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教車位和房子可以分開賣嗎
不能分開賣,只可以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使用人。
1、以遼寧省為例,根據《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應當公開。
2、業主要求承租的,建設單位不得拒絕。在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購買和承租需要後還有剩餘車位、車庫的,可以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歸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場地用於停放車輛。確需佔用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車輛等行為,應當遵守管理規約或者相關管理規定,不得佔用消防通道和影響其他車輛及行人正常通行。
(1)房產證上的車位如何單獨賣擴展閱讀:
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責任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侵佔、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並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擅自改變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用途,由業主委員會根據管理規約約定進行協調、處理;協調處理不成的,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Ⅱ 只有一份產權證,房子和車位能分開賣嗎
首先要看開發商是否有權銷售車位給你,以下情況車位屬全體業主所有,回開發商無權出售(即你無地下答車位產權)
(1)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
(2)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3)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此條十分重要!)
Ⅲ 上海地下停車位買了付記在房產證上,可以單獨賣車位嗎
和房產證歸屬一起的,這個無法單獨出售,他並沒有那樣的交易權。
和房產證連為一體,那就只能同時出售,不存在單獨形式的交易。
Ⅳ 在產證上的產權車位能賣嗎
怎麼可能?既然是產權車位,應該有單獨的產權車位房產證啊!跟房子的房產證一樣。
如果你非得說房子跟車位在一個房本上,要麼需要拆分開再賣,要麼就不是產權車位。
Ⅳ 商品房和車庫確權在一個房產證,能不能把車庫分割出來單獨出售怎麼辦
不可以,車庫沒有獨立的產權,只能作為附屬房依附於主房上體現在房產證上。除非你說的車庫是有獨立產權的,也就是在前期購房的時候是單獨寫的一個合同,這樣的可以單獨出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
因此若不能辦理產權,車位(庫)買賣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合同沒有法律保障,對買方來說風險很大。
(5)房產證上的車位如何單獨賣擴展閱讀:
無產權證的地下車庫或者車位不受保護,當發展商把廣大業主共有的車位私下賣掉,由於這些產業並非屬於發展商的,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
這些沒有產權的共有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小區業主有權向法院申請撤消發展商對這些共有車位的買賣合同。合同撤消後,購買這些私賣車位的業主只能向發展商追討購車位款項。一旦房地產商「跑路」,業主的錢就存在追不回的風險。
地下車庫或者車位因為沒辦理產權登記,有可能被開發商二次甚至多次銷售,有的開發商遲遲沒辦理這個「確權」手續,使得買了車位的小業主始終拿不到產權證。
如果開發商等車位漲價時再辦確權手續,把車位以高價第二次賣出並幫第二買家辦理完過戶,那麼第一次的買家反而成了被趕走的那個。「法律就只承認已過戶的車位」。
Ⅵ 車位產權與房屋產權在一起 車位可以單獨出售嗎
要看你這車位和住房,是否有獨立各自的住房產權手續,
如果有各自產權手續房產證,你當然可以分開隨便賣。
如果車位沒有手續,沒有正規房產證之類,是買房子時候送的,你只能和房子一起賣掉。
Ⅶ 房產證上有車庫體現,想只賣房不賣車庫,怎麼辦
這個是可以的,因為房產證上的車庫和房子是分開的吧,應該這個可以只賣房,不賣車車酷啊
Ⅷ 有按揭的車位如何轉讓我有一套房子和一個車位,車位是有獨立產權的,但是原來跟房子一起抵押了,怎麼交易
有按揭的車位轉讓有兩種辦法,一是取得銀行的同意,並將出賣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銀行貸款。二是由受讓人代為清償貸款後進行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8)房產證上的車位如何單獨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五十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五十一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Ⅸ 我的房子和車位是貸款買的,車位有獨立產權證,車位能賣嗎
1、車位是否有獨立的產權證。
產權車位,車位應該有獨立的《房屋所有權證》,有幾內個車位,就容有幾個房產證,和住宅本身的房本是分開獨立的。
2、如果沒有獨立的產權證,就是人防性質的車位。就是原來設計是人防工程用地,但是改為車位。法律意義講,不能買賣和贈送。但開發商通過擦邊球操作,通過合同性質說明。這個車位的轉讓只能通過開發商修改合同,如果某原因開發商不願意修改合同(因為合同本來就有擦邊球行為,不是法律規定必須修改的范圍,所以開發商可以無理由拒絕修改合同),那麼這個車位就無法單獨轉讓。只能隨房轉讓
3、先找開發商談,如果開發商不願意修改合同,那麼車位就無法轉讓。。
如果開發商願意修改,那麼就要將合同取出。
因為合同在銀行那裡也有一份。
除非銀行同意你的轉讓,否則是必須還清貸款才可以的。
4、正常的獨立產權車位可以單獨交易,就是按照非住宅房屋交易,稅費比較高,要交納
營業稅(交易差額5.6%)、個人所得稅(交易差額20%)、土地增值稅(交易差額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