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長沙無購房資格但開發商說可以提前預定,現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這個是開發商,有欺騙人在錢,所以說你這個定金是可以退的,如果不退的話,你也沒有辦法,要房子的呀呀
『貳』 房產已預售要退房有什麼程序
商品房的買賣不同於其他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為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對程序要求比較嚴格。但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可能導致退房的情況出現。出現退房情況歸集起來主要有四種原因:一是購房者違約;二是賣方違約;三是雙方都不違約,但雙方就退房問題 達成一致意見;四是雙方都違約,但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1、 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 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 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劉桂林博客,劉桂林新聞,劉桂林說吧)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 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2、已做預售登記階段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 售登記手續。3、入住階段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4、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房屋的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 辦理房產證過戶或注銷手續。
『叄』 房地產商違約怎麼辦
延期交房的,催告3個月之後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訴訟解決。如果想要這套房專的話,屬注意違約金的訴訟時效。最好查詢一下該項目是否已經抵押給銀行,是否已被法院查封,詢問一下是否拖欠工程款。如果已經抵押給銀行,那麼應及時催告銀行是否同意你的交易行為。如銀行不同意交易,及時訴訟要求返還房款並解除按揭貸款合同,並有可能要求開發商雙倍賠償已付房款。注意,如果房產已抵押,且開發商拖欠工程款,那麼交付90以上的房款可以優先取得房產。如果只存在抵押,而不存在拖欠工程款,那麼抵押權優先(這里有法律規定的矛盾)。如果房產已被法院查封,在取得抵押人同意交易的情況下,交付全部房款可以解除查封。在部分地區經過訴訟取得合法的合同權利之後,可以不經開發商的初始登記而直接將房產登記到購房人名下,注意詢問當地的房管制度。
『肆』 房地產信託違約是什麼意思
呵呵,你問的就不清楚,回答清楚也就不容易了。我試著說兩句供你參考。
1、你怎麼定義「房地產信託」?
(1)以房地產相關權益,如房屋、土地的所有權或建成物業的租售權,為信託財產所設定的信託?
(2)還是以集合信託方式募集信託資金,並以債權或股權方式投資於放房地產領域的,也即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為投資於房地產領域,並以投資形成的資產、物業等的出租、出售或實物或權益分配,為信託資產本益回收方式的集合信託產品?
2、你怎麼定義「違約」?
我們假定你所問的「房地產信託違約」是目前市場上、網路上、媒體上所說的最常見的「房地產信託違約」的,那這個「房地產信託」實質上指的是上述1(2),即以以集合信託方式募集信託資金,並以債權或股權方式投資於放房地產領域的,也即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為投資於房地產領域,並以投資形成的資產、物業等的出租、出售或實物或權益分配,為信託資產本益回收方式的集合信託產品。
「違約」所謂的「約」,實際上包含了整個信託資金募集、投放、過程管理、信託本益實現等整個信託財產管理運作流程的所有交易環節中,所需書面法律文件載明的事宜。廣義上除了資金信託合同外,還應該包括基於信託財產的投放所簽署的貸款/投資合同等、基於信託財產投放所對應資產的運作所需簽署的營銷策劃、法律服務、財務審計、工程建設等等合同。
在不同的階段,違不同的約,所引致的法律、財務後果各不相同。你問的是哪一樣?
3、我們再次假定你所問的「房地產信託違約」是目前市場上、網路上、媒體上所說的最常見的「房地產信託違約,那麼這個是情況實質是指,一個以房地產相關行業、領域投資為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的集合信託產品,在信託期限屆滿時,無法按時或足額按照相關資金信託合同的約定,返還信託投資本益的問題。
出現了這種情況,
(1)首先要根據信託合同的約定,判定責任承擔主體。目前市場已知的房地產相關集合信託產品到期不能兌付的,主要問題在於信託公司(受託人)缺乏事前的有效盡職調查,無法判別項目風險或過程中缺乏有效監管等,以及由此引致的所謂「受託人承擔責任」而帶來的「信託產品的剛性兌付」問題。
(2)其次要看信託資產投資運營期間,形成了什麼樣的資產,比如房子蓋起來了嗎?土地拆平了嗎?等等。如果有房有地,且權益完整的,就屬於「資產價值和時點現金流不匹配」的問題了。比較有利於資產轉讓並回收現金。如果連有效資產都沒有,那就糟糕了。錢白花了,啥東西沒撈著。如果信託公司也是個沒實力的,只能乾乾的訴訟處置,投資者就有得等了。
大體就是這些了。供參考。
『伍』 房產交易賣方如果違約怎麼辦
現在也不能確定對方是否違約,預期違約的認定也很嚴格。更不用說涉嫌詐騙了。
若是他違約,那麼就是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來。
『陸』 房產證辦理違約怎麼解決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版30%為標准權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但是實際上你這個違約的實際損失金額實際操作中是很難取證的,所以不出意外還是按合同約定補償。
至於這么維權很簡單,以違約責任向法院起訴就可以了。
『柒』 房產買賣違約怎麼辦
你完全不需要履行違約金,因為你們的交易已經成功了,如果沒有打過官司,這2萬元律師費也可以不用交。
『捌』 房產還沒有開盤,,請問預約登記是什麼意思拜託各位大俠。。。
提前接受房屋認購,也就是到現在開發商還沒有拿到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只是做個專前期的屬促銷活動而已。如果是地段好,房價便宜的樓盤的話會有很多人提前預約的。前提是要交誠意金。要提醒的是在繳納這個誠意金的時間最好約定相關條款。也就是出賣人違約的條款要注意下。很容易有漏洞的!
『玖』 我們已付一半的房款,現在房地產說運行不下去,約大家協商退房款事宜,請問房地產算是違約嗎
這個問題客觀因來素太多了自
首先要看開發商出於什麼原因要給你們退房,是真的運行不下去還是運行時間太長房價上漲覺得當初賣你們便宜了,如果是開發商真的資金鏈斷了,建議同意協商退款,畢竟訴訟程序多久走完誰也說不準,而且最後結果也太多不確定性,一審二審走一走,人生熬到九十九。即使官司贏了,賠償你們也滿意了,開發商資產有沒有轉移,有沒有被查封,有沒有錢賠給你們,什麼時候賠給你們,都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