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產權70年後到期,怎麼辦
根據國家規定大致可以劃分為兩種情況: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選擇去相關部分辦理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具體做法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情況,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總而言之,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你的房屋,也會進行相應的賠償。所以,買房時不用擔心產權到期。
❷ 為什麼房子產權70年,70年後怎麼辦
房屋的產權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法律規定享有的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各項權益。
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房屋所有權的期限規定是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規定為有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需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才能獲得土地使用權。那麼,為什麼房子產權只有70年?
什麼是房屋產權?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人們必然會多多少少涉及產權問題。人們常說的「大產權」和「小產權」,房屋產權是指對房屋行使佔有、實用、處分、收益的權利,即擁有權。房屋產權其實是沒有大小之分的,所謂的「大產權」和「小產權」只實有些人通俗的叫法,是房地產業內從業人員之間約定俗成的一種稱呼。
房屋是屬於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交易還是有所不同,國家對此也有明確的規定。買方買了房子後是否一定能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關鍵在於開發商能否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該過程也被稱做產權的「初始登記」,由開發商負責辦理。
為什麼房子產權只有70年?
按法律規定,商品買入後就擁有永久權。但是,房屋卻有些不同。消費者購入房產後,對房屋實際上是擁有永久產權的,但是土地使用權卻只有70年,所以才導致房產實際產權也只有70年。
土地實際上是屬於國有,所以才會有70年限制這一說法。盡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並非令人難以接受,畢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基本。
房屋70年產權是從開發商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時候算起的,而且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所謂所有權,一般就是房屋什麼時候都是你的,而土地使用證,換個簡單的說法就是房屋是國家租給你的 只不過你一次交了70年的租金罷了。
房屋70年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
關於房子的幾點產權問題和為什麼政府房子產權年限只有70年而不是永久性的,都在這篇文章中提到了。想要了解這方面知識的就可以看看這篇文章,或許可以給你帶來些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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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房屋產權年限滿70年後 我們房屋怎麼辦
房屋產權是一種物權,根據物權法規定,這是一種永恆的權利,並不存在過期之說。我們平常所謂的70年產權並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佔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我們城市裡的房子所佔用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只是國家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將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則需要向國家交一筆土地出讓金,而居民用地的最長使用年限為70年,70年產權便是從這里來的。剛才我們說了,房子的產權是物權,是永久的權利,而土地則是使用權,只有70年的權利,那問題就來了,70年之後怎麼辦?關於這個問題目前國家尚沒有作出明確的法令,有種說法是到期後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但沒有具體補交辦法以及規定。最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來考慮這個問題,因此大家不必過於擔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❹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三種解決方法
根據國復家規定大致可以劃分制為兩種情況: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選擇去相關部分辦理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具體做法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情況,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總而言之,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你的房屋,也會進行相應的賠償。所以,買房時不用擔心產權到期。
❺ 房屋70年產權,70年以後怎麼辦
應該是抄走一個征地拆遷安襲置的路子,一直到其設計使用年限終止,你假設的問題還真不好確定,住宅是70年,沒有補償都有可能70年到期後有一個自動續期的概念,不會有人把你們趕出來的,你交了多少年的錢就用多少年:在我國,可能免費也可能要交納一定的土地使用權費用。土地之上的房子產權是永久性的。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由於現在還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如果70年土地到期了你的房子還可以使用,商業是40年,商住綜合是50年。
補充回復。不過從現在的一般現狀來看,如果政府夠狠。如果成為了危房。所以這里所指的70年產權是指土地使用權70年,那會面臨被拆。因此土地有使用年限的。而土地之上的建築物產權是永久性的,這個拆不同於我們現在一般意義上的拆遷,商品房所在的土地是國有的。現在商品房根據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年限不同,我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到時候按當時的政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