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使用後9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房產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1)買的新房子多久才能辦房產證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⑵ 新房應該在多長時間內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主的,但如果專房屋買屬賣合同中並沒有對此作出約定的,一般分兩種情況討論: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2、商品房若已經竣工完成的,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
⑶ 新樓盤多久才能辦理房產證
根據《最高人抄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確規定了購房者取得房產證的具體時間以及拿不到房產證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即使在合同中沒有具體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時間,那麼期房的購房者也應在房屋交付使用(開發商交鑰匙的時間)後90日內取得房產證,否則,開發商也要承擔違約責任。
⑷ 新買的房子房產證最晚多久可以辦理
新買的房子房產證,來開發自商在90日內辦理。
如果想節約資金,購房者可以按照程序自行辦理產權證;為節省時間和精力,也可以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如果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入「要求開發商協助將產權證收押」、「需委託開發商代辦產權證」條款,則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產權證,購房者仍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產權證申請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仍由購房者自己繳納,這將對應不同的辦理流程。
因此在選擇之前,購房者一定要看住房按揭貸款合同是否有相關規定。另外,有些地方法規規定,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不對購房者個人辦理業務,此時購房者也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產權證。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貸款已經還清,則購房者完全可以自行辦理。
⑸ 新房交房後多久可以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新房房產證辦理比較麻煩,一般由開發商提出申請,辦證時間長。由於各城市,甚至各家開發商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具體辦證時間主要還是看購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一般來說,合同約定90天到180天以內都屬於正常范圍,最高不得超過兩年。
假若合同里沒有約定辦房產證期限的話,那就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期房,從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間開發商一定要辦理好房產證;如果是現房,從合同的訂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辦理好房產證了。
此外,如果是全款買房(貸款的還需辦理銀行抵押),也可以自己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資料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時間相對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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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委託代辦的協議中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應該於什麼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兩證分離」的地區,一定要註明《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然如果因為行政原因,本地暫時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只能讓步了)。
2.開發商或代理公司應當於什麼期限內提供繳納相關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
3.約定一旦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或辦證發生錯誤的情況時如何處理,最好明確約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開發商應賠償全部房款x%的賠償金」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
4.約定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如何核驗房產證,因為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產證。
5.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宜,有些銀行不扣押房產證,僅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的手續是否由開發商辦理以及如何辦理等事宜也應當約定清楚。
6.約定代辦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法,並要求提供正式的開發商蓋章的收據。
如果《購房合同》對此沒有詳細約定,請一定要在這份委託協議中爭取加入這些條款。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
辦理收房入住手續的時候,開發商往往會要求您繳納這些費用。注意事項:
1.在交錢之前,請您了解一下這些稅費的收繳標准,以便核實開發商計算是否正確,可參見本書附錄十一。
2.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