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房產繼承怎麼寫
對於公民對自身房產通過遺囑進行處分的,公民可以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書寫遺囑。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❷ 農村房產繼承協議書怎麼寫
因為房證上的產權人是你父親名,所以法律上的房屋產權人是你父親。如果你想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就是想把房證上的產權人變成你的名,你父親可以與你寫一份房屋贈與協議書,然後經過公證,就可以過戶了。房屋贈與協議樣式如下:
房屋贈與協議
贈與人(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
受贈人(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甲方是乙方的父親 ,甲、乙雙方為贈與房屋一事,甲方與乙方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坐落在 的樓房一套( 號樓、 單元、 樓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 )私有房產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
二、甲方有生之年仍然在此房居住,乙方及妻子兒女不得干涉、妨礙;
三、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辦理上述房屋產權登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其它約定事項;
五、本協議系雙方自願,各無反悔,本協議一式 份。
甲方(贈與人)簽名: 、
乙方(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❸ 放棄房屋繼承協議書怎麼寫,請教
主要內容:
註明本人身份、與被繼承人的關系、放棄{准確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繼承權的理由、表明系自願放棄,同時說明該房屋繼承權轉移給誰。
在協議上簽字、按指紋,標注日期即可。例如: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聲明人: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 現居住: 。
被繼承人 位於 的房產(土地使用證號 房產證號: )享有產權。
我是被繼承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的房屋產權享有合法繼承權。
現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房產,我自願無條件放棄繼承權。 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聲明人:
年 月 日
❹ 自願放棄房產繼承權聲明書怎麼寫
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範本:聲明人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 出生年月: 住址:被繼承人於xx年 xx月xx 日在xxxxx 死亡。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留有如下遺產:位於xx市XXXXXXX房產的全部財產。我是被繼承人的XX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享有合法繼承權。現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遺產,我自願無條件放棄繼承權。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特此聲明 聲明人:某某 聲明地點: 年 月 日
❺ 農村房產放棄遺產繼承
針對你來的情況,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關自於你父親的遺產,你母親 ,你 ,大哥 二哥,都有繼承權。其次若誰想放棄繼承建議你讓他立個書面放棄遺產的憑證並簽字按手印。最後,拿著放棄遺產的協議去公證處公證,然後你就辦理房產就成了。
❻ 農村放棄房屋宅基地繼承權書怎麼寫
文/張景華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繼承相對城鎮房屋的繼承麻煩些。
可以兩種方案解決:一種是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繼承權及繼承份額存在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繼承糾紛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來辦理房屋繼承及變更土地使用權人。另一種是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繼承權及繼承份額協商一致,繼承人應當共同到不動產(房屋)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繼承公證。下面僅談談農村房屋繼承公證。
首先要區別所繼承的農村房屋是家庭共有還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還是繼受取得。申請人除了向公證處提交集體土地使用證外,申請人還要向公證處提供建房審批表。所有繼承人應當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農村過去收養子女的情況很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實施以後要按收養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法實施前成立的事實收養關系,主要以當時遷移戶口來確認收養關系成立。在我縣各姓氏的宗族譜較齊全,族譜里如收養之類的表況一般均有記錄,可以提供給公證處作為參考。此外還要向公證處提供村(居)關於被繼承人的死亡、親屬關系證明、房屋現狀照片等。依據不同的繼承情況,公證處還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人申請辦理農村房屋繼承筆者建議,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農村戶口繼承人繼承比較合適,在變更登記宅基地使用證時符合政策規定。而且繼承人可以申請審批拆屋建屋手續,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繼承人繼承,土地使用證雖可變更登記至繼承人名下,但今後申請建房時,符合審批條件的可以審批,不符合審批條件的就無法批准。因為目前宅基地只允許本村民組織成員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後,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但如果繼承人是非宅基地所在村村民,即繼承人是居民戶或外村村民,被繼承人的房屋仍然可以合法繼承。另外再談一下關於有關繼承又有贈送的問題。
現實中往往是夫妻共有農村房屋,夫妻一方死亡。這時發生部分繼承,而部分要贈送的情況,這時,他們其中一個子女要求繼承。但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可以公證:一、子女戶籍是宅基地所在村;二、無房,結婚成家,符合建房審批條件;三、健在一方配偶同意,將自己的一半產權房屋贈與給子女;四、其餘一半房屋按法定繼承辦理且繼承人,受贈與人為同一個子女,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五、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變更登記至繼承人名下。否則,不能辦理房屋贈與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