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中介公司有什麼義務與責任
中介公司應該負責核實房子的真實性,即要看房子的房產證原件和出租人的身份證原件,二內者的名字容要一致。顯然,騙子不可能有房產證原件,只有復印件。就此,中介公司付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你可以找中介索賠產生的損失。中介不賠,可以上法院起訴。
⑵ 房屋租賃中介的責任和義務
承租人未經協商單方解除合同,給你造成的損失應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你可以起版訴承租人權
現在是你無法找到承租人,無法主張權利,你和中介都有過錯。兩點理由,一是《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申請登記備案,登記資料有承租人的合法證件,現在可以通過資料找到承租人,但你沒有登記備案;二是中介為承租人提供房租租賃的媒介服務時,應該了解委託人也就是承租人的身份情況,現在無法找尋承租人,是因中介不知道委託人的身份情況,中介也有過錯,應該承擔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你可與中介協商要求承擔部分責任,協商不成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訴訟至法院
⑶ 中介有那些責任與義務
一、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責任就是提供與訂立回合同有關的真實情答況。房產中介提供的服務包括咨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房產中介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的重要事實有:①房屋的權屬情況;②房屋的抵押、典當等權利限制信息;③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登記信息;④出售人與買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二、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時的賠償如果中介故意隱瞞了真實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虛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產權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紹給買受人,從而造成買受人的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三、未完成全部委託事項時的責任如果居間協議中約定按成交價1%支付中介費的,中介提供的服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權籍調查。2、使用狀況調查。3、行情調查。4、確定成交意向,訂立交易合同。5、辦理產權過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居間人如實報告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⑷ 房地產中介應該有哪些義務與責任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託的事項,完成甲、乙方委託代辦的各項服務。2、丙方派具備經紀人回資質的從業答人員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託期限內辦理所委託的事項。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了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及時將委託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託人通報。4、對委託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和擅作他用。5、處理受委託事項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託人。收取經紀費用時應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否則委託人有權拒交。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3、故意隱瞞,提高委託標的利差;4、其它重大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