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可以起訴。
需要的信息是:開發商專的信息,起訴狀,您的身份信屬息,購房合同,開發商違約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貳』 買房後開發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該怎麼辦
現在通常購房了之後,都是由開發商幫助購房者辦理房產征的。畢竟現在買了房子,沒有房產證在手的話實在沒有保障。但是在生活中,有不少的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也不在少數,那麼,遇到這類問題該怎麼辦?當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購房者該怎麼去處理呢?
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的熊瀟敏律師做出了解答:
一、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一)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9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這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長達一年以上的,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熊瀟敏律師補充:
二、購房者要怎麼辦理房產證?
按照建設部原《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屋權屬登記應當由權利人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出賣人予以配合。但是,權利人在申辦房產證時往往發現,申辦房產證的一些關鍵資料在開發商或房屋出賣人手裡,而開發商或出賣人往往怠於提供資料或根本就不具備這些資料,於是,糾紛就發生了。
為了解決這些矛盾,所以《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作出了上述新的規定:房屋權利的登記,應由有關當事人共同申請,登記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等。由於購房人購房前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在開發商或出賣人手上,因此,該規定實際上表明,開發商或出賣人應對申辦房產證承擔更多的義務。
因此,法律規定配合買房人辦理產權證是開發商的義務。如果開發商故意不予配合,您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迫使他履行法律義務。
除了購房者在開發商的配合下辦理房產證外,現實中,很多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由其代購房者辦理房產證並且收取一定費用。開發商可能會要求購房者在購房合同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開發商的委託書。對開發商的這種減輕自己風險、增加購房人負擔和風險的不合理做法,購房者可加以拒絕。
熊瀟敏律師提醒:
綜上可知,如果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讓業主辦理不了房產證的話,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甚至解除購房合同。這些東西說起來簡單,但是一旦打起官司就不簡單,建議您可以委託專業的房產律師來為自己提供法律幫助。
『叄』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
這個情況很普遍,你研讀一下合同條款「出賣人應該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9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這句話的意思是開發商僅僅是把辦理產權證需要由開發商提交的資料報到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並不是說開發商要給你把產權證辦好。我是開發商,我們一般都是這樣忽悠客戶,規避責任的。
辦理產權證,開發商需要交納很多費用,要把開發商拖欠政府的所有稅、費等全部清算完畢,因此開發商一般都不會那麼積極,能拖就拖。
最好的辦法不是打官司,而是你們業主團結起來,隔三差五輪流的去找開發商催促。
『肆』 貸款買的房,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自己能辦嗎都需要哪些手續
只要你購買了住房,而且房屋已經正式竣工並交房就可以辦理房產證,版辦證之前得交納公共維權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大概是房價的4%左右(限普通住宅)。如果有銀行貸款,房產證辦理完畢後會做他項權證的抵押手續,產權優先是給銀行的。貸款還清後再辦理抵押撤銷手續,這時房屋才完全屬於你的。
『伍』 開發商不辦房產證要怎麼辦
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
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
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
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
根據相關規定,買房人只有拿到房產證才能真正成為房屋的主人,但實踐中,也會遇到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可以按照以下辦法操作:
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重要提示:前述「規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後90日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
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已付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因出賣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因此,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購房者自行辦理了房產證,這並不能改變開發商違約的事實,因此購房者還是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陸』 開發商不提供辦房產證資料怎麼辦
向市房管局反映問題.
建議您再仔細看一下購房合同,有些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按雙方回合同的約定執行。
由於出答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准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柒』 開發商為什麼不給辦房產證業主們該怎麼辦
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
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
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
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
根據相關規定,買房人只有拿到房產證才能真正成為房屋的主人,但實踐中,也會遇到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可以按照以下辦法操作:
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重要提示:前述「規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後90日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
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已付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因出賣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因此,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購房者自行辦理了房產證,這並不能改變開發商違約的事實,因此購房者還是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捌』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根據現有法律的規定,辦理產權證是購房者自己的責任。
開發商只是承擔必專要的協助義務,即開屬發商必須提供自身掌握的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必須的材料,而且只有開發商辦理了產權的初始登記,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產權證,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沒有辦理初始登記或沒有提供必要的證明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產權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責任。
『玖』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怎麼維權
1、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
2、 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3、 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
4、 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
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