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證如何更名給另一方
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們的配偶,全部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父母房產證原件,死亡證原件,一齊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現場放棄繼承權。
辦理繼承公證後,上面的人帶上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書原件,到房管局辦理房產繼承過戶。
這樣就能把房產變為只未死亡一方一個人名下。
(1)配偶過世房產如何過戶擴展閱讀: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Ⅱ 請問老公去世如何把房產證過戶到妻子
首先看住房是屬於丈夫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有,這個決定是繼承一半還是繼承全部。
死者死亡,先看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配偶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配偶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就可以了。
(2)配偶過世房產如何過戶擴展閱讀:
繼承過戶
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費用:
繼承房產的費用有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註: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徵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購買超過5年的話就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房地產價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 原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復印件和所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是還需要公證書一份。
註:繼承的難點在於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並且都自願放棄繼承權。
Ⅲ 夫妻一方死亡,如何將房產出售過戶
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遺囑的情況下。
按照我國現行的《繼承法》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在自然人死亡並留有遺囑的情況下被繼承人的財產要按照遺囑進行繼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遺囑將原本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作為遺產贈與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時,那麼只需要現存配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遺囑和公安機關出具包括死亡證明書和房屋產權證在內的相關證據材料前往房屋登記機關依照相關規章制度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並且留有遺囑將房產遺贈他人的情況下。
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所有人之一,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權力處分屬於自己的一半的財產,當然也就包括屬於自己的房屋所有權。
因此,當發生此類情況時,由於房屋作為不動產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屬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期望得到全部房產並辦理過戶的繼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遺贈人進行協商處理確定房屋的具體歸屬。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再由雙方各自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和已故一方的遺囑以及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3、在夫妻一方死亡並且沒有留下任何遺囑的情況下。
已故的一方也同時擁有對房屋一半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我國現行的《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現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內的親屬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利繼承已故一方的遺產。在這其中,現存的配偶有權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產,餘下的房產則可由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
但是,同樣由於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體歸屬權需要進行協商,確定具體歸屬,其他同意放棄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價款得到補償。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各方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協議,協同前往房屋登記機關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文書,按照規章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母親與子女及他們的配偶要到場。父親的哥哥姐姐及他們的子女不用到場。要帶上父親及其父母的死亡證、到場人員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還有過戶的房產證,相關手續如下:
1、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如辦理時除母親外的其它繼承人放棄他們的繼承部分並同意贈予給母親,那就可全部房產集中到母親名下。)
2、上面所有人帶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具體手續按當地房管局規定。
夫妻一方死亡,將房產出售過戶房產證改名流程:
1、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2、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
3、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4、辦理公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申請書(窗口提供)、原房地產產權證、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贈與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
Ⅳ 配偶一方過世,另一方要怎麼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1、這個過戶手來續屬於繼自承問題。
2、理論上,需要把去世的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都召集在房管局,一致確認同意把房產過戶給其中的某一個繼承人。
3、如果房管局無法判斷繼承人的數量和身份核實,則需要你們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被繼承人的財產包括這套房產,日後持著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去房管局進行過戶。
(4)配偶過世房產如何過戶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Ⅳ 丈夫去世房產怎麼過戶
丈夫去世,房子過戶需要先辦理繼承公證。首先需要確權,就是確定住房產權是否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就需要辦理全部產權繼承公證,
如果是婚後購買住房,依照婚姻法規定在沒有事先書面約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住房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這種情況是辦理繼承死者名下那一半住房產權的繼承。
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的房產份額。
1、繼承房產的費用有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註: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徵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購買超過5年的話就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房地產價格總額累進計費率%。
2、公證處需要原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復印件和所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一套。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是還需要公證書一份。
註:繼承的難點在於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並且都自願放棄繼承權。
Ⅵ 夫妻一方過世,房產過戶如何辦理
住房如果是你們婚姻期間取得,就是你倆共有,不管登記人是你倆誰,一人一半權益,
如果專是死者婚姻屬之前取得,又是他一人名字,就是他婚前個人財產。
依據以上情況,你可以分析得出住房實際產權情況。
然後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有的話,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名下房產份額,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死者配偶一人繼承,其他人親屬放棄簽署協議,得到公證書,由死者配偶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
以上需要死者死亡證明,婚姻情況證明,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繼承者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
Ⅶ 配偶一方過世,另一方要怎麼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如果戶主有遺囑,需要按照遺囑中的約定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內囑,需要和有繼容承權利的直系子女進行溝通,放棄繼承該套房產。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其中辦理繼承公證時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Ⅷ 夫妻一方死亡如何過戶房產證
按照現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首先,要涉及到財產繼承問題。
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夫妻一方已經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情況下也要
涉及到繼承問題。
在這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基本情況。
Ⅸ 夫妻共有的房子,一方死後怎樣過戶
一、需辦理房產來繼承過自戶。房產繼承相關手續如下:
1、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2、上面所有人帶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具體手續按當地房管局規定。
二、費用有:
1、辦理遺產公證的公證費,按房產總價的3%收取。
2、房管局過戶的稅費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