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買了按揭房房產證還沒辦,現在要離婚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版以個人財產權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通俗點說就是,結婚前他買了房,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後,他和她一起生活,賺的錢擱一起吃吃喝喝或一起還貸。如果有一天,倆人掰了,這房子咋分,倆人可以自己商量。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這房子歸他,還沒還完的那些貸款就成了他的個人債務。倆人結婚後共同還貸的錢還有房子相應的增值,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時由他對她進行補償。
②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
離婚時房貸復還沒還完制,對於沒有產權登記的房產,法院會採取以下處理方法: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而婚內共同出資買的房,無其他例外情況的,比如不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房,那麼這套房即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且未還清的房貸將作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返還,如果房屋取得產權證,並且貸款還未還清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定價,把房子判歸一方,並且由該方繼續償還剩餘貸款,用房屋的雙方協商的總價,減去未還的貸款,剩餘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給對方進行折價補償。
③ 房子貸款未還清離婚了怎麼辦
一,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二,如果不能協商一致,起訴後法院也不會判決。內
因為貸款涉及容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既然有貸款,房子也就沒有完全的產權。可以在取得產權後,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3)。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 房貸沒還清,只有購房合同,離婚房產證怎麼寫一人名字
1、離婚協議載明房產歸女方所有的,男方應當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如男方回在離婚後拒不協助女方過戶的答,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對房屋的所有權並依法辦理過戶手續。
2、離婚協議分配的房產尚有貸款未還清的,不影響房屋產權的變更。但銀行在房屋產權變更後,仍有權向原貸款人要求償還到期本息。例如:屬於夫妻二人共同貸款的,夫妻二人離婚後,都承擔向銀行還款的義務。
⑤ 如果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辦
離婚時房貸還沒還完,對於沒有產權登記的房產,法院會採取以下處理方版法:1、將該房產判為當權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而婚內共同出資買的房,無其他例外情況的,比如不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房,那麼這套房即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且未還清的房貸將作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返還,如果房屋取得產權證,並且貸款還未還清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定價,把房子判歸一方,並且由該方繼續償還剩餘貸款,用房屋的雙方協商的總價,減去未還的貸款,剩餘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給對方進行折價補償。
⑥ 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沒下來,夫妻離婚,房子怎麼處理怎麼辦手續以後不麻煩求解!
若要離婚首先需要約定房屋歸屬問題,就是約定房屋歸夫或妻或共同所有。
若房屋仍歸夫妻共同所有,不需要做任何處理。夫妻雙方按時、按約定份額還款即可。出售、轉讓房屋時雙方商定、收益雙方均分。
若房子判給其中一方兩種處置方法:
1、將銀行剩餘貸款一次性還清,提供離婚判決(或協議)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將房產辦理為歸屬人所有,若期房還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將房屋備案改為個人所有。
2、由擁有產權方繼續還款,貸款還清後辦理房產證時出具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將房屋辦成個人產權。但需要和另一方約定清楚,貸款還清時另一方需要積極配合辦理及對方不再有該套房屋還款義務及收益的權利。
若出售房屋的開發商仍在還可以將實際的情況告知開發商,由開發商出面辦理或根據當地房管部門給出辦理意見。亦可咨詢房屋備案的當地房管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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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⑦ 離婚時對於貸款未還清的房子該如何進行分配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該房屋是婚前財產,一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6、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離婚時,一方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法院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
⑧ 離婚後貸款未還清、房產證還未辦下來,不能進行房產過戶該怎麼辦
沒有房產復證的房屋制進行買賣,就要辦理合同更名。
賣房人想要進行房屋出售,首先要與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房人要按規定辦理相關公證的應提供相關公證書。 要是買房時能夠一次性交清就容易辦理,如採用商貸或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方式付款,則辦理起來比較麻煩。
有兩種方法: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實踐中,開發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一般為1%。同時,如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買受人與原買受人共同購房,則新的單獨的買受人應符主體資格條件,如已成年等。
⑨ 離婚後房貸未還清怎麼過戶
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
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 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 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9)未還清房貸的房子離婚怎麼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