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稅怎麼徵收 大概要交多少稅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徵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1)燕郊房產稅怎麼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第三十一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Ⅱ 房產稅,怎麼收
房產稅目前只在部分城市試點,上海目前按上年度的房價的70%為基數徵收,基準稅率0.6%/年,征稅房價回以上年度答的統計局上海均價的2倍考慮。
另外據謠傳,全國將來實施的房產稅率估計是2.5%,征稅基數估計和上海處理方法一致,由於各地基礎房價差異很大,估計細則放權地方來決定,扣除30%還是其他比例也不確定。
上海的徵收政策可參見上海國稅局網站:
上海關於繳納2017年度個人住房房產稅有關事項的提示
上海個人住房房產稅稅率如何確定
上海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解讀
據滬府發〔2011〕3號文規定,房產稅徵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政策規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Ⅲ 外地人燕郊買房,怎麼弄個資格
1、帶齊身份證件、暫住證及復印件向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審核蓋章。管委會在審核《購房登記表》及其資料後,簽發有效期為六個月的《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批准通知單》(以下簡稱《批准單》);
2、燕郊的買房人在簽訂合同後15天內,攜帶身份證件、暫住證、《批准單》,購房合同正、副本,到交易申領《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辦理產權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交易向購房人簽發《通知單》後,收回《批准單》;
3、購房人攜帶燕郊《通知單》、合同、身份證件、居住證與開發商共同辦理立契過戶手續,並按規定繳納交易手續費、印花稅等稅費。
(3)燕郊房產稅怎麼收擴展閱讀
根據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標明:
1、對非本燕郊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個月)納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才可購房。
2、對符合國家和燕郊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燕郊的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且屬於家庭惟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3、對持有燕郊市居住證滿三年並在燕郊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燕郊市新購且屬於家庭惟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4、持有燕郊市居住證但不滿三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Ⅳ 房產稅怎麼徵收,大概要交多少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稅徵收對象
1. 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6. 產權屬於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徵收房產稅。
Ⅳ 房產稅如何徵收 收多少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收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版據,向產權所有人權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