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遺贈是否需要馬上過戶
遺贈協議是要在遺贈人去世之後才生效的,過戶手續也只能在老人去世後才能辦理。你說的情況應該是贈與,如是贈與,可馬上辦理過戶手續,辦了過戶之後以後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賣房,老人就沒有賣房的權利了。
『貳』 房產遺贈的公證書公證處已經出具,受遺贈人需要多久到房產局去做房產過戶這個有時間限定嗎
有時間限制的!不能超過兩個月。
『叄』 房產遺贈如何過戶
遺囑過戶相對較為麻煩,如果其他遺囑繼承人對過戶沒有相關異議的話才能進行辦理,最好到公證處公證。如果能繼承的話,可以直接持遺囑和親屬關注證明到房管局報哪裡過戶手續就可以。
『肆』 接受遺贈房一套因有經適房限制未過戶現在限制解除能過戶嗎
可以抄,房產過戶流程: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產過戶。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伍』 房產接受遺贈必須過戶嗎
遺贈協議是要在遺贈人去世之後才生效的,過戶手續也只能在老人去世後才能辦理,贈與可馬上辦理過戶手續,辦了過戶之後以後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賣房
『陸』 房產遺贈過戶手續需要什麼又怎樣規定
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公證!
根據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 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另外,申請登記時應由全部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重點查驗當事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當事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親屬關系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有無其他繼承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事實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無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個人所有等,並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齊全、是否願意接受或放棄繼承、就不動產繼承協議或遺囑內容及真實性是否有異議、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詢問,並做好記錄,由全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來源溫嶺律師咨詢http://china.findlaw.cn/wenling
『柒』 遺贈的房子過戶了要想要回有期限嗎
遺贈很容易同遺囑繼承相混淆,但事實上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首先遺內囑繼承的財容產繼承人同法定繼承人范圍一致,而受遺贈人則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其次遺囑繼承在遺囑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繼承人沒有明確放棄繼承權就可以繼承遺產,而遺贈在遺贈協議合法生效的情形下,還必須滿足一個條件才能得以執行,即受遺贈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向遺囑執行人作出是否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由此可見,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沒有作出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的,即自動喪失受遺贈權。
『捌』 堂哥拿著97年的遺贈房產公證書,到今年才想過戶,是否已經過了時效期
房產過戶手續:
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申請人身份證明;
房地產權利證書;
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規、規章及規
『玖』 遺贈到的房產怎樣過戶
根據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繼承房產,可通過三種途徑辦理過戶登記
一、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申請人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二、訴訟繼承。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可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申請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其他繼承。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按照《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提交申請下列材料:
1、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 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另外,申請登記時應由全部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重點查驗當事人的身份是否屬實、當事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親屬關系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有無其他繼承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事實是否屬實、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無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申請繼承的遺產是否屬於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個人所有等,並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齊全、是否願意接受或放棄繼承、就不動產繼承協議或遺囑內容及真實性是否有異議、所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詢問,並做好記錄,由全部相關人員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