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的 房產證 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房子的使抄用年限其實和房襲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質有關。從發證之日算起,而根據現行的政策規定如下: 1、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 2、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3、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B. 房產證 使用年限 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40年、年以及70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C. 二手房交易中,房產證滿兩年是從什麼時候算起
二手房交易復中房產證滿制兩年從確權日期算起,就是契稅繳納日期。
D. 房產證使用年限從何時算起
中國的政策是土地國有制,就是說土地是國家的,土地上的房子是你自己的,開發商從政府拿土地給政府錢,只是租借國家的這片土地70年,然後把房子建好賣給你,賣的是你擁有這套房子的使用權70年,就是說理論上70年後國家收回土地房子推到重建!
但是問題是這個是剛開放那會的政策,要知道那會樓蓋不了那麼高,沒那麼長的壽命,人也沒那麼多想法,但是現在的國情以和以前不服,房子值錢了,大家不願意這樣了,那麼沒辦法。
所以現在說不好以後你的房子會怎麼樣,你要知道那時候訂的是70年的產權,現在新中國才多少年,以後還會有政策的,看以後吧!
這個問題目前很多人的看法是:到使用年限以後交筆錢給國家,增加使用年限。估計會這么干,既不吃虧,又不違反國家政策,多好!
E. 房產證滿兩年從什麼時間算起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
以契稅票填發日期或房產證登記日期孰先原則計算是否滿2年。
2、已購公房
有三個時間:房產證填發日期、原始購房合同簽署日期、第一筆購房款的銀錢收據日期。這三個時間哪個在前面就按照哪個計算房屋是否滿2年,但需要查驗收據的章或購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據才有效(只要一個日期滿2年即可)。
3、繼承的房產
繼承房產可以按照繼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4、贈予的房產
直系親屬之間贈予的房產可以按照贈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5、夫妻更名的房產
可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6、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
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可以按照原房產證的時間界定是否滿2年。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F. 購房時間是按購房合同上的時間算還是按房產證的時間算
購房時間是選取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當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專完稅證明且二者所注屬明的時間不一致的。哪個註明的時間早就選擇哪一個作為購房時間。
購房是指向房地產商或者其他開發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產業主購買二手住房,通過廣告、網路信息、房產中介等獲取房子的詳細信息,然後比對後決定購買。
(6)房產證從什麼時候算起擴展閱讀:
(四)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五)個人對外銷售住房,應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權屬證書,並到地方稅務部門申請開具發票。
(六)對個人購買的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對外銷售的,在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繳納營業稅時,需提供購買房屋時取得的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作為差額征稅的扣除憑證。
G. 房子的產權 70 年 是從房子建成開始算起 還是 我們購買時算起
答:
一般說的房子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在出讓回過程中確定的。答(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即從開發商拿到國家的地開始算起,並非我們拿到房產證開始。對於房屋而言,房子的使用權是永遠屬於購房人的,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7)房產證從什麼時候算起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參考資料:物權法-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