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證沒下來賣房子全款公證怎麼辦理都到哪去辦理
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公證機關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法證明和房產相關的法規行為、有法規含義的現實以及文書的實在性、合法性的活動。盡管房產公證不是房產項目的必經環節,可是通過公證處的檢查,當事人可防止許多危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能夠直接向法院請求實行。
進行房產公證的效果及含義首要有:能夠防止房產項目行為中存在的詐騙和過失,由於許多當事人不熟悉法規,所以在房產項目中購房人依據房產商不實在的宣揚而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產瑕疵不知情而簽定房產轉讓合同的狀況在現在房產項目中時有出現。
當事人因嚴重誤解簽定的合同和因受詐騙而陷於過失認識的狀況下簽定的合同為非實在意思表明,屬可吊銷民事行為。
房產項目觸及的法規較多,其行為不只為專門的房地產法規、法規和規章所標准,同有也為國家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承繼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規所調整。保證房產項目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銷售行為不與任何法規要求相沖突。
而絕大多數銷售人不能能具有這樣高的法規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項目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把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規要求可能的專業法規人對銷售行為進行檢查,可保證銷售行為的合法性。關於一般現金購房的人,中介都會要求買方把除了定金之外的其他房款做資金,這樣即安全又節省大家的過程和精力。
由銷售兩邊約好的金額存入銀行,有的是買方,賣方,銀行的三方,有的是多加個中介的四方。少了任何一方,誰都拿不到做的錢,很保險。詳細的能夠到房產項目咨詢下業務人員,也能夠要求賣方把相關的備件拿去給處理過戶窗口的事務員咨詢下。
② 公證處在哪裡,去公證處需要什麼材料
各地公證處都有各自不同的確定的位置。可通過地圖查找或者向當地政府部門撥打電話詢問。
所需的材料:
一、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二、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三、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四、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五、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
拓展材料
公證處公證要走的程序:
1、公證出公證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請與受理:
公民或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2、第二步是配合公證處審查階段:
首先當事人應主動配合公證處的審查工作,接受詢問,並在製作筆錄中核對無誤後簽名,當事人確實不能簽名的,可由本人蓋章或按手印。
其次公證處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索取有關證明材料,並有權到現場作實地調查。
3、公證處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文書內容不完善、用詞不當的,公證人員應指導當事人予以改正。當事人拒絕修改的,應在筆錄中註明。
參考鏈接網路 公證處
③ 房產證公證處辦理有哪些手續
先到公正處公正一下,使你父親有該房屋的繼承權!然後到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版.免交權契稅.只交納交易服務費就可以了.如果有房產證,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到服務房管窗口,憑公證書、房產證以及土地證、身份證辦理過戶手續。
④ 房產證辦理公證有哪些流程
房產公證流程: 第一步:當事人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回證明,如答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⑤ 房產公證,怎麼去公證處公證
一、房產公證的流程
1、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填寫表格。
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核對信息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簽名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公證完成。
擴展材料:
一、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公證房產所需的費用
1、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單身的,需要有單身公證證明,這個證明是房屋產權只屬於產權所有人自己,沒有房屋產權共有人。費用是80元。
2、房屋是繼承的房屋,需要遺囑的公證,公證費用是400元,不包含錄音·錄像的費用。法定繼承人需要公證自己與繼承房屋產權所有人的直系親屬關系,費用是100元、
3、夫妻房產在夫妻關系分裂的時候,需要將共有的房產析產到一方的名下時,需要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費用是400元。
4、夫妻需要確定婚姻關系維系之前的房產屬於個人的房產時,需要辦理婚前財產約定,費用是400元。
5、房屋是贈與的房產,需要公證贈與合同,費用是房屋評估價的2%,沒有達到200元的最低標准時,按照200元最低費用繳納。
6、房屋的交易金額達到五百萬以上的,公證產權轉讓的費用比例是隨著費用的增加,而不斷的降低的,從3%降低0.01%。
7、公證房產原來的產權所有人死亡公證,就是常說的死亡證明,費用是80元。
公證是房屋管理過程的一部分,是房屋交易的必要過程,能夠更好更快的實行房屋交易,以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⑥ 房產公證、辦理房產證流程、需要什麼材料去哪辦理(廣西南寧)
一、房地產繼承的相關法律問題
房地產繼承,同其它遺產繼承一樣,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地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後屬於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二、關於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准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註: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辦事程序流程示意圖:房產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領表——收費窗口交費—收件窗口交件—發證窗口領證。
(三)收費標准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註: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託或公證書。
⑦ 如何進行房產公證
房產公證的定義: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房產公證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產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房屋產權證(如未取得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3、要求公證的協議書或合同;
4、公證人員認為必須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證申請
1、提交上述材料後,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親自到公證處填寫公證申請表,提出公證申請
資料審查;
2、公證人員核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就協議或合同的內容詢問當事人若干問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誠實作答,並在公證談話筆錄上簽字確認。(主要就是問對相關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明白,協議的簽訂過程是否存在欺騙、誤導、強迫,並告知當事人協議簽訂後的法律效力及後果);
3、在公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協議或合同簽字,公證完成。
三、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⑧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費用需多少
第一步:當事人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公證費用:
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2、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8)去什麼地方可以公證房產證擴展閱讀: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主要內容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台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除《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外,國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如國務院《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辦理涉及房屋所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證件必須辦理公證。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辦公證。代管房屋、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達不成新的抵押協議的房屋的拆遷,應當由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城建部《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委託他人代辦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委託書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各專業銀行規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擔保文件要經公證機關公證。
許多地方法規中也規定,私有房屋的繼承、贈與、析產、買賣、轉讓、抵押、租賃、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職工住房的預售、買賣、抵押、轉讓、繼承、贈與、互換等,應當辦理公證。
作用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
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於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
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於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
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
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⑨ 請問去公證處公證房屋所有權有什麼手續嗎急~
去公證處公正房屋所有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二、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三、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四、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五、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當事人申辦房產公證時,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的地方性法規、政策,並按公證員的要求提供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
辦理公正主要的流程如下:
一、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二、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三、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四、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