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只有一套房子可以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你首先要起訴,在起訴的過程中保全對方的房產(對方的房產證要看是不是你朋友的)。勝訴後申請執行。法律規定只有一套房產的,不能拍賣。但是可以一直查封,直到還執行完畢
B. 就一處房產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如果執行標的只有3萬,拍賣房子執行本身也不太合適,可以通過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或是司法拘留等措施進行強制執行,需要一定的時間。
C. 一套房產2個人名字,有一方是被執行人可以申請執行嗎
可以申請執行補執行人的共有或共同財產。但對於僅供保障其基本生活的房產,特別是存在共有或共同產權時,最多隻是查封,是不能進入實質執行的,一般是不能拍賣或交易的。
D. 一套房產法院怎麼執行
金錢債屬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 欠債人只有一處房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抵債。但在第七條接著又規定,對超過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
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雖然只有一處房屋,但如果明顯超出本人及其所撫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因此,可以將超出標準的房屋依法進行處置,還清申請人的欠款,但申請人應提供不低於人均廉租住房面
積標準的臨時住房給被申請人居住。
(5)一處房產如何申請執行擴展閱讀:
強制執行的清償順序
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採取平均分配的辦法。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
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後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
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後償還。
執行收費 強制執行,是要收取費用(執行費)的,按照訴訟費的標准收取。申請強制執行之前,法院不會問申請人收費,等執行完畢後,被執行人要付費到法院。執行費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