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師法院解封房產幾天可以完成
法院解封房產所需要的具體時間不確定,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實際情況以版及受理法院的時間安排權等因素綜合考慮。
但是,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收到申請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產的流程是:
1.法院執行官找房產局的法制科送達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2.房產局的法制科擬好解封文書找分管領導簽字,
3.將解封文書送達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
4.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會在電腦上操作解除查封。
㈡ 房子被法院查封,若要解封需要多長時間
一、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
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
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二、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㈢ 求助急 關於法院解封房子需要多久
法院解封房產所需要的具體時間不確定,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受理法院的時間回安排等因素綜合考慮答。
但是,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收到申請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產的流程是:
1.法院執行官找房產局的法制科送達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2.房產局的法制科擬好解封文書找分管領導簽字,
3.將解封文書送達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
4.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會在電腦上操作解除查封。
㈣ 向法院申請解封房產後,請問法院必須在多久內解封,解封時間有限制嗎
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專協商。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屬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4)民事訴訟解封房產要多久擴展閱讀:
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㈤ 法院解封房產I,一般封解多久
法院解封房產抄所需要的具體時間不襲確定,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受理法院的時間安排等因素綜合考慮。
但是,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收到申請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產的流程是:
1.法院執行官找房產局的法制科送達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2.房產局的法制科擬好解封文書找分管領導簽字,
3.將解封文書送達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
4.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會在電腦上操作解除查封。
㈥ 查封的房產,解封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一、個人將欠款還清後,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請的。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
1、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
3、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6)民事訴訟解封房產要多久擴展閱讀:
法院查封房產的以下程序
1、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及附帶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法院工作證,並分下列不同情形辦理查封手續:
(1)被查封的標的物已核發房地產證的,應提交國土房產局檔案室出具的查冊表;
(2)被查封的標的物是預售商品房的,應提交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該預售商品房的交易情況表或該樓盤的明細表;
(3)被查封的標的物是土地的,應先到國土房產局檔案室查清該土地權屬情況,並提交查冊的書面結果。
㈦ 解封房產需要多久,具體時間關如何申請法院查封房產
法院解封抄房產所需要襲的具體時間不確定,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受理法院的時間安排等因素綜合考慮。
但是,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收到申請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解封。
法院解封房產的流程是:
1.法院執行官找房產局的法制科送達解除查封的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2.房產局的法制科擬好解封文書找分管領導簽字,
3.將解封文書送達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
4.房產局產權交易中心會在電腦上操作解除查封。
㈧ 法院查封的房產,解封需要多少個工作日
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一、個人將欠款還清後,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請的。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
1、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
3、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8)民事訴訟解封房產要多久擴展閱讀:
法院查封房產的以下程序
1、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及附帶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法院工作證,並分下列不同情形辦理查封手續:
(1)被查封的標的物已核發房地產證的,應提交國土房產局檔案室出具的查冊表;
(2)被查封的標的物是預售商品房的,應提交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該預售商品房的交易情況表或該樓盤的明細表;
(3)被查封的標的物是土地的,應先到國土房產局檔案室查清該土地權屬情況,並提交查冊的書面結果。
㈨ 查封的房子申請解封後多少天可解封
一、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
1、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
3、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二、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9)民事訴訟解封房產要多久擴展閱讀:
封、扣押、凍結措施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廣泛使用的極為重要的執行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的許多條文涉及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但是,執行工作是一項操作性、實踐性很強的司法活動,執行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非常復雜,由於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條文較為原則,不夠詳細、具體,加之對一些問題未作規定,許多情況下無法可依,導致執行實踐中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時存在一定程度的隨意性和失范,
影響了部分案件的執行。為了進一步規范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維護執行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在廣泛徵求國家立法機關、行政管理機關、專家學者及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了《查封規定》。
在起草過程中,我們堅持貫徹憲法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民事主體的財產所有權;考慮到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快速發展,既要從實際出發,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
注意吸收其他國家和地區先進的立法成果;既要為解決執行難提供法律措施和手段,也要進一步規范執行秩序,以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
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本法所稱的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規定,對犯罪人的存款、有價證券、房產、收藏品等進行核實沒收、拍賣是刑法賦予人民法院的判決權利。
以下情況應考慮「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公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公司破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