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而且離婚協議上寫的房子歸男方,這房子需要怎麼辦
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姓名,而且離婚協議上寫的房子歸男方,這房子什麼手續都不需要辦理,等你們那裡進行不動產登記的時候,用房產證換《不動產權證書》即可。
Ⅱ 婚後買的房,房產證是男方,還寫了私有財產,離婚怎麼弄
婚後購買的房屋,只要是婚後收入購買的,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分割
Ⅲ 你好,離婚協議上,男方房產已歸女方,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男方的,那房子到底怎麼辦
你好!
1、如果你們是訴訟離婚的話,等調解書送達生效後,這房子的所有權就在生效的那刻起所有權就已經轉移給你了,但是為了不必要的麻煩,拿到調解書後仍需盡快變更為你的名字。
2、如果是到民政局登記離婚的,那麼離婚協議就相當於一個合同,男方有協助變更登記的義務。如果男方不協助你變更登記,則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其履行。
Ⅳ 房產證只有男方姓名,離婚後怎麼分配
房產證上隨然只有男方的姓名,但應該視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之後夫妻應該對這一財產進行平均分配。
Ⅳ 婚前男方出錢買的房子,房產證是男方名字,離婚後產權怎麼辦
婚姻法解釋三
早已經明確
並且電視上也做過相關的報道啊
這個屬於男方婚前財產,歸男方所有的!
如果你想改變這個現狀
有兩條路:公證處公證一下為你二人的財產。
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
沒有其他的方法!
Ⅵ 夫妻離婚房產證如果是男方父母的名字怎麼分啊
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無權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離婚房產證是男的怎麼辦擴展閱讀:
不同的買房類型,房產分割情況不同。
1、婚前買房,共同還貸型:這種情況,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均視為共同財產。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除非還貸一方能夠證明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
2、一分不出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毛都分不到。
3、婚後共同買房還貸型:不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如果要進行房屋產權分割,需要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如果貸款沒還清,還需要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4、閃婚閃離型:指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有收入,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雙方首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房產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5、父母出資買房型: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6、房產證上多人型:房產證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7、婚前共同賣方,登記一方名字型:如果有名字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未登記名字一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出資的情況下,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夫妻房產分割情況多種多樣,到底房屋產權歸誰,這就看你們的房子是怎麼來的,並且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Ⅶ 新婚姻法 房產證是兩個人名字離婚後怎麼處理
1、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在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版房產就權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2、如果是婚後買房,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3、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Ⅷ 房產證是男方個人所有,協議離婚給了女方,男方不給過戶怎麼辦
你倆所謂的房產分割協議,是否為法院判決的結果?或是你倆離異協議有關房產分割回以及其他財產分割內答容,是否到本地公證處,辦理了協議的公證?如果你倆房子的分割協議是我上面說的那兩種,你可以憑離異協議和離,婚證,去辦理房產離異析產過戶手續,對方不配合,你可以上法院開具協助執行公函,就可以單獨過戶了。如果你倆離異協議是私自協議,沒有經過法院判決或是做過公證,那麼,女方可以隨時更改協議或是反悔,你倆那份協議無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