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親去世,房子如何繼承
您好,您的問題屬於《繼承法》的范疇。
首先,您父親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專是夫妻屬共同財產,那麼這個房子只有您父親的一部分才能夠作為遺產繼承。
對於這個房子可繼承的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因此如果您父親去世前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那麼先按照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進行繼承,如果沒有,則按照法定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因此法定繼承會按照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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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父親去世,房產繼承如何辦理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房產繼承過戶需要的手續: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2)父親去世了房產怎麼繼承擴展閱讀:
繼承所需費用
1、首先繼承公證費
要承繼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或按照受益額的2%收取較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每一檔次標的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文件依據
1100以下(含100)5京價(房)字[1997]第419號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
3、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如果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叄』 我的父親去世了,我該怎麼繼承房產,都需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專第二順序:兄弟姐屬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的規定,你的父親去世後,由於生前沒有立下遺囑,因此只能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你的3個哥哥還有2個姐姐都有繼承權。如果有證據證明房子是你和你父親一起蓋的,那麼在繼承開始前,就可以先析產,也就是先將你和你父親共有的房子按共有關系處理,分出屬於你的部分,你父親的部分屬於遺傳,你只能分得1/6。也就是你如果有證據證明房子是你和你父親一起蓋的,那麼你享有房子的7/12,你的3個哥哥和2個姐姐分別享有房子的1/12。如果房屋不可撤分,你有優先繼承房子的權利,但你應該補償你3個哥哥和2個姐姐相應的價格。
『肆』 父親去世了,房產如何繼承
一,你生母是否有房產的問題。需要從你生父母的離婚判決中確定,判決離婚的,必然會對該房屋分割有所記載。另,因你父親去世時,你生父母之間的配偶關系已經解除,故,你生母不存在繼承權問題。
二,第一個後母是否有權分割。沒有權利。理由: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所有,雖然老婚姻法規定房屋在經夫妻共同使用一定時期後(8年)為共同財產,但他們只共同生活了3年,不能判斷該房屋為共同財產。
三,第二個後母是否有權分割。其亦不具有分割的權利。理由同上。且此時適用新婚姻法,該房屋不轉化為共同財產。
四,你父親去世前的遺囑問題。其去世前當著家裡所有人面說把房屋留給你的行為是做了口頭遺囑。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因此,應當認定你父親的遺囑有效。但是,如果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處分你生母的部分無效。
五,該遺囑的效力的問題。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名見證人在場,而從您所陳述的事實來看,數量上符合法律規定。但是,該見證人的主體資格仍有限制: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此時,就要認定你的大姑、伯伯、小姑是否與你有利害關系。本人認為,對你的繼承行為,他們沒有利益的涉及,即該遺囑繼承是否成立,都不會影響他們的利益。所以,其不應當視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人。則該遺囑的效力應當推定為有效。
六、具體辦理房產過戶問題。你可以拿死亡證明,房產證,戶口本(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到公證處申請,他們會給你兩張表格,需要你到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及鄉鎮以上級政府蓋章確認,你都辦理完成後,即可以辦理繼承公證(具體遵公證處要求,一般收費按房屋面積計算)。拿到公證書後,去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過戶就行了,一般15日內辦結。
『伍』 父親去世後房產如何繼承
父親去世後,房產的一半,直接歸母親。另一半,有母親和所有子女平分。
『陸』 父親去世,都誰享有房產繼承權
父親去世,如果有遺囑或扶養協議,遵照遺囑或扶養協議執行。如果沒有,遵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爺爺奶奶健在,母親未再嫁,家裡有獨生子。因此爺爺和奶奶(被繼承人父母)、母親(配偶)、兒子(子女)是繼承人。
房產證改名,必須所有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到場才可以的。
放棄繼承,必須簽署放棄繼承權聲明文件,並且對該文件進行公證。可以不用身份證,只要填寫身份證號碼、親筆簽名或按指紋即可。
如果不更名,將來爺爺奶奶去世後,因為爺爺奶奶佔有該房產50%的份額,因此需要分割是是爺爺奶奶所佔的比例。
爺爺奶奶如果留下遺囑或跟別人有扶養協議,遵照遺囑或扶養協議執行。如果沒有遺囑或扶養協議,遵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其份額。
姑姑、叔叔是爺爺奶奶的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則姑姑叔叔均分該房產的50%(爺爺奶奶的份額)。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