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的房產證上註明是70年產權,是不是說70年後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房子還是你的。
房屋產權70年是指房產的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而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
房屋從購買之日起,就是屬於購買者了,只是,土地國有的性質決定了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開發商買地,買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謂的70年,只是說,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與房子是沒有關系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1)房產證70年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
1、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2、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㈡ 房產證上的使用年限上寫著是70年,是什麼意思70年後呢
只能是住70年,以後再買新房子。現在很多房子的質量住不到70年。
㈢ 房產證上的使用年限上寫著是70年,是什麼意思70年後呢
70年是具有一定開發資質的開發商一次性有償的買斷國家國有土地70使用權的回一個年限問題。其中工業用地答30年、商業用地40年、而最長的就是住宅用地70年。其實房子也是一種商品,她有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所以她也必定會有折損。還沒等住夠70年她就成危房了,所以國家會拆掉重建!
最新物權法規定:房屋年限70年以後,只要國家沒有新的規劃房屋使用年限自動續期。
㈣ 房產證上面寫著70年產權
我是抄一名房產工作者~
房子過了70年還襲是你自己的~!
科學的將我國土地分為三大類,即
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①居住用地七十年;
②工業用地五十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④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⑤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在我國用於居住的商品房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滿了以後只要交納土地使用費和地稅就可以繼續使用。
㈤ 房產證上的使用年限上寫著是70年,是什麼意思70年後呢
房產證上的使用年限,寫的是70年。意是就是說房產的個人所有相關權益你可以用到70年。
至於你問到的70年後,這個就得看70年後的國家相關政策了,目前還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明確房產使用年限滿70年後的相關處理方案。
㈥ 房產證上的使用年限上寫著是70年,是什麼意思70年後呢
設計使用年限,房屋的經濟價值50年。要是有好的物業房屋有保值增值的作用,房子還是正常住。
㈦ 房產證七十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產權年限分為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自權。房屋權是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其年限是的。一般所說的房子產權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權。而土地是歸國家的,一般說的房子七十年產權就是指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一般住宅用地70年。
七十年產權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一直到七十年為止。並不是從我們買到房子那時候開始的。因為房子還存在開發周期,短也的開發周期也得1-2年,這樣房子到我們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
(7)房產證70年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購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