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份房產證分成兩個戶怎樣辦理
房地產許可證分為兩個住戶,即產權變更。
分成兩個家庭後:
1、它可以由原所有內者和容新所有者持有。
2、也可以由兩個新的業主持有。
只有原所有者和新所有者必須形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到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② 兩套單獨的房子 只有一個總的房產證 如何分開
帶著所有的房屋手續到你房屋所在區域的房產局,如果不是區性質的房產證,那麼就去市房產局辦理相關手續。
③ 家裡有事兩套房子並在一起只有一個房產證可以分開來嗎
可以的。
共有人來申請分別持證的,自可以為共有人分別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申請共有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向全體共有人合並發放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共有人申請分別持證的,可以為共有人分別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書。
共有不動產權屬證書應當註明共有情況,並列明全體共有人。
④ 一個房產證可以分割成多個房產證嗎怎麼分割,流程怎樣
非成套住房、非住房、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可以把一個房回產證版分割成多個房產答證。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條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並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
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築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⑤ 兩套單獨的房子 原來單位只給了一個總的房產證 如何分開
1、房產證是爺爺一個人名字,就是爺爺獨立財產,爺爺尚在不能分割,除內非爺爺分別贈與容你們。房產證是所有人名字或者共有人攔有的名字,則為這些人家人共同共有。分割依據是《物權法》第九十九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分割必須採取買賣或者贈與方式,帶房產證、身份證到房產登記處填寫買賣或贈與的格式合同;繼承的,分割協議必須經過繼承公證,房產部門才受理。
3、費用與正常房屋買賣、贈與的過戶費用一樣。
補充:這樣也不能分。因為爺爺不能把自己的房子賣給或者贈與給自己,房產過戶必須要變更產權人名字。當初單位過戶給你爺爺,如果分別就兩套房過戶,就會產生兩個房產證,這也是由單位名變更到爺爺名才實現的。但是,爺爺可以就每套房單獨賣給別人。
⑥ 一個門牌一個房產證兩套房子能分開兩個房產證分開賣嗎
可以復。
《房屋登記辦法制》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你可以按照分割房產到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
⑦ 兩套房子,一層是商業店鋪,二層是住宅,辦理房產證時寫在一張證上,可否分割!
肯定是先分割房抄產證,然後襲土地證,土地證不叫分割,叫分攤。比如一共10層,用地100平方米,分攤後,每層的房產證,都是100平方米,土地證是10平方米。你房產證分割以後,還得看上面還有沒有,如果有,還得分攤。
⑧ 一個房產證可以分割成多個房產證嗎怎麼分割
可以辦理房產分割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第十條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並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
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築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根據上述規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層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登記流程如下: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8)兩套房子在一個房產證上如何分割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並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