省市的具體規定,經紀人培訓考核發證由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實施,也可以委託有關單位進行。培訓考核的內容為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經培訓考核合格發給證明,憑考核合格證明,向發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核准後發給《經紀人資格證書》。
(三)獲得《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依法申請設立經紀企業,合夥的經紀組織,申請工商登記注冊,成為獨立經紀人。文化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文化部門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進行演出經紀人(特殊行業經紀人)的資格認證工作。依照國家工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科技,房地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特殊行業的專業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由省或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培訓,審核、考核發證。所以文化部門(人事司及市場司)應於國家工商部門共同協商,確定文化經紀人(含演出經紀人)的具體認證辦法。目前,文化部關於演出經紀人的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正在試行過程中,演出經紀人以獨立的文化經紀人種類進行資格認證。文化部已經頒發了全國統一的考試科目大綱,權威教材和統一的資格認證證書。從現在的試點情況看,分級認證已在許多省、市施行(一般是工商局與文化局聯合培訓,有的地區由文化局獨立培訓),尚沒有形成系統的管理制度。 各地區的認證工作請與當地文化廳、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