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起訴凍結欠債人的房產,要多久 凍結時效多長 房子凍結房產局有沒有備案 欠債人私自能出售的了房產
一般的民事案件立案之後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原告有申請財產保全並提內供等額容擔保的,法院會依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房產。如果原告沒有申請財產保全,案件到強制執行階段,法院才會採取強制措施。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貳』 房屋查封期限一般是多久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專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屬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凍結存款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一年,查扣動產期限最長可以為二年,查凍其他財產的期限最長可以為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叄』 房產凍結,解凍有時間規定嗎
對房產只能查封,來凍結適用於存源款、匯款
行政強製法第二十五條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應當明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肆』 公安機關可否凍結、查封房屋,有無時間限制
登記機構受理法院來的房產自查封已無疑義,但對於受理公安機關的房產查封,有的登記機構心存疑慮,認為依據不足。就此問題,公安部已有明確的批復,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可否查封凍結不動產或投資權益問題的批復》(公復字[2001]17號)中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8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有權依法查封、凍結犯罪嫌疑人以違法所得購買的不動產、獲取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但對於此種查封,並無時間限制。
『伍』 公安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期限是多長時間法律依據
一、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二、詳細條紋規定 :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
1.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3.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陸』 公安機關可否凍結,查封房屋,有無時間限制
公安機關可以凍結,查封房屋,而且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根據《中華人民回共和國刑答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8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有權依法查封、凍結犯罪嫌疑人以違法所得購買的不動產、獲取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但對於此種查封,並無時間限制。
(6)公安凍結房產多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中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不能扣劃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第三章規定的程序,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柒』 房屋被公安機關查封,何時可以解封法律有規定期限嗎
登記機構受理法院的房產查封已無疑義,但對於受理公安機關的房產查封專,有的登記機構屬心存疑慮,認為依據不足。就此問題,公安部已有明確的批復,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可否查封凍結不動產或投資權益問題的批復》(公復字[2001]17號)中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8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有權依法查封、凍結犯罪嫌疑人以違法所得購買的不動產、獲取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但對於此種查封,並無時間限制。
『捌』 房產被公安局凍結,錢還不了,那房子就一直凍結著嗎有期限嗎
沒有期限,只有等公安解凍了,你可以去公安問問什麼時候有變化,案情變了,有可能會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