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員工福利房
福利房是什麼來意思?
所謂源的福利房,也可以稱做優惠房或者房改房,指的是職工所在的單位將公有房用以工資性的貨幣分配方式來出售給單位職工的,而職工就以標准價或是成本價來購買這個房屋,那麼從而職工對於購買來的房屋就享有部分產權或者全部產權。而單位的福利房因為是單位給補貼的房產,其房產證往往都在單位,所以要5到10年才能夠拿到福利房的房產證。
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准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
福利房是單位給補貼的房產,但往往房產證在單位,5-10年才會拿到房主手裡。
B. 職工福利房可以買賣過戶嗎
擁有全部產權的職工福利房可以買賣過戶。如果單位房的房屋產權是部分房屋產權的,進行房產交易的時候,需要向單位申請進行房屋買賣,單位同意進行再次出售的房屋,所有權人才可以進行房產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和國家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2)員工福利房產權多少年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C. 單位的福利房。有房本。問產權多少年
您好!
這個要看是小產權還是大產權了,前者是五十年後者是七十年
望採納,謝謝
D. 公司職工購買福利房,房產證由公司保管,十幾年來一直未發放給產權人,我們該怎麼辦
(1)98年左右的福利房,全國大部分的單位都把產權證,放到單位,回不發到個人手裡。
(答2)你先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去查一下,產證是否下來。
(3)如果自始至終房屋管局就沒有發,那就麻煩了;如果已經發到單位手裡了,有一個方式你可以嘗試一下,就是房產證掛失,這樣房屋管局會重新發新證,直接發到你個人手裡,這個方式你可以試一試。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房管局的人讓你單位的人來辦理掛失手續,因為之前是發到單位哪的,你可以自己先去辦一下試試。
以上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E. 購買商品房有產權70年之說,請問購買的福利分房產權是多少年
房屋來產權年限並非針對房自屋本身,而是指該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F. 現在的單位房產權多少年
你好,你是房改房,還未上市交易,所以寫的是私人財產,一般都是這么寫的,因為它是在曾經屬於集體用地性質的土地上建設的單位福利住房。過去這就是福利住房,只有使用權無產權,租金很少,單位條件好了還能拆舊後再蓋新房。用國家的錢,為國家的工人或者工作人員蓋房子,花的還是國家的錢,這房子只有使用權,也沒有產權,資產賬還落在單位賬上,這房子怎麼能有期限呢?住舊了還能拆了再蓋新的呢!那個時候沒有李剛也沒有下崗,只要一息尚存,每個體系內的人也都屬於國家。so,這就是我們國家過去沒搞產權到戶和住房商品化時遺留下來的的特色,當時沒有商品房和產權的概念。我國法律,房產屬於個人,無時限。土地規定住宅用地使用權70年,到期後如何,暫時還未有明確法規規定。至於未上市的房改房能住多久?還真沒看到過相關規定和報道。要是按照國家關於70年土地使用權的規定來推測,應該是從你房子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那刻算起,70年。有些房改房沒有辦理土地證分割到戶,不知您的房產是否有獨立的土地證。或者您所在的城市房地產權證是合一的?如果沒有土地證,那八成土地還沒轉變用地性質,還是集體用地,集體用地名義上還是國家的,國家的土地沒有使用期限,只要房產證在你手裡,放心住就成,房子壞之前,應該沒人能把咱房子下面的地拿走。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單位在還好說,如果單位解體了,房子下面集體用地還未分割轉換成住宅用地,那麼可能會比較麻煩,至少土地分割轉換用地性質的錢得自己掏了,價格大概相當於房價的百分之一,各地可能會有不同。這是好的情況,不好的情況就是土地產權有爭議,那就很麻煩,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土地沒證的話,還得一定注意抓緊把土地證的事情打聽清楚,別房子還在,下面地沒了,那才是人生最大的無奈!
有什麼不明白的法律問題,請到大律師網 過問相關律師。
G. 請教一個關於單位福利房產權的問題
這是典型的來已經訂源立合同,但沒有履行過戶義務的情況。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你們訂立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下單位可以隨時要求你履行過戶義務,如果你不配合,單位可以起訴要求你繼續履行合同。理論上來說,你現在仍舊是房屋的產權人,但即使你拖過了拆遷的時間並且領取了拆遷款,單位同樣可以起訴你違約,並向你主張相當於拆遷款得違約金作為其實際損失。
理論上你能獲得的,就是當時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款。但是如果單位願意協商多補償你一點,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H. 房屋產權正常用是多少年
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鋪是50年年限後政府會和住戶協調,但要收回應該會有補償,70年後的事誰能說清楚呢
二手房 的年限和新房一樣的,從建成就開始算年限了,你買的房子有20年房齡了,你就還有50年的使用權。
你就記著一點,正常的住宅房屋,年限是70年;
現在的新房產證上面都會顯示房屋建築年代,以這個年代為准,比如房產證上寫 房屋年代 是2000年,那現在過了10年了。
就是還有60年的使用年限,就這么簡單,我做二手房這么長時間,沒聽說過房產證上還有有效期的說法的,就算有也跟那個沒關系;
跟你之前的房主了多長時間以及你自己住了多長時間都沒關系;
只與你的房屋性質(是住宅還是商用還是其他)和建築年代(現在房產證上面都有的,在翻開後的右面寫 著的)有關系。
(8)員工福利房產權多少年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按房屋產權分類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
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I. 福利房的產權問題
一般而論房產的所有者是以產權證為準的,所以該房產在法律上並不是你父母的遺產,當然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J. 單位福利房產權和繼承問題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此案中,老人並未留下遺囑,故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他的房子應當由上述人物中的智障女兒和兒子繼承,各自所佔有份額一般是一人一半。這個金額應當按照賣出時的金額計算,對於兒子配偶支付的部分,需要對其進行補償。
老人兒子去世後,只能根據《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確定她的監護人。
《民法通則》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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