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和寫一個人的名字有什麼區別
1、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和兩個人的名字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
2、若是夫妻專雙方,寫誰的名字都是屬共有財產。但是寫一人的名字,將來出售一個人出面帶齊對房資料就可以。
3、而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表示房屋為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買賣時也一樣共同去申請登記。
4、並且目前房產證寫一個人名字就算私有財產,寫兩個人名字就算共同財產。
㈡ 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和寫兩個人的名字有什麼區別對以後有什麼影響!謝謝
不同的署名方式可能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後果,甚至會造成出資人血本無歸!因此需要謹慎而行。在這里,主要列舉以下5種不同的署名方式及其所對應的法律後果,以供參考。
選擇一:署「准夫妻」二人名字
很多人認為既然為了結婚而買房,那麼應該寫雙方的名字。這種情況下,房屋的歸屬權怎麼算呢?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
(1)雙方買房後結婚
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和寫兩個人的名字的區別和影響如下:
一、署「准夫妻」二人名字
很多人認為既然為了結婚而買房,那麼應該寫雙方的名字。這種情況下,房屋的歸屬權怎麼算呢?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
(1)雙方買房後結婚
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2)雙方買房後沒有結婚
如果購房後「准夫妻」分手了,署了兩個人名字的房子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且是基於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二、署「准夫妻」中一人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
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㈢ 戶主和房產證上的名字有什麼區別嘛
當然有區別啊,如果房產證的名字能說明房子的所有人是誰,當然回這個房子要看是在婚前答買的,還是婚後買的,如果是婚前買的,那房產證的名字是誰,房子就是誰的,如果是婚後買的,房產證的名字無論是誰的,房子都是雙方共有的,戶主現在不會說明什麼問題了,到了公安局拿房本落戶,人家都會問,戶主寫誰呀,也就是說寫誰都一樣,戶主不一定是房主,
㈣ 房產證名字寫一人和兩人名字有什麼區別
一、房產證名字寫一人和兩人名字的區別,一個人的名字說明此房子一個人獨有產權,可以完全處置這所房屋。而房產證是兩個人名字時,處置房屋時,就需要兩個人進行商議。
二、房產證有你母親的名字,並且你母親也出資買房子錢了,那你母親對這房子也是有產權的,那麼,當你母親過世時,這房子一般產權也是你母親的遺產,你哥哥對這房子是有繼承權的。
三、出現這樣情況時,可以這樣應對:
1、讓你母親寫好書面證明,這所房子是給你買的,並且你以後把你母親出的首付錢還給你母親。切記,證明要公證處公證。
2、讓你的母親早早的寫下遺囑,明確說明這房子時給你的遺產。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4)房產證上的名字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房產繼承的條件: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㈤ 房產證上名字前後有區別嗎
在前面的是持主產權證的人,排在後面持共有權證.
責任和權屬上的分別體現主要專是看你們的共有權性質屬:
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間不區分所佔共有份額的比例,權力責任相等;
按份共有:區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該房產60%共有權、乙持有另外40%共有權
㈥ 房產證上名字在前在後有什麼區別
一、按照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可以由兩個兩個以上的產權人共有,共專有可以按份共有屬,也可以共同共有。
二、產權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是兩個以上的話,則是共有產權人,產權人的名字沒有前面和後面的區別,不是登記在前面的占所有權的比例就高,登記在後面的占所有權的比例就低,我國《物權法》規定,共有產權人可以自行約定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產權證上面會明確標明比例份額,而不是以產權人名字登記的前、後順序來確定產權比例的。
㈦ 房產證上名字排名前後有區別嗎
排在前面的是持主產權證的人,排在後面持共有權證.
責任和權屬上的分別體現主要是看版你們的共有權性質:
1、共同共權有:共有人之間不區分所佔共有份額的比例,權力責任相等;
2、按份共有:區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該房產60%共有權、乙持有另外40%共有權。
如果是共同共有,不論何種關系,房產證名字先後不影響產權歸屬,所謂戶主和共有人權利不平等之說無任何根據。對房產比例另有約定的除外。非夫妻關系從共同共有產權變更為比例形式,除變更為各自比例50%以外的情況均需繳納稅收。因為共同共有在一定意義上等同各擁有50%,這種情況只需申請做變更登記。如雙方比例變更為不均等狀態,視為一方將自己所擁有比例的一部分或所有轉讓給另一個(幾個)共有人,需申報納稅。如果雙方為夫妻關系則均視為產權變更,無需納稅。
㈧ 房產證上名字寫在前,後有區別嗎,後面的好
一、按照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可以由兩個兩個以上的產權人共有,專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屬可以共同共有。
二、產權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如果是兩個以上的話,則是共有產權人,產權人的名字沒有前面和後面的區別,不是登記在前面的占所有權的比例就高,登記在後面的占所有權的比例就低,我國《物權法》規定,共有產權人可以自行約定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產權證上面會明確標明比例份額,而不是以產權人名字登記的前、後順序來確定產權比例的。
㈨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有區別嗎
1.一般來說房產證辦抄理襲日期在領結婚證後,即使寫一人名字,房屋產權仍屬兩人。 2.但考慮房屋是婚前出資購買的事實,建議把兩個人的名字的寫上,免得無謂爭執。 3.按《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你~~~了,應該是你配偶和父母繼承,你老公~~~了,你.他女.他父母共同繼承,其他提問也依此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