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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怎麼把房產劃分清楚

發布時間:2021-02-28 17:53:17

1. 關於離婚後房產劃分問題

1、「這樣的話算是雙方共同還貸嗎?」:
(1)如果男女雙方之間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的話,男方在婚後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當然算是共同還貸了。
(2)但如果雙方之間有類似於婚後收入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男方在婚後的收入,就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男方以個人財產還貸,當然就不是「雙方共同還貸了」。

2、「如果一旦離婚,女方能不能拿到房產?財產該如何劃分? 」:
(1)離婚時,女方肯定能拿到房產:如果登記時約定了男女各佔多少份額,女方只能拿走約定的份額;如果沒有約定份額,女方能拿走一半。
(2)理由:房產證在婚後寫了女方名字,女方就是此房的產權人了,當然有權分割房子;
此房本來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不寫女方的名字,離婚時女方無權要求分房產、只有權要求分割婚後所還貸款的一半;但男方同意將房產證寫上女方的名字,視為男方自願將自己的婚前財產的部分產權贈與了女方。

(3)財產劃分:協商不成到法院時,僅就房子而言,有約定份額的,女方分走約定的份額;無約定份額的,女方分走一半;
因為女方分走了一半房子產權,男方婚後所還貸款女方不能再要求分割;
女方有權分走一半房產,但房子如果還有未還清貸款,女方也要分擔相應的貸款債務。

2. 如果離婚,這個房產如何劃分

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3. 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專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屬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於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以上就是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麼分割的分情況解析,如果沒有聽明白的,可以進一步咨詢律師。

4. 離婚前想把房產分割一好,房產證上去掉一方名字怎麼辦

房產證
去掉一方名字,要房產證上所有當事人拿好身份證,房產證到當地的
房管局
辦理手續。

5. 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離婚時如何進行房產分配

雖然現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因為新型財產發生爭議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房產依然在離婚財產糾紛中佔有很大比重,畢竟現在的房價普遍都很高,也是離婚夫妻就會出現雙方都想要獲得房子所有權的情況。那麼此時離婚房子如何分配呢?

一、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1、還未取得產權或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1條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宣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權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這類房屋包括當事人用標准價購買的擁有部分產權的房改房以及當事人購買的但在離婚時還未能辦理產權的各類房屋。

2、一方在婚前已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產權證,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屋產權都應歸該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後用共同財產支付了部分的購房款,也不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只是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有權就這部分用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獲得補償。

二、離婚時如何進行房產分配

1、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

(1)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

(2)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現價計算,不是按購買合同金額計算。

(3)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因為涉及貸款,所以,要首先將未還貸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的購買價是100萬元,首付30萬元,貸款70萬元,現值120萬元,未還貸款是60萬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萬元減去60萬元等於60萬元,每人可分得30萬元。取得房子的一方應當給付未得房一方30萬元。由得房一方繼續承擔未還貸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2、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產權證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產權證,就完全合法擁有了房產的物權,其增值部分,根據物權法原理,應屬一人所有。

3、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並取得了產權證,婚後繼續還貸的房屋

雖然房產系一方婚前購得,但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權益,另有約定除外。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婚前財產,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共同財產。

實踐中,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卻對房產分割有分歧,導致遲遲辦不了離婚手續,也沒辦法展開新生活的情況很多。而遇到這樣的情況,雖然不能協議離婚卻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這樣的方式其實也是可以達到離婚的目的,並且法官還會在訴訟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對房子進行處理。

6. 夫妻離婚如何將共有房產進行分割

一般是一方拿房,對另一方經濟補償。
至於如何補償,一般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專可以向法院起屬訴。
或者直接找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或者找個賣家,賣掉分錢。
或者雙方都不要,給小孩。
或者,不分割,雙方共有,收益共享。
夫妻財產嘛,主要還是兩個人協商好就行,傾向於保護婦女和無過錯方。一日夫妻百日恩,雙方各退一步就好了。
一方提出分配方案,另一方先選。就好了嘛。

7. 急!!!新婚姻法,離婚後如何劃分房產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女方擔心的是離婚時「凈身出戶」,實際上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也就是說,離婚時,男方有房子,女方沒有房子,男方也要幫助解決女方的住房。

您的情況,可以先簽個協議,所購房子由父母、您、女方等四人共有;或者您佔多一些、女方佔少一些。或者根據雙方負擔的購房款額確定房產比例。
至於到時候離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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