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中介如何超越同行競爭
1、自律誠信,陽光操作,取信消費者
房地產經紀行業是非常典型的交易信息事先不內對稱(交易一方關容於一項潛在的購買或銷售所具有的信息,少於另一方所有者,但在交易完成後,此種信息不利因素即不復存在),一般情況下,房地產經紀公司要比消費者更了解市場行情或交易房產的真實信息。對多數消費者來說,交易是非重復的(一般人不會經常買賣或租賃房產)。交易信息事前不對稱,為房地產經紀公司欺騙消費者謀取利益提供了可能;
交易非重復,又為房地產經紀公司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增加了保障,房地產經紀公司不必擔小受到欺騙的消費者的報復(消費者不再選擇下次交易),它可以放心大膽地謀取不合理利益。以上兩個因素是導致房地產經紀行業欺詐現象層出不窮的主要原因,使得一些消費者「談中介色變」,寧願自己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親自去促成交易,也不願意通過房地產經紀公司來中介。
Ⅱ 房產銷售的銷售方式是怎麼樣的,是在哪裡找客戶,需要到大街上發傳單嗎在房產中介里和樓盤里銷售有什...
房產銷售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現房銷售,一種是期房預售。你所問的似乎是營銷專方式問題和如果推介樓屬盤銷售問題。
無論是什麼樣的銷售,要想取得好的銷售業績需要:
1、強化品質管理,生產品質過硬的產品,向消費者提供質量優良的產品;
2、增強服務意識、健全服務體系,向消費者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解除消費者的後顧之憂;
3、合理定位所銷售的產品,明確自己商品的優勢和劣勢,確定自己商品的適宜消費群體;
4、宣傳盡量客觀,避免誇大其詞或者虛假宣傳,避免一時獲利而以後糾紛不斷;
5、針對本企業的狀況,確定營銷方略。
你說的問題實際上是最後一個問題的兩種具體形式:即同構中介介紹消費者和通過發宣傳單的方式讓消費者知悉。二者的區別在於,中介所提供的消費者一般有較強的購買意向,而隨即傳單接受者未必有購買意向。房產中介介紹消費者要收取中介費,而樓盤里自己銷售是直接面對消費者。二者除上面這個區別外,從銷售的角度看似乎並無大的其他區別。
Ⅲ 鄭州哪家房產中介好一點,想買房子,怎麼樣
位於鄭汴路與東明路上的世家房產欺騙消費者,亂收費。
店長金歡態度蠻橫。。。
Ⅳ 有關房產中介亂收費問題可以投訴嗎
這個問題,來可以向市場管理部門、建源設部門投訴。
根據全國消協組織投訴受理情況分析,中介服務存在的問題主要以下四點:
第一,房屋中介亂收費的現象比較嚴重
如收取高額的服務保障費,但在收取之後並沒有真正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服務保障費中有關於物業保障的內容,旨在保障買賣雙方順利完成物業交割,但在實際操作中,有消費者反映,中介收取了服務保障費,但並沒有保障物業的順利交割。
第二,房屋中介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條款
如「一方出現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等同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甲乙雙方的傭金及服務費在違約金中扣除」,這就意味著如果賣方違約,買方仍然要從違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為中介費。
第三,所謂的首付貸
在資金監管過程中,部分中介機構違規操作,代替銀行為買方做資金監管,將買方的購房款收入自己公司的資金池中,並利用這部分資金違規高息貸出,作為其他消費者的「首付貸」,這種行為嚴重威脅到了消費者的資金安全。
第四,隱瞞房屋真實情況
部分房產中介隱瞞房屋真實情況,如抵押情況、房屋質量問題等。消費者交付定金、中介費之後才予以告知,這種做法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Ⅳ 房產中介以拆遷為賣點誘導消費者算欺詐嗎
房產中介以拆遷為賣點,誘導消費者的,除非你有錄音記錄才能算欺詐
Ⅵ 怎麼投訴新環境房產中介,被坑慘了,現在沒有投訴渠道
我也是被長沙新環境坑大了,中介費高,另外還要收3個點的貸款服務費。定金和中介費收了之後,就變臉了,什麼事都是你求著他們,他們還拖拖拉拉,愛搭不理,就沒有人能管的了嗎?
Ⅶ 如何應對房產中介欺詐行為
一、房屋中介的常見欺詐行為有哪些
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約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90%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 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託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2、 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 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5、 房地產經紀組織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
6、 房地產經紀組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備案手續。
7、各類房地產廣告信息、內容中未標注忠告語,以及未經登記發布房地產印刷品廣告。
這些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直接的經濟利益,並且間接損害了國家利益,擾亂了房地產市場正常的操作、運行秩序。
二、如何應對房屋中介欺詐
購房前認真索取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對於所謂的 「可轉換產權房」 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咨詢了解該房產的真實情況並且在合同中約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況不實應當負責的賠償責任。對於房產中介方的廣告、店堂招貼等宣傳資料上, 凡標明符合合同要約要件的內容,視為要約作為合同的附件,一並寫入合同中,以此約束相對方。達成協議後,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購房者應當本人親自辦理,以 避免產權無法過戶風險等。
Ⅷ 業主欺詐客戶交錯房產怎麼辦中介有過錯嗎
說實話,沒太看明白你的問題。通過中介購買的房子不都是領你帶看過的嗎?怎麼還能給錯你房子呢?
Ⅸ 中介收取房產評估費違反消費者權益法嗎
房產中介賺取差價是違法。
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經紀人管理辦專法》等法律、屬法規的有關規定,房產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傭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吃差價」實質是不法房產中介採用欺詐的手段訂立合同,非法獲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Ⅹ 房產中介有哪些欺詐行為
房產中介有以下幾點欺詐行為:
一、簽合同不給正本。
對策:如果與中介簽訂合同後中介不肯給正本,一定要拒絕簽訂。中介稱要將合同帶到上家處讓上家簽了再給下家,那至少要多長一個心眼,讓中介將合同復印一份,再叫中介蓋個章,並寫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這樣就不擔心中介私自修改合同了。
二、強制規定獨家委託。
在居間合同中約定買方看房後不得私下房東成效,這是中介為了避免客戶「跳中介」而經常採用的做法,這樣做本無可厚非,如果買方通過中介認識房東後再私下與房東成交,中介公司就收不到傭金,這對中介公司當然也不公平。
三、欺上瞞下吃差價。
對策:中介吃差價的方式主要有:
1、辦理委託手續,對雙方隱瞞交易價格,吃全部差價。
2、在上家報價的基礎上,約定成交價超過報價的部分與上家分成。最好在與上家或下家見面時再口頭確認一下交易價格。
(10)房產中介欺詐消費者去哪裡擴展閱讀:
形成原因
商業欺詐產生的原因是多元的,有經濟、政治、文化、教育、道德、法律等社會內在的原因,也有違法者貪利的個體原因,還有執法資源的缺乏與執法能力的不足、社會大眾匱乏對商業欺詐防範商業知識與辨別能力,以及抵制商業欺詐的自覺性等原因。
市場經濟體制
一是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在任何市場經濟中,都存在商業欺詐。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致使一些惟利是圖的不法分子必然會利用經濟體制的漏洞,實施商業欺詐。
這是商業欺詐產生的經濟原因。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經濟體制的漏洞會逐漸得到彌補與修復,商業欺詐滋生的空間必然會大大縮小,大部分商業欺詐者必然無計可施。
法律體制
二是法律體制不健全。社會不斷向前發展,舊的法律已經不能勝任懲治商業欺詐行為,急需對這些涉及商業欺詐的規定予以修改甚至廢除,制定新的規范;商業欺詐不是一成不變的,它也是處於變化當中的。
法律的僵化性與滯後性導致了對一些花樣不斷翻新的商業欺詐無法規范;法律規范的模糊性導致適用上的模糊,也必然導致對商業欺詐難以規范;法律規范的沖突性導致了適用上的扯皮或無所適從。
懲罰的強度不夠,不能從根本上遏止住那些精於計算的不法分子的貪利慾望,因為他們堅信從違法當中所得到的利益要比受到懲罰所招致的損失要劃算;等等。這些法律體制的自身原因也是商業欺詐產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