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賣按揭房,應該怎麼辦
你的房子看看來現在你在做按揭源沒有
如果沒有就是還沒有簽署正式的合同
如果這樣的話就可以找開發商辦理更名的,前提是你找好要變更過戶的人,讓他把你的首付款直接支付與你就可以,不過有的開發商會問你要更名的費用,這個費用在5000-10000元
,這個錢其實是可以不給,但是你有炒房的嫌疑哈哈哈
所以費用不多的話你還是就支付了吧
!
Ⅱ 如何出售按揭中的房產
房子在按揭中需要復進行制買賣,流程如下:
1.
產權證已經辦理下來了;
2.
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約定誰來還款;
3.
買賣雙方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4.
銀行審核通過;
5.
辦理賣方貸款結清;
6.
結清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7.
把過戶後的產權證拿到銀行;
8.
銀行放款;
9.
交易結束;
Ⅲ 賣房按揭流程是怎樣的
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首先需要與中介確定按揭服務公司,並向按揭服務公司提出貸款咨詢,確定貸款方案。 2、查詢公積金(如需公積金貸款) 與賣方確定購房意向後,借款人提供公積金賬號,由按揭服務公司進行公積金查詢,確定可貸款的金額和貸款年限。 3、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借款人與賣房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由於交易中心要求不同,可根據交易中心的要求,然後辦理房屋過戶。 4、准備貸款資料,審核貸款資質 按揭服務公司協助借款人按照銀行要求准備貸款資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評估公司進行房價評估;並且由按揭服務公司進行初步審核。 5、簽貸款協議,公證,保險 按揭服務公司將初審後的貸款資料交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後,按揭服務公司將安排借款人與銀行簽定貸款協議和辦理協議公證,同時收取費用,包括房屋保險費等。 6、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手續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區的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手續,並將抵押收件收據通過按揭服務公司交貸款銀行。 7、辦理房產證和抵押證明 貸款人的房產證和他項權利證明辦出後,按揭服務公司將您的房產證復印件和他項權利證明原件交銀行。 8、銀行放款 銀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兩證後,按揭服務公司將所貸金額發放給借款人。
Ⅳ 按揭房怎麼買賣如何過戶
一般房子在按揭中可以辦理過戶手續,方法如下:
1.需要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回,並約定誰答來還款,稅費繳納方(一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還);
2.需買賣雙方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3.在銀行貸款審核通過後辦理結清貸款;
4.一般結清貸款後在注銷他權;
5.要注銷他權後辦理過戶手續;
6.當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把產權證交到銀行;
7.然後銀行放款;
8.當銀行放款後交易就結束了,買方按時還款就可以了;
Ⅳ 按揭的房子過戶流程是什麼按揭的房子怎麼賣
這種轉讓方式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按揭銀行允許提前還貸並開設了轉按揭業務,有指定的轉按揭擔保機構;2、下傢具備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3、下家的貸款額度受到限制,一般來說,若下家欲貸款數額超過或明顯低於轉按揭的貸款數額,則難以成功。
風險:從風險角度來說,銀行風險很小,上下家的合同風險較大。
如何防範風險:為避免上下家的風險,中介公司一般會關注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首付款是否由中介監管和違約金數額約定是否夠高三個問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現階段跨行轉按揭一般難以實現,而先還貸後交易,跨行貸款自然不是問題。
Ⅵ 如何按揭貸款買賣二手房
買二手房是買方和抄賣方簽訂相襲關的買賣合同,並確定首付款和貸款金額。中介會帶買賣雙方去擔保公司或者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提交了相關資料後,就等銀行審批貸款了。貸款審批通過以後就可以進行過戶了,過戶完成後,買方拿著產權證去房管局辦理抵押,辦理完抵押後,銀行才會放款給賣方,所以二手房交易一定不要忘了去辦抵押,不辦理抵押賣方是拿不到尾款的,而且對房產沒有任何限制。
Ⅶ 新買的按揭房子怎麼賣出去
可以賣的,但要注意幾個問題:
1.利用自己資金或買受人的首付付清貸款即可交易。
2.如果是普通住宅,未滿5年出售,需多繳納總額的5.55%營業稅。
3.其餘的沒什麼特殊情況。
因為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7)如何買賣按揭房產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 :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
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
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
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
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
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