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上寫的是住宅,其他的沒寫,土地使用年限也沒寫,那這個房產證是多少年產權
說明你的土地證是 國有劃撥土地 是沒有年限的,也不能轉讓和抵押 繳納土地出讓金後才有了年限,商業40年 住宅70年
Ⅱ 房產證上寫的是成套住宅,請問產權是多少年
成套住宅使用年限是多久
現在國家以及地方對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不統一,不是的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70年,而且土地的使用年限小於70年到期後具體該怎麼辦,一直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和規定。
1、房子的屬性,也就是在網上房地產或者房產證上體現的一切非普通住宅,包括商業、、網點、寫字樓、其它。都不是按照住宅繳納稅費的,他們的再次出售的稅費都很高。
2、房權和地權年限不統一,國家現在沒有明文規定,不過還是好越高越好,誰知道明天出什麼規定。考慮這個有點遠30年左右的房子估計就會拆遷了。
一般非生產用建築物,磚混結構50年,鋼混結構60年等,指的是房屋的耐用年限,這個法律法規上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只是在建築結構學中的經驗之談。
而40年、70年多出現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上。在我們國家,非集體土地一般都是國家的,單位及個人房屋佔用的土地均只有使用權,所以土地證的名稱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既然是使用權,則肯定有個使用期限。我國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業用地,使用權年限40年;居住用地使用權年限70年。
年限問題國家還沒有出政策主要是按土地使用年限。按照規定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按結構劃分的。有些土地期限到了房屋還沒到,有些房屋到了土地還沒到。相關的國家規定還不到位。拆遷補償各地政策有差異,變化也大。
Ⅲ 房本上寫的規劃是住宅,是多少年的
房屋產權
是永久性的,但是
土地使用權
是有時間的,一般為70年試用期。
Ⅳ 為什麼房產證上只寫了住宅,沒寫產權多少年
因為房產本來沒有使用年限,只有土地規定年限,房產只在設計時有規定設計年限,到期後只要沒有安全問題可以繼續使用,土地到期需要重新購買使用權。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房產本上寫住宅是多少年的產權擴展閱讀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
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
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使用年限
Ⅳ 如果買房子 上面寫房屋產權多少年 產權是什麼意思啊
住宅一般有70年,50年的,商業地產一般40年。產權就是你對房產的擁有權。
Ⅵ 不動產證上寫商品房產權40年,用途是住宅,這個住宅的年限不是70年嗎
1、建議你向房管局咨詢是否存在列印錯誤,還是存在其他原因;
2、房屋建專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屬,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Ⅶ 房產證上寫的住宅都是70年嗎
都不足70年。因為從土地出讓開始計時70年的,開發商囤地時間、建設時間、驗收時間,至少也得3年以上。
Ⅷ 只有房產證,上面沒有使用年限,怎麼才能知道是多少年產權。
一般土地證上才會寫土地使襲用權年限。但是近年很多城市把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證合一了。所以原房主的房產證上不會有。
1、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個人只能有使用權。所謂開發商買地,實際是買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年限與土地性質有關。一般常見的有居住用地(最高70年)、商業用地(4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8)房產本上寫住宅是多少年的產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
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很多人覺得會有補償,土地到期了房子還是自己的。
同時根據《物權法》居住用地期滿後「自動延續」(記住沒有說免費),所以到期後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就是再跟國家買使用權。如果不是居住用地就要在到期之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看政府批不批准了。
Ⅸ 房產證上。。規劃用途:住宅。產權是多少年
住宅是70年產權,公寓是40年,娛樂設施是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