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證份額劃分
你辦理加名字手續,需房主本人和其他改住房共有人以及配偶,一起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專,(或是婚姻屬情況證明)以及本地住房情況證明(買賣過戶時用)。被加上姓名那位也是一樣持這些證件,雙方一起去房管辦理加名字手續。
可以註明份額是多少,如果是辦理贈與加名字,在贈與協議上就可以註明,買賣的話,在買賣協議上註明。就可以。如果沒有註明,就默認為房產登記人之間份額均等。
房產證上不會顯示各佔多少份額。
2. 房子份額如何劃分
剔除房屋的首付,剩餘的部分即為你與男方共有的。至於份額,如你與男方是夫妻關版系且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權約定,那就是剩餘部分各半。另,所指公證是何內容? 追問: 公正寫上雙方的所以。 這樣我能分多少份額?按照公正上的份額嗎? 房產 公正一般需多少錢? 回答: 如 公證書 上有各占 房產 份額的約定,應按公證書上約定享有相應的份額。如沒有,那房產就為你與男方全部共有,包括男方之前的首付。這樣,你就擁有全部房產的一半份額。證明合同的公證收費是: (1) 標的 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 (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 (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 (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 (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 (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 (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
3. 房產份額是什麼
房屋產權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3)房產份額是怎麼分的擴展閱讀
房產繼承常見的誤區
誤區一:反正有法定繼承有沒有遺囑都一樣
財產的繼承除法定繼承以外,還有遺囑繼承,而且遺囑繼承要優先於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對公民的財產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法定繼承。如此一來,有沒有遺囑就不一樣了。
誤區二:只要立了遺囑一切就夠了
有了遺囑,並不意味著立遺囑人的意願就能全部實現。比如出現以下情況時,繼承遺產就會出現麻煩。
第一,遺囑繼承能夠順利進行,前提條件是所立遺囑必須合法有效。如果遺囑最終被認定為無效,遺囑繼承顯然無法實現。
第二,遺囑對財產及財產線索寫得不明晰。比如,立遺囑人在遺囑中只說明了自己有多少財產,但這些都以何種形式存在、財產在何處都未說明,這樣的遺囑很難 得以實現。
打個比方,只在遺囑中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錢存在哪個銀行,存單放於何處,可以想像,後人的「尋寶」之路該是何等艱辛。如若找不到相應的憑 證,這些財產無異於「流失」。
第三,遺囑未妥善保存,立了等於沒立。實踐中,有些人立了遺囑就自己收了起來,他人對此並不知曉。試想,若立遺囑人突然離世,那麼沒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遺囑,若遺囑又沒被發現,那麼,這樣的遺囑立了等於白立。
第四,成為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並不意味著一定就能得到遺產。我國法律規定,出現以下情況,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具體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4. 共同購買的房子份額是怎樣分配的房產證有規定要寫誰的名字
然後將此房產所得按出錢份額平分,而很少會考慮你買房時誰出錢多少在分
,如果沒內有容什麼依據這個情況是按照賣房的份額來分的。因為法律看的是產權人是誰,那麼就是夫妻一人一半,如果雙方都有心沒有鬧的太僵的情況下可以協商出售此房產
5. 房產的份額將怎樣分割
首先分出你母親的一半。下餘一半是你父親的,你兄弟姐妹5個,你母親平均分割。無論婚前婚後分法是一樣的。
6. 繼承的房產怎麼分割份額
我國《繼承法》對繼承份額有以下規定:(1)同一順序繼承人內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2)對生活有特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4)對有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但不列入繼承順序。繼承人應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遺產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研究,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7. 房產份額分割需要什麼資料
房管處:存量房分割轉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2、《回房屋所有權證》原件;答
3、《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4、房屋建築面積測繪成果書;
5、經房管處見證的分割(或部分分割)轉讓的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房地產買賣公證書;屬拍賣成交的提交委託拍賣合同及經房管處交易見證的拍賣成交確認書;
6、建設局、土管局同意分割轉讓證明;
7、財政局和地稅局出具的已納稅的憑證;
8、如申請按份共有的,還需提交明確各自份額的證明材料;
9、雙方申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10、委託他人辦理申請登記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如出賣方委託辦理申請登記的,委託書應當公證)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11、其它必要材料。
8. 如何分配房產份額
房產的一半份額歸你母親,其餘一半份額在你、你母親、你的四兄妹、父親的父母(如果健在的話)之間平均分配。
9. 房產份額分配的問題
雖然房產證只有你父親的名字,但是如果這房子是在婚後買的,你父母各佔50%的產權,如回果你答想要母親佔有20%的產權,你佔有80%的產權,就需要你父親放棄他那50%的產權給你母親,然後你母親在贈與你百分之80%的產權,這個是大概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