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買了,至少要過幾年能再賣
只要房子沒有抵押,沒有查封等狀態,隨時都可以出售,只不過滿五年的唯一住房可以免交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
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
營業稅: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滿5年免繳。非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繳納全額營業稅,滿5年以上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
(1)貴陽市房產多久可以賣擴展閱讀:
房產交易的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
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
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3、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
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4、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採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❷ 房子買多久可以賣
購買房子後,一般在拿到房產證的當天就可以轉賣房子了,不過需要支付總房價的專5.6%作為稅費,如果房產證屬時間超過五年,則不需要繳納營業稅,此外,如果是貸款買房,需還清貸款才能轉賣房子。
1、房子滿5年以後再買賣就可以減免營業稅,或者是可以降低營業稅的徵收比例,一般來說5年內買賣房屋需要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的5.66%,滿5年以後,如果是唯一居住房屋,可以說也是全免的,如果不是,那麼這個時候也是需要徵收房屋增值部分5.66%。
2、房子是否滿五年這個時候就要看你手上的購房發票日期到今天是不是滿五年,如果是沒有滿五年影響營業稅不滿五年是差額營業稅的5.6%,要知道這裡面它還涉及到唯一住房,還有是不是特殊商品房,這個時候也是可以找中介公司問一問,或者房子報給中介他們會幫你算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庭裝修大全》
❸ 一般房產證要多久可以轉賣
只要取得住房合法產權,手續齊全前提下,隨時可以賣掉住房過戶他人,沒有時間限制。
住房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房主首先取得住房的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明,和出讓性質土地證。貸款還清,無抵押。
然後買賣雙方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如果住房是共有性質住房,需要房產證登記人和共育人一起簽字辦理過戶。一方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二十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第二十六條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❹ 貴陽房貸還清後多長時間可以買賣
房貸還清後就可辦理過戶,但是房貸還清後需要去銀行辦理解押手續,辦理完之後才可辦理過戶。
貸款結清手續:
1、當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以到貸款機構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以及《貸款結清證明》。在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2、辦理房屋抵押注銷業務時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提供由貸款機構給予借款人的《貸款結清證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兩證同時交原件)或《抵押證明》;
3、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4、帶他項權證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房管局會在所有權證上蓋章(表示按揭已經還清)。
一般常見的過戶有贈與、買賣兩種需要的手續如下:
一、贈與:
(1)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2、贈與的理由,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3、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2)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 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贈與書;
2、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3、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
4、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
5、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
(3)辦理過戶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2、房屋戶型平面圖,房屋贈與公證書;
3、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契稅收據。
二、買賣資料:
1、賣方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2、買方: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3、房產證、土地證;
4、房屋交易手續;
5、房屋產權登記;
6、房屋評估報告。
❺ 新買的房子要多久才能賣
新買的房子只要房產證辦下來且沒有銀行抵押就可以進行交易了,但是因為不滿五年的住房需要繳納營業稅,所以很多人在房產證辦理後5年後才賣。但是在2017年10月30日,營業稅被廢除,取而代之的為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❻ 房屋過戶後多久能賣都有哪些規定
房屋過戶十五個工作日以後能賣。
房產在沒有貸款的情況下,過戶完成十五個工作日後,房管局的內部歸檔期結束,在房管局內部網上能查到房產已可正常交易,這樣就可以再次出售過戶了。
一、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二、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6)貴陽市房產多久可以賣擴展閱讀: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❼ 房產證辦理之後多久可以賣房
交房幾年後房本還沒下來的情況之於現在的房產市場是屢見不鮮,而一些房主因為種種原因想急於出售房屋。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並不保護沒有房產證就簽訂買賣合同的行為。但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不可以交易呢?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哪些房子根本不會有房產證:
1、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子,也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
2、未經立項批准或私自變更立項的樓盤;
3、未取得規劃審批的樓盤;
4、私自變更規劃的樓盤;
5、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樓盤;
6、土地產權存在糾紛;
7、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8、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11、土地、房屋被有關部門司法查封。
對於以上這些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給再低的價錢也別買也別理會。否則,一旦出事,沒有法律保護。而下面這些對於房產證沒辦下來的才是我們需要關注如何賣房的問題。
其一、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
這種情況是指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這是比較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其二、正在還房貸的房子
這種情況相對復雜,風險也高,這是因為如果賣方還在還房貸,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交易房屋,賣方應當還清銀行貸款將房子解壓,並辦理房屋注銷手續,之後再由買方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重新在房管局備案。
當然,此種情況必須徵得開發商同意才可辦理,並且此途徑不受法律保護,並不提倡,交易的風險很大。比較穩妥的交易方式是建議買賣雙方等房產證下來後再進行交易過戶,這樣可以避免房產交易中各種風險,但相對繳納的稅費較多。
解決方式一: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雙方可以先簽一份協議,約定首付款項,以及過戶時間(房產證下來就立即過戶),預付首付款,然後就是等了。等到房產證下來再辦理過戶,先過房產證,出新證當天再過戶土地證,過戶後再交付尾款。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因此建議: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除非是信得過的朋友,能夠知根知底。
2、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3、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准,同時也要有心理准備,明白風險的存在。
4、考慮到房價經過一段時間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准,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
解決方式二:直接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