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以房產投資入股,被投資方是否繳納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八條規定:「土地、專房屋權屬以下列方式屬轉移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稅:
(一)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
(三)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四)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2. 用房產投資的方式入股,一般都會涉及到哪些稅務問題
投資企業以房地產投資入股獲得被投資企業的股權行為,屬於有償取得「其他經濟利益」,應當按銷售不動產行為徵收增值稅。
3. 以房產投資入股投資方如何做稅務處
1.增值稅及附加稅費
A公司將房產投資入股換取B公司的股權行為屬於有償取得「其他經濟利益」,屬於銷售不動產行為,應繳納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一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土地增值稅
以房產投資入股是否涉及土地增值稅,主要看投資主體及被投資企業是否為房地產企業。A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需對其投資行為徵收土地增值稅。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六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商品房,已使用(包括自用、出租等)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應按照轉讓舊房及建築物的政策規定徵收土地增值稅。
3.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第七條,都明確規定了企業將開發產品用於對外投資等行為應視同銷售,於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於實際取得利益權利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
4.印花稅
企業以房地產投資入股屬於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根據印花稅規定應當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徵收印花稅,投資雙方均要按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假設雙方簽訂的合同未分別註明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稅額,則按照含稅總額繳納印花稅。
4. 以房屋作價投資入股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復答:根據《國家稅務制總局關於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87號文件:企業以房屋作價入股的投資行為,在稅收上應視為按公允價值轉讓不動產和投資兩項經營業務,因此企業在確認增加長期投資的同時,應該將轉讓所得,計入投資當期的損益。如果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正數,就必須交納企業所得稅。另外,企業轉讓股權(包括退股)時,如果轉讓價值大於房屋作價入股金額,意味著實現了轉讓所得,應計入轉讓股權當期的損益計征企業所得稅。
5. 以房產投資入股的程序
首先你公司房產手續齊備,對方公司召開股東會同意你公司入股,需商務廳審批或者備案(看投資大小),最後到工商局變更登記。
6. 設立公司時,出資人想以房屋出資,如何辦理最好詳細說一下流程!
需要評估
7. 我公司接受股東以房屋投資入股的賬務處理
如接受股東以房屋投資入股的賬務處理則如下:
借:固定資產—房屋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超過投資持股比例的部份,無溢價則不計入本科目即可)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7)企業如何以房產入股擴展閱讀:
企業做賬流程
1.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3.根據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登記會計賬簿(包括總賬和明細賬)
4.根據會計賬簿(主要是總賬)編制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根據會計報表編制納稅申報表
6.年終結轉損益(也可以逐月結轉損益)
7.編制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8.根據年度會計報表編制所得稅年報和其他各稅種的匯算清繳自查表
商業企業做賬流程
一般的商業會計工作流程就是:取得原始憑證→製作會計憑證→月底匯總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然後按製作的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以及庫存賬→總賬和明細賬核對→製作會計報表→如果單位是一般納稅人做網上國稅申報和地稅申報(這個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還是手工申報)-報完後把留底報表存檔。
8. 以房產*入股*方如何做稅務處理
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稅務處理,要區分情況:非房地產企業,以房地內產作價入股轉讓到投資容聯營企業,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投資、聯營的企業屬於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征稅。土地增值稅都是由土地所有方繳納的。需要做評估報告,確定增值率。
9. 以年房屋租金入股的公司如何操作
注冊資金還是30萬現金,操作時現金入股30萬,轉出支付房租30萬。
10. 用自己的房產「投資入股」開辦公司,稅收怎麼繳
幾個文件供你參考:
一、《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版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權》第一條規定:對於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企業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對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稅。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收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三、對於房產增值部分要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