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性質為劃撥的房屋,其拆遷賠償和性質為出讓的有何區別
劃撥地與出讓地拆遷不一樣,具體區別如下:
1、補償不同
出讓土地是指開發商以有償專的方式取得土地,並且根據屬評估地價的相關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讓金,而劃撥的土地幾乎沒有補償。
Ⅱ 關於劃撥土地,房屋徵收賠償問題
劃撥土地取得的時候是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換言之,劃撥土地取得的時候沒花錢專,對政府而言土屬地是沒有增值的,
拆遷辦要你們補繳土地出讓金,估計就是想讓你的房子和商品房拆遷標准統一,
因為商品房的售價里已經含了出讓金(使用金)的成本,
否則的話,劃撥土地上的房產拆遷標准應該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
讓你補土地使用金應該就是這個道理。
繳納使用金之後,應該享受一樣的拆遷補償標准。
Ⅲ 劃撥土地房屋有房產證假如拆遷賠償問題
劃撥土地房屋有房產證,拆遷賠償也參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償。
1、《城市專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第二十四條規定: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2、《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參照本條例執行。
1、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資料來源:網路詞條劃撥土地
Ⅳ "劃撥"住宅的拆遷賠償
首先分土地和房屋兩部分進行分析
1、房屋一般按現值進行補償
2、土地一般按附近出讓住宅用地價格減去減去出讓金後的余額進行補償,大部分地方的出讓金按出讓價格的40%記取,即所獲得的土地補償一般是出讓土地使用權的60%。
看來跟你的聽聞「劃撥土地性質住宅,拆遷賠償僅為出讓性質住宅3/5」一樣噢
您大概應獲得的補償額為: 房屋現值+出讓住宅用地價格*60%
Ⅳ 房產證是自己的,土地證是劃撥的,到時候拆遷有補償嗎
劃撥的土地證來不是你本人的名字的嗎源?如做成你自己的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根據當地該地塊的基準地價上進行評估認定,才能過戶到你的名下。因為劃撥的土地證去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抵押價值是減去出讓金後的價值,所以,拆遷的補償可能也會抵扣到出讓金後的金額。你可以去當地的拆遷管理部門咨詢。
Ⅵ 我的房子有房產證,土地證,是屬於劃撥地拆遷會怎樣賠法
要是賣的話只要不賠就行唄,如果要是走出讓程序的話,那看你多大平方了,平方大的錢也多,看你們當地的出讓價格是多少錢每平方就知道了,到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咨詢出讓價格。
Ⅶ 拆遷安置協議上寫的是劃撥,房產產權證上寫的是出讓,吃虧了嗎如果吃虧了,該怎麼辦
不存在吃虧的。屬於正常補償沒有問題。簡單講就是新建的商品房土地性質已經沒有劃撥了,現在的商品房土地性質都是出讓土地。而且只有土地性質是出讓土地的商品房你才可以自行買賣、處置。如果是劃撥土地的話你是不能私自買賣處置的。
從房屋拆遷補償角度講,劃撥土地是當年根據政策由國家無償劃給部門、企業或城市居民使用,出讓土地是需要土地使用人支付一定土地出讓金後取得。在拆遷補償是劃撥土地的房屋補償標准會比出讓土地的房屋補償標准低一些,差別就是原來的土地出讓金的補償,但是兩者差距不大。
具體講,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
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借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
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
1)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
2)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Ⅷ 買了國家劃撥土地上的二手房,拆遷時怎麼賠償
在解釋國有土地使用權如何獲得補償之前,應該先解釋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分為劃撥和出讓。中師拆遷律師為您整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繳納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及其他費用後,國家將土地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國家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Ⅸ 產權證上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我們買來交易後,這個房子拆遷標準是按商品房拆遷補償么
1,任何拆遷都是只補償房產證上的面積,土地證書的取得,只是說明了你的使用回權利,所以即使改為答出讓,補償也按房產證的面積
2,劃撥是指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目前情況還不允許上市交易,但該宗地既然屬於國有劃撥土地,就比其他在集體土地上建的小產權房要安全的多,以後只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變為合法的大產權,
Ⅹ 請問劃撥房屋如果拆遷怎樣補償
劃撥土地房屋有房產證,拆遷賠償也參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償。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參照本條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