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集資建房辦理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只要是在國有土地上,有合法審批手續,符合辦理房產證的手續的集資房hi可以辦理房產證的。
2. 集資房怎麼辦房產證
集資房辦理產權證的程序分為兩個步驟:辦理大產權證(初始登記)和辦理小產權證(轉移登記)。
1、辦理集資房大產權證
在集資房建設完畢以後,應當由建設單位辦理大產權證,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記。建設單位申請辦理集資房產權證初始登記時,一般提供如下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5)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6)房屋測繪報告;
(7)其他必要材料。
2、辦理集資房小產權證
集資房建設單位已按前項規定確認產權,買賣雙方人應當憑集資批文或資產處置通知書、房屋買賣合同、國有土地使用證,完稅證明等材料申請辦理集資房轉移登記。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集資房屬於經濟適用房,雖然可以辦理產權證,但該產權屬於有限產權。具體表現為:
1、購買集資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集資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2、購買集資房已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集資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溫馨提示:總之,國家已經開始對集資房採取嚴格限制的措施,集資房的相關問題完全適用經濟適用房的相關規定。雖然集資房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但這種產權屬於有限產權,受到諸多限制。
3. 集資房如何辦理產權證
集資房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
因為集資房只是單位為了解決職工的住房問題而籌集資金建成的房產,並在建成之後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內部職工的。
所以也就是說集資房是企業財產的組成部分,單位對於集資房是擁有處置的權力。集資房的產權是以整體產權的形式歸於企事業單位的,即職工所購買的僅僅是房產的使用權,而並不是對於對房產的完全產權,故集資房是沒有獨立的房產登記憑證的。
(3)集資房辦房產證需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購買集資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土地使用權的區別:
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集資房,是改變住宅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傳統制度,實府、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建房成本,通過多方籌集資金進行房屋建設而不通過市場購買而直接分配的一種房屋。
2、在手續申辦上的區別:
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 》、《房屋銷售許可證》。
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讓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而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通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因此,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商品房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
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資房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的區別。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
4. 集資建房辦理房產證需要哪些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者不可缺一。
2.戶口薄,個人省份證,結婚證
3.購房合同
4.帶上些手續費
5. 房產證的單位集資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能獲得法律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內到房地產交容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6. 單位集資建房辦理產權證要提供哪些材料
房地產登記一般分為五個程序,即登記收件、勘丈繪圖、產權審查、繪制權證、收費發證。
(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並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
(2)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牆體歸屬,繪制分幅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
(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致的實地勘察和丈量制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後,即可轉入產權審查。
產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牆界表、產權證件、證明,逐戶、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化是否合法等
整個復雜細致的工作過程。
(4)繪制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 產權證後,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 發的產權證件。
(5)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最後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