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繼承無行為能力的父母房產怎麼辦
父母無行為能力,有其子女共同繼承。
㈡ 關於房產第一繼承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怎麼辦
你好,你媽媽有精神病的話,按照我過民法通則的規定,你就是他的監護人,所
以,你版可以代理你媽權媽行使民事活動而無需特別授權,如果要身份證的話你可以
帶你媽媽去派出所辦一個(如果方便的話),如果不行可以要派出所開個證明。
還有村裡要求出示分財產的證明也是不合理的,法律並沒有規定繼承房產一定要
有財產分割證明。如果村裡還是拒不履行義務的話,你可以到縣里的土地管理部
門要求予以登記,或者到法院起訴都是可以的。
㈢ 母親死亡,父親無行為能力,如何繼承房產
由父親的監護人承擔;
提示:可以是成年人;比如子女;
㈣ 無行為能力的人能過戶房產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構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條件為「未滿十周歲」和「完全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即年齡和認識判斷能力,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構成不需要二者都具備,年齡和認識判斷能力是「或」的關系,只要二者具備其一即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監護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精神病人、失能失智老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無法作出真實的意思表達,因此法律為之設定了監護人。由此,監護人便負有了對上述人員在生產、生活中的照管以及代為行使相關權利的職責。但是,在監護人履行監護義務的過程中,或出於對被監護人權益的漠視,或圖謀於其經濟上的利益,或為彌補長期照顧的拖累而尋求精神平衡,因此侵犯被監護人房產等財產性利益的行為時有發生。
無民事行為人名下的房產過戶辦理流程:
第1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房屋產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2步: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監護人
第三步:監護人作為產權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房地產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因此房地產登記機關會視具體情況要求監護人提供為產權人利益而出售房產的證明文件或作出必要的承諾。
四、常見的房產糾紛
(1)監護人濫用權利賣房
監護人如果為了保證被監護的無行為能力人正常生活而必須進行房產出售較好保留證據之後再進行房產交易。而如果監護人無法證明其出售被監護人房產具有正當理由,那麼就是屬於濫用對被監護人財產的處分權,為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2)夫妻一方擅自賣掉共有財產
如夫妻雙方共有一處房產,其中一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另一方為法定監護人也無權擅自賣掉二人共有房產。作為監護人理應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除被監護人利益之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如買方不屬於「善意」取得的話,該房產合同一般被認為無效。
(3)監護人自作主張放棄繼承
被監護人雖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仍享有繼承權。法定監護人一般不能代理被監護人放棄繼承權。這明顯損害到了被監護人的利益,這種代理行為會被認為無效。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
㈤ 業主沒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由子女繼承房產嗎
不能。法律沒有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沒有繼承權。
如子女為法定代理人的,由子女代為行使無行為專能力人的繼承權。屬代為行使繼承權,不能改變繼承後的財產權屬。
《繼承法》
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行使。
㈥ 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何繼承遺產
該怎麼繼承就怎麼繼承唄,由他的監護人辦理手續,代管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