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房產信息 > 出典房產是什麼意思

出典房產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1-03-02 07:45:50

A. 什麼叫房產出典

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價而佔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於典期屆滿時,返還典價贖回房屋或者不回贖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對房屋具有支配權的承典人交納房產稅.

B. 房屋出典和出租是同意概念嗎

二者是不同的,主要區別有:
(1)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取得的是用益物權即房回屋典權;房屋出租中答承租人取得的是具有物權某些特徵的債權即租賃權。
(2)房屋出典中出典人須通過返還典價款才能贖回房屋,房屋出租中出租人無須返還租金即可收回房屋。
(3)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交付的典價不同於房屋出租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這二者的性質、計算方法、支付方式都不同

C. 什麼是典房

典房為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即私有房屋。動產、公有房屋及其他不動產之上不能設立典權。就是說,原始出典人只能是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公民個人。

承典人在出典人所有的房屋上所取得的一種權利,是房屋所有權各項權能相分離的結果,即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權與處分相分離。因此,房屋典權以承典人佔有出典房屋為成立條件。至於佔有為直接佔有,還是間接佔有,在所不問,出典人並不因此喪失出典房屋的所有權。所以,房屋典權為一種他物權。

(3)出典房產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物權法》第2條,物權作為一種法律關系,具有不同於其他財產法律關系的特徵,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物權的主體是特定的權利人,可以將各種民事主體納入其中,如國家所有權人、集體所有權人、私人所有權人。

二是物權的客體主要是特定的有體物,與知識產權等財產法律不同,物權主要不是以無形財產、智力成果為客體的,而主要是以有體物作為其客體的。

三是物權本質上為一種支配權,是權利人對物的直接支配,這就決定了物權所具有的優先性、追及性等特點。四是物權是排他的權利,即同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兩個所有權,同一物之上不得成立兩個在內容上相互矛盾的他物權,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物權的義務,以及物權人行使權力,有權排斥他人的侵害和妨害

D. 民國土地房產所有證上面備考寫出典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典押狀態,類似於現在的房產證備注抵押於銀行。
什麼是房屋出內典

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價容而佔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於典期屆滿時,返還典價贖回房屋或者不回贖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房屋出典是「房不計租、錢不計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佔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納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錢,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須以承典人支付典價為前提,因而雙方這種法律關系又是雙務、有償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屆滿前出典人並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權(用益物權)。房屋出典後,在典期以內,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權,但已不能直接佔有、使用房屋;承租人雖取得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權,但並不能任意進行處分。典期屆滿的一般法律後果是,出典人如不返還典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則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E. 產權出典中的出典是什麼意思呢

出典一般是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價而佔有、使用出版典人的房屋,出典權人於典期屆滿時,返還典價贖回房屋或者不回贖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房屋出典是「房不計租、錢不計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佔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納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錢,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須以承典人支付典價為前提,因而雙方這種法律關系又是雙務、有償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屆滿前出典人並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權(用益物權)。房屋出典後,在典期以內,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權,但已不能直接佔有、使用房屋;承租人雖取得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權,但並不能任意進行處分。典期屆滿的一般法律後果是,出典人如不返還典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則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F. 「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中的「出典」是什麼意思

出典一般是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價而佔有、使用出典人版的房屋,出典人於典期屆權滿時,返還典價贖回房屋或者不回贖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房屋出典是「房不計租、錢不計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佔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納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錢,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須以承典人支付典價為前提,因而雙方這種法律關系又是雙務、有償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屆滿前出典人並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權(用益物權)。房屋出典後,在典期以內,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權,但已不能直接佔有、使用房屋;承租人雖取得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權,但並不能任意進行處分。典期屆滿的一般法律後果是,出典人如不返還典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則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搜到的。
典:典當。

G. 經濟法里房屋出典是什麼意思

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價而佔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於典期屆滿時,返還典價贖回房屋或者不回贖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房屋出典是「房不計租、錢不計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佔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納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錢,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須以承典人支付典價為前提,因而雙方這種法律關系又是雙務、有償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屆滿前出典人並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權(用益物權)。房屋出典後,在典期以內,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權,但已不能直接佔有、使用房屋;承租人雖取得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權,但並不能任意進行處分。典期屆滿的一般法律後果是,出典人如不返還典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則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3、房屋出典須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
一、房屋出典不同於房屋出賣。二者的區別在於:
(1)房屋出典在典期屆滿以前不發生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在典期屆滿後,僅在出黃人不回贖的情況下才將房屋所有權轉歸承典人。出賣則發生房屋所有權的轉移。
(2)典期屆滿,出典人有權通過返還典價款給承典人以贖回房屋,房屋出賣後則無權向承受人贖回房屋。賣中買方支付價款即為房屋價格。房屋出典與附買回條件的買賣(即民法學上的買回)也不同,除彰弄三點外,買加是通過返還房屋價款實現所有權的再轉移,而出典中的回贖則是通過返還典價實現所有權中佔有、使用、收益權能的回復。
二、房屋出典不同於房屋出租,二者的區別在於:
(1)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取得的是用益物權即房屋典權;房屋出租中承租人取得的是具有物權某些特徵的債權即租賃權。
(2)房屋出典中出典人須通過返還典價款才能贖回房屋,房屋出租中出租人無須返還租金即可收回房屋。
(3)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交付的典價不同於房屋出租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這二者的性質、計算方法、支付方式都不同。
三、房屋出典也不同於房屋抵押。二者的區別在於:
(1)設立的目的不同。進行房屋出典對出典人而言是為了取得典價,對承典人而言是為了取得用益物權;設立房屋抵押則是為了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和債權人實現債權,債權人取得的是擔保物權(房屋抵押權)。
(2)房屋是否移轉佔有不同(由目的不同決定)。房屋出典中出典人須將房屋轉移給承典人佔有、使用,房屋抵押則無須轉移佔用。
(3)法律後果不同。房屋出典人期屆滿時仍然有權回贖房屋,僅在其不回贖時房屋所有權才轉歸承典人;房屋抵押中僅在債務人不依約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才能處分抵押房屋,從變賣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四、房屋出典也不同於質(押)。二者區別在於:
(1)標的物不同。出典標的物以不動產為限,而質(押)標的物則為動產(對此各國有不同的規定,我國民法尚無規定)。
(2)設立的目的不同。房屋出典對出典人而言是為了取得典價,對承典人而言是為取得房屋用益物權;而質(押)則是債務人以動產擔保債務的履行、債權的實現。
五、房屋出典也不同於(典)當。據史料記載,典權制度產生於唐代,隨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典、當並用不分。到了清代,始有「典」與「當」之分,即典專即不動產出典,當專指動產抵押借貸。在習慣上有些人將房屋「出典」稱之為「典當」,解放以來至今的國家政策法規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司法解釋中也使用「房屋典當」一詞,這實際是混淆了「典」與「當」的區別。房屋出典與當的區別在於:
(1)標的物不同。房屋出典標的物只能是不動產(房屋),當的標的物則為動產。
(2)設立的目的不同。房屋出典對出典人而言是為取得典價款,對承典人而言是為取得房屋用益權;而當對出當人而言是通過動產抵押以取得借款,對當鋪而言則是為了獲取高利而非對當物的用益權。
(3)設定的權利性質不同。承典人在典期內取得的是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權,而當鋪在當期內並不能取得對當物的用益權。

H. 房屋出典,出租,抵押區別如何區別

房屋出典、出租和抵押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房屋出典回,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價而佔有、使答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於典期屆滿時,返還典價贖回房屋或者不回贖而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法律制度。出租是指將自己擁有所有權標的物財產,轉讓經營或者使用。特點是使用人發生變化,所有權並不發生轉移。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2、權利不同

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取得的是用益物權即房屋典權;房屋出租中承租人取得的是具有物權某些特徵的債權即租賃權。房屋出典中出典人須通過返還典價款才能贖回房屋,房屋出租中出租人無須返還租金即可收回房屋。

3、設立的目的不同

進行房屋出典對出典人而言是為了取得典價,對承典人而言是為了取得用益物權;設立房屋抵押則是為了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和債權人實現債權,債權人取得的是擔保物權。房屋是否移轉佔有不同。房屋出典中出典人須將房屋轉移給承典人佔有、使用,房屋抵押則無須轉移佔用。

I. 房產出典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出租典當

J. 什麼叫房屋出典呢

1、房屋出典一般是指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生產資料等產權,在一定期限內出典給其他人使用,而取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業務。

產權出典大多發生於出典人急需用款又想保留產權回贖權的情況。承典人交付一定的典價後,在質典期間內即獲得抵押物品的使用權,並可轉典。產權的典價一般要低於賣價。出典人在規定期限須歸還本金和利息,方可贖回抵押物品產權。

2、典權人的義務有:要合理的保管典物(這里指的是房屋);在典物存續期間典權人需要分擔房屋因為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毀滅的風險;當出典人贖回房屋的時候,承典人需要盡可能的將房屋恢復原樣,並返還給出典人。

3、典權人的權利有:典權人對房屋具有使用、佔有典物的權利,可以對房屋進行轉典、出租等;當出典人出賣房屋時候,典權人具有優先的購買權利;如果在存續期間,典權人為房屋支付有益的費用,當典物贖回時候,典權人有權利在利益限度內請求出典人償還這些有益費用。

(10)出典房產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房屋出典一般是「房不計租、錢不計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佔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納租金;出典人產權出典取得融資,可以出息,也可以不出息,這取決於雙方的商定。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須以承典人支付典價為前提,因而雙方這種法律關系又是雙務、有償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屆滿前出典人並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權(用益物權)。房屋出典後,在典期以內,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權,但已不能直接佔有、使用房屋;承典人雖取得對房屋的佔有、使用權,但並不能任意進行處分。典期屆滿的一般法律後果是,出典人如不返還典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則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3、房屋產權出典後,在質典期內,產權所有人無法支配使用自己的房屋,在此期間,其使用權和支配權歸承典人所有;房屋抵押押後,產權所有人可以繼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屋產權出典的,質典期滿後,若出典人無力按約定典價贖回,則該房屋產權轉移給承典人。

閱讀全文

與出典房產是什麼意思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產培訓機構有哪些 瀏覽:243
十年期房貨利率 瀏覽:239
天津小戶型中單怎麼裝修 瀏覽:506
怎麼賣個人二手房 瀏覽:888
房地產投資長期看什麼短期看什麼 瀏覽:168
柬埔寨期房 瀏覽:603
大型開發商維權 瀏覽:224
南通開發區新開苑房價多少 瀏覽:801
房產達人怎麼買錘子手機版 瀏覽:70
沙烏地阿拉伯需要什麼樣地產地證 瀏覽:442
商品住宅房產證 瀏覽:733
農村房產證沒有怎麼辦理 瀏覽:587
外灘的房價多少錢一平 瀏覽:639
青島最貴房價是多少錢一平米 瀏覽:519
二手房比喻什麼 瀏覽:135
樓盤派籌是什麼意思 瀏覽:319
鎮江楓苑二手房怎麼買 瀏覽:230
衡陽市有哪些好樓盤 瀏覽:459
房地產模型設計費入什麼科目 瀏覽:619
晶福園最新房價是多少 瀏覽: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