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回的余值計征,其答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原來的房產可以用於經營,從經營初期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B. 土地如何計算房產稅
我將相關文件復制給你,上面說的很清楚,土地價值應該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21號
頒布時間:2010-12-21發文單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青海、寧夏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將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
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於25%(含2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於10人(含10人)的單位,可減征或免徵該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減免稅比例及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主管部門確定。
《國家稅務局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88]15號)第十八條第四項同時廢止。
二、關於出租房產免收租金期間房產稅問題
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三、關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各地財稅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C. 土地價值如何計入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關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
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於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於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3)怎麼把土地計算到房產稅擴展閱讀:
中國土地價格的涵義不同於一般土地私有制國家:
第一,它是取得一定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代價,而不是土地所有權的價格。
第二,土地使用權價格是一定年限的地租收入資本化,土地所有權價格是無限期的地租收入資本化。從理論上講,土地使用權價格低於土地所有權價格;土地使用權年限長的,其價格要高於土地使用權年限短的。
第三,由於土地使用年期較長,按法律規定,最長可達70年,而且在使用期間也有轉讓、出租、抵押等權利,又類似於所有權。所以,地價評估原理、程序與方法上又類似於私有制國家。
D. 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E.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怎樣計算
房產稅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一)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10%至30%)×1.2%(二)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計征的,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對於工業用的自用地下建築物,以房屋原價的5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物,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計算公式:
自用房產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租賃房產應納稅額=租金額×12%
說明:
1、對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代為繳納房產稅的,可由承租人按合同租金或主管地稅機關核定的租金全額計算繳納房產稅;如租金不包括房產稅稅款的,應由承擔人依照以下公式計算繳納房產稅:應納房產稅稅額=支付出租人的房屋租金÷(1-12%)×12%
2、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產稅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
3、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
對於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一律免徵房產稅。
但是個人擁有的營業用房或出租的房產應照章納稅。
也就是說個人擁有的非營業用房從出租之日起計征房產稅。
個人擁有的營業用房和企業所有的一樣征稅。
具體征稅分兩段計算
10月1日前按房產余值計算
房產計稅余值=房產原值*(1-原值減除比例)
應納稅額=房產計稅余值*1.2%*(9/12)
10月1日以後按租金收入繳稅
應納稅額=1500*12%*3
F. 土地價款怎樣計算房產稅
計稅方式1.按房產價值計征的(土地價值進入房產價值的按總價徵收的,土版地按照無形資產入賬的不用權計入徵收總價中),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可見房產稅和土地價值沒有關系但是一下兩種情況除外
一、對企業無償劃撥並單獨計價的土地價值不計入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二、有償徵用的土地應計入房產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