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簽後一直沒有辦理房產證,這期間,房子產權歸誰所有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嗎
您好。
產權仍歸賣方所有。
根據我國的《物權法》
B. 網簽後沒有房產證,可以嗎
沒有辦房產證的二手房不能買,違反房地產法的規定;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明文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C. 請問網簽了,但是沒有辦理房產證後還能更改網簽中買方信息嗎
可以
但前提是需要已經網簽的買家主動提出更名申請,只要賣方也同意,那麼買賣雙方就可以撤銷網簽。其中一手房需要開發商撤銷網簽,二手房則需要買賣雙方或者還有中介一起去房管局撤銷網簽。同時當時的紙質購房合同也需要作廢,這樣才能重新簽合同,更改買受人的名字。
拓展資料
在房地產領域網簽就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布在網上。然後會給個網簽號,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後可以撤銷。
一般的"網簽"程序是: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列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網簽和備案有著本質的區別,網簽只是房地產管理部門為規范房地產企業規范銷售房屋,防止開發企業捂盤以及一房多賣而建立的一個網路化管理系統。而備案是根據我國建設部所頒發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
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辦法第十條同時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D. 房子網簽了,是不是就說明樓盤證件都沒得問題,就是以後順利拿房產證
網簽之後,說明這個房子不能再交易了。同時也就是說明房子證件都沒有問題的,坐等365個工作日後拿房產證就好了。(詳情可咨詢上海菁英地產)
E. 買房網簽了,但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算不算自己名
已經備案了,房管局就可以查到你的房產記錄,算名下房產了。
按揭貸款程序:
1、購房者購買的商品房必須是與銀行簽訂有按揭協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
2、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並按總購房價款的20%付清首期款項;
3、向銀行遞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4、銀行對借款人及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對符合條件的由銀行通知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對所購房屋按貸款期限辦理保險;
6、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銀行,房地產企業與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遞交銀行保管。
F. 如何購買已網簽但房產證還沒下來的房子
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列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每一宗交易的網上操作程序應在24小時內完成。已經備案了,房管局就可以查到的房產記錄,算名下房產了。
按揭貸款程序:
1、購房者購買的商品房必須是與銀行簽訂有按揭協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
2、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並按總購房價款的20%付清首期款項;
3、向銀行遞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4、銀行對借款人及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對符合條件的由銀行通知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對所購房屋按貸款期限辦理保險;
6、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銀行,房地產企業與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遞交銀行保管。
在電子商務領域又可以稱為電子締約,目前國際和國內採用線上簽署電子文件的方式有多種,但大多數不具備法律效力。
按照我國《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唯一具備法律效力的網簽是指簽約雙方採用電子簽名技術(各自使用第三方電子認證機構頒發的買賣盾數字證書)在線簽署電子合同及其他締約協議文本。
此類網簽後的電子文件可以進行保存、提取、司法驗真、稅務稽查等。我國現有能提供網簽服務的第三方電子締約平台有國家批準的CA買賣網等。網簽可以大大提高電子商務的安全高效性。
G. 如何購買,辦了網簽沒有房產證的房子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要去買,因為其房沒有房產證,如果買了,其交易行為是不受法律保障的,其買賣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H. 房子網簽了,但是一直辦不下來房產證,對房子有影響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版產不得轉讓權。房地產證是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即意味著沒有所有權,出賣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屬於無權處分。雙方都知道賣方沒有房產證,卻簽訂了一份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的合同,這是一份無效合同。
如果購房者在入住後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其所購的房屋所有權尚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狀態,購房者將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5、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於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6、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