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二手房交定金時合同應該怎麼寫
二手房銷售合同書
合同各方: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依據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並保證: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承諾並保證: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二條標的物
甲方自願轉讓的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並不再另外計價。
第三條 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凈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簽訂(並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後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後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於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雜項規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於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准)。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2009年 月 日
(1)抵押房產如何付定金協議擴展閱讀:
範本(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② 買二手房交定金合同如何擬定
經過了中介公司成交的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有專業的經房管局備案後的合同;未經過中介成交的可以去當地房管局領取交易相關合同,也可以自己在網上下載或自行約定合同內容。
購二手房交定金前應注意以下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雖然政府不可無償收回,但每交易一次都需要支付一次土地出讓金,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③ 簽約認購:付定金、簽訂金協議前注意那些呢
由於定金是購房意願的表示,交完不想買了是退不回來的。在支付定金、簽訂金協議之前務必注意哪些?
一、購房定金可以退嗎,怎麼才能要回購房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購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要回購房定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因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訂立預售合同的,購房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對開發商來說,如為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而與他人訂立預售合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即與購房者簽訂預售合同;未告知購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實,則開發商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於開發商和購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雙方就預售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協商一致或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導致預售合同未能訂立的,則開發商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二、不想買房了定金能退嗎,買房交了定金又不想買了咋辦?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採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麼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於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麼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總之,在簽訂認購書並交納定金以後,如果不想買房的話,定金一般是不能退還的。但是,如果存在正當理由,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定金也不是沒可能的。當然,對於不想買房又想要回定金這種情況,當事人常常都只能通過起訴才能解決。
如果購房者想要回購房訂金,那就必須證明不買房的理由是正當的,這時您不妨多多聯系律師,讓他們幫您出謀劃策,這肯定有助於您更順利地要回購房定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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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交了定金,簽了合同,後發現房子是抵押的定金可以退回嗎
交定金的時候找中介簽了居間合同沒?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履行,如果對方違約可以要求定金退一賠一,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對方沒有違約,定金不能退
⑤ 通過中介知道賣方房產證抵押在銀行交了5000元定金怎麼辦,買賣雙方沒簽合同協
房產證抵押在銀行,根本就不能交易。
這是賣家故意隱瞞重大事項。屬於賣家違約。
按道理應該是賣家雙倍返還定金。
⑥ 買賣二手房,定金協議怎麼簽
《買賣定金協議》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一方違約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定金協議主要約定了定金的額度及支付方式等,下面以鏈家《買賣定金協議》為例,對協議中的關鍵問題逐一分析。
定金協議中第四條關於簽署買賣合同的約定
以上是買賣二手房時,簽訂定金協議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定金協議一旦簽訂,任一方違約,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
資料來源:《擔保法》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⑦ 二手房定金協議該怎麼寫
《買賣定金協議》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一方違約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定金協議主要約定了定金的額度及支付方式等,下面以鏈家《買賣定金協議》為例,對協議中的關鍵問題逐一分析。
定金協議中第四條關於簽署買賣合同的約定
以上是買賣二手房時,簽訂定金協議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定金協議一旦簽訂,任一方違約,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
資料來源:《擔保法》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⑧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付定金嗎
若通過招行辦理貸款,不需要在房貸合同簽署之前支付任何費用。
⑨ 如何寫房屋買賣定金協議
第一條 甲方願將座落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
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願將座落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街____段______號的_____房(____室_____廳______平米)賣於乙方,永遠為業,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 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條 由於賣房人房證及發票沒有到手,房子的買賣現在不能兌現,經甲乙雙方決定甲方不得再賣他人,乙方不能悔約,訂立此合同,甲方應在簽此合同後一個月之內給予房證或發票等證件。 第四條 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 )。如一方違約,除適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五條 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賣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買賣定金合同範本 甲方(賣方): 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 郵編 : 證件名稱: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 乙方( 買方 ): 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購房產事宜,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定購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本條描述的該房屋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屋權屬證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准; 選擇劃「R」,不選擇劃「T」,以下選擇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條 乙方對該房屋進行了實地勘查,查看了該房屋所有權人(即甲方)及其該房屋的相關手續、和證件,明確知悉該房屋的權屬情況,了解並遵守北京市相關管理部門對存量房交易的相關規定,自願與甲方進行房產交易。 第三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可進行市場交易,手續齊全;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該房屋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設立抵押權的,甲方出售該房屋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棄對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甲方向乙方介紹房屋情況,真實、准確,沒有任何重大遺漏,不存在影響乙方決定購買該房屋做出判斷而未向乙方進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項。甲方出售該房屋,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並轉讓。
⑩ 買房簽了認購協議書,交了10000定金,現在說房子是房主抵押給這個委託人的房產,定金能退回來嗎
如果賣方確實沒房產所有權,也沒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委託賣房,可以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版無效,退還定金權
和對方先協商,協商不一致再考慮起訴對方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