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房產證委託家人代簽字,一定要去公證處嗎
一定要有公證的委託的,否則
不動產登記
機關是不給辦理有關手續的。
⑵ 辦房產證本人不能回去簽字,如何在公證處辦理委託簽字
你好
授權委託書公證,需要提供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寫明授權事項,雙方簽名)填寫公證申請書(說明公證事項)並簽名!公證費按件收取,一般在幾百元左右,以上可能因地方不同而存在差異!
⑶ 到公證處公證委託別人辦房產證要帶什麼證件
一、辦理所需主要資料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含義,授權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三、辦理流程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備註:本人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公證,指定代理人,代辦房屋所有權證。
⑷ 房產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委託公證需要向公證機構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委託人為法人
1.委託書(原件版)——公證機權構可以協助起草
2.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章程(原件)——審查是否可以授權;
7.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8.委託事項所涉證明材料:如房產證、土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9.其他公證機構認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二)委託人為自然人
1.委託書(原件)——公證機構可以協助起草
2.身份證(委託人提供原件,代理人提供復印件即可)
3.戶籍證明(戶口本或者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對財產進行處分時需要
(1)已婚:結婚證
(2)離異未再婚:①原結婚證+②離婚證+③離婚協議/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3)喪偶未再婚:①原結婚證+②原配偶死亡證明
5.房產證、土地證
6.其他公證機構認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⑸ 辦理房屋公證委託書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需要的證件和資料: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2、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草擬的委託書(我處可提供代書服務)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外地購房委託,委託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間相互委託外,一般需要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認購書、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共同申請辦理。
外地賣房委託,委託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間相互委託外,一般需要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共同申請辦理。
拓展資料:
一、委託書公證的定義:
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的詳細流程: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2、(房地產證)或者房產買賣合同書;
3、委託人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 (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⑹ 房產證簽名帶簽需要做公證,要准備什麼材料
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您仍然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房產證申請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他們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
此時,您也可以選擇,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相關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繳納房產證代辦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
辦理收房入住手續的時候,開發商往往會要求您繳納這些費用。注意事項:
在交錢之前,請您了解一下這些稅費的收繳標准,以便核實開發商計算是否正確,可參見本書附錄十一;
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您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注意事項:
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索要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⑺ 代領房產證公證書怎麼辦理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⑻ 如何辦理房產證公證
沒有房產證是不能進行產權公證的。
你說的該房產是否屬於婚前財產,要看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的日期是否在婚前。
如果是按揭貸款,婚後還貸形成的房產價值屬於共同財產。如果一次性付款購買,那就是婚前財產無疑了。
⑼ 請問:辦房產證自己在外回不去,現委託家人代簽字,需要開委託書,一定要去公證處嗎
可以辦理公正。
辦理公證程序
申請與受理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2、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二、審查 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業務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