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法院拍賣的房子裡面有人住,法院不負責清場,怎麼辦
截止2019年2月,沒有強制性條件規定法院會負責清場,司法拍賣中,法院不負責強制清場的會在法院的拍賣公告上都有註明,具體可以看拍賣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於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佔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關於加強拍賣房屋清場交付工作的意見》其他事項
1、待拍賣房屋系通過房屋中介公司辦理租賃手續的,首次發現的先向該房屋中介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書,予以告誡,司法建議書同時抄送行業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後再次發現的,對該中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責任人視情節分別予以罰款、拘留。
2、產權清楚、無權利負擔和瑕疵的交拍房屋,不得在拍賣公告和拍品描述中標注「法院不負責清場」字樣或作出類似表述。
3、其他房屋的清場交付參照以上步驟和方法實施,遇有特殊情形難以清場和其他疑難問題的,由合議庭討論提出意見後,提交執行長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根據《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抵押房屋被執行人的清場措施
1、評估拍賣和清場工作同時進行,在評估階段,如被執行人或其家屬仍居住擬拍房屋的,向被執行人發出限期履行通知書,限期騰空房屋交付法院拍賣。
2、限期騰空房屋的期限至遲應在三拍成交前,被執行人承諾騰空期限的,應同時保證不影響房屋評估、拍賣看樣和成交交付,承諾期限不遲於拍賣成交後十日。
3、被執行人另有住房,限期內或承諾期限內未騰讓房屋或並交付法院的,對被執行人先行拘留,拘留後仍不騰讓的,按刑事程序標准固定證據,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
4、抵押房屋為被執行人名下唯一住房的,限期履行通知書內容為限期自行租房並騰讓房屋,限期內未完成的,對被執行人先行拘留,同時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安置產權房或租賃房屋。申請執行人提供租賃房的,應同時承諾從拍賣成交款中為被執行人預留相應年限的租金。申請執行人提供安置房屋後,被執行人仍不騰讓的,按刑事程序標准固定證據,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
㈡ 法院拍賣的房屋有人在住,已拍賣成交了,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2)法院拍賣的房產裡面有前公司員工居住怎麼辦擴展閱讀
競買「法拍房」需要條件:
1、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房地產競買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需遵循有關規定辦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作為房地產拍賣標的的競買人,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抵押房地產拍賣前應先獲得抵押權人同意。如果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因拍賣造成抵押權人經濟損失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對於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競買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人;非居住房屋競買人為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超過此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集體土地的徵用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㈢ 單位破產房子被拍賣,住在單位里的職工如何安排住處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
㈣ 法院要拍賣我的房子.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換位思考一下,這沒有什麼好抱怨的。對於唯一的房產,可以提內出執行異議,容最終由人民法院審理後決定能否拍賣。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㈤ 法院委託拍賣公司拍賣的抵債二手房房可以買嗎房子裡面現在還住著人,如果我買了,裡面的人怎麼辦
關於騰房這個問題,一定要看拍賣公告裡面是不是寫明了法院會不會騰房專,一定要詳屬細閱讀,如果有法官電話都要打電話確認一下。如果法院負責騰房就好一些,但是很多都不負責騰房的,不負責的就要自己去騰了,遇到不配合的可能會很麻煩。
注意事項:自己在拍之前也要去調查一下房源的情況,看看是誰住的,什麼情況,多錄音保留證據,假設有20年的惡意租約這種房子就不要買了。
㈥ 拍賣前享有居住權的房產抵押後無能力償還貸款法院會如何處置
如果對被封起訴,法院會對該房產預查封。在案件查清後由執行局處置供參考。
㈦ 從法院拍賣了一套房子,什麼手續都辦好了,但是現在房子裡面有人住,而且她不搬家,請問這個情況怎麼辦
這種情況一般是要法院協助的,我朋友也遇到這種事,不過住的是被執行人,他就一直向承辦法官反應這個問題,但是拖了很長時間還是沒解決。要不你就直接和她簽租賃合同,當做補償她那個錢,租期到了就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